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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那識

末那識

“末那識”佛學用語,有情之心識共包括八種,“末那識”是八識中之第七識。譯為意,意有思量之義。“末那識”與前六識不同,前六識是以外境為對象,它的作用是思量,即執著第八識,思量為自我。

第六識


“意識”依“末那識”為根;緣“法塵”為境。

第七識


“末那識”依“阿賴耶識”為根;緣“阿賴耶識”見分為境。

在輪迴


解釋

諸法無我,誰在輪迴?
我是誰?或是怎麼來的?為什麼輪迴生死的有情認為我在輪迴?
因為阿賴耶識具有相對的恆常性,所以末那識將它視為恆常不變的對象恆生我執。末那識的存在是有情流轉生死的根源.
有情凡夫身份的確立也正是末那識的作用。無始以來凡夫的末那識無時無刻不在執阿賴耶識為我,與阿賴耶識同時輪迴,流轉生死。所以末那識也是在輪迴的。

功能

末那識還有向第八識傳送消息的功能:
第七識染凈依,是依六識凈而凈,六識染而染,它只給第八識傳送消息而不加揀擇分別。第八識接受第七識傳來的消息,不分好壞,只管儲存起來,所以阿賴耶識最痴。

丁福保佛


(術語)唯識論所說八識中第七識,以由第八識為所依,以第八識之見分為所緣而生之識也。末那識譯為意。意有思量之義,此識常緣第八識之見分思量,我為法,故名末那。我法二執之根本也。然則第六識名為意識,有何分別?彼為依此末那即意而生之識,故曰意識。即依主釋也。此末那即第七識,故云末那識(即意識)是持業釋也。唯識論四曰:‘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恆審思量勝余識故。此名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同述記四末曰:‘末那是意。’梵manas。

具體解釋


解釋

末那,為梵語manas之音譯,意譯為意,思量之義。唯識宗將有情之心識立為八種,末那識即為八識中之第七識。為恆執第八阿賴耶識為‘我’之染污識。為與第六意識(梵mano -vijn~a^na ,意之識,乃依末那之識)區別,而特用梵語音譯稱為‘末那識’。此識恆與我痴、我見、我慢、我愛等四煩惱相應,恆審第八阿賴耶識之見分為‘我、我所’而執著,故其特質為恆審思量。又此識為我執之根本,若執著迷妄則造諸惡業,反之,則斷滅煩惱惡業,徹悟人法二空之真理,故稱染凈識,又稱思量識、思量能變識。且其自無始以來,微細相續,不用外力,自然而起,故其性質為‘有覆無記’;乃不引生異熟果,卻能覆聖道、蔽心性。

修行階段

法相宗依修行階段之淺深,而在末那識中立三位,稱為末那三位,即:(一)補特伽羅(梵pudgala ,即人)我見相應位,為末那識緣第八阿賴耶識而起人我見之位。如凡夫、二乘之有學、七地以前之菩薩等有漏心位。(二)法我見相應位,為末那識緣第八異熟識起法我見之位。此乃指凡夫、二乘及未得法空智果之菩薩位而言。(三)平等性智相應位,乃起無漏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薩以法空觀入見道,又於修道位起法空智果及佛果。以上三位之中,前二位屬有漏之位,第三位則屬無漏之位。

記載

又依成唯識論卷五載,末那識之存在,可引用入楞伽經、解脫經二種教說,及六種道理證明之,此謂‘二教六理’。二教,即:(一)入楞伽經卷九謂,思量之性,名意。(二)解脫經謂,染污意恆時與諸惑俱生滅。六理,即:(一)不共無明證,謂第六識之作用雖有間斷,凡夫不共無明,則恆無間斷而相續,故須有末那識。(二)六二緣證,前五識以前五根為所依,以前五境為所緣,第六意識亦須有末那識其所依之意根。(三)意名證,末那名意,因系恆審思量,故末那識必須恆存。(四)二定差別證,聖者所入之滅盡定與外道所入之無想定有所區別,因滅盡定無末那識,而無想定有末那識之存在。(五)無想有染證,修無想定而得生之無想天,雖無第六意識,但仍有我執,故須有末那識。(六)有情我不成證,凡夫行布施等善,不會成為無漏,無法脫離我執,乃因有末那識之故。[入楞伽經卷八、瑜伽師地論卷六十三、顯揚聖教論卷一、成唯識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卷五本、卷五末、成唯識論樞要卷下、大乘義章卷三末]

常見辭彙


八識中之第七識;華譯思量,又譯作意,它恆常在審察,恆常在思量,在審察思量中,念念不忘第八阿賴耶識為我,有四個根本煩惱(我痴、我見、我愛、我慢)跟著它,故我執的成見很深,
煩惱便是這末那識的執著而生起的。

中華佛教


解釋
唯識宗所說八識中的第七識。梵文作man-as,譯作‘意’。窺基《瑜伽論略纂》卷十三詳作訖利瑟吒末那,當譯作‘污染意’。舊譯家譯為‘阿陀那識’;新譯家譯為‘末那識’,而以阿陀那為第八執持識。此識在諸識的順序上,排在第七位,故稱之為第七識。關於此識,學者所說不一,但均以之為妄識,視為眾生迷妄的本源。
地論家
(一)地論家所說︰地論家以第八識為清凈無垢的真識,視為與真如同一。然必有動此真識,開展生滅萬象的動力,此實即第七阿陀那識,也 所謂生滅妄緣的不覺心,即根本無明。慧遠《起信論義疏》卷上雲(大正44?185c)︰‘不覺心起者是第七識,而有其念者是染心。通而言之,皆是妄識;別而言之,不覺是其根本無明,染心是其業識,乃至相續識。’
又,《大乘義章》卷三(末)將阿陀那譯為‘無解’,以為體是無明痴闇之心,隨義傍翻而列無明識、業識、轉識、現識、智識、相續識、妄識、執識八名。其下又分八識為事識、妄識、真識三種。而以阿陀那為其中的妄識,並解釋‘妄’義雲(大正44?526b)︰
‘此識會實入虛,推事無事,唯心妄見,故說為妄。又此妄心,親迷真起,迷真取妄,故名為妄。’又說第八為‘心’,第七為‘意’,前六由此‘意’生,故為意識。
唯識家
(二)唯識家所說︰唯識家分八識為三能變,而以末那識為第二能變,並致力解說。其旨趣見於《成唯識論》卷四、《成唯識論述記》卷四(末)、《成唯識論樞要》卷下(本)、《成唯識論了義燈》卷四(末)、《成唯識論演秘》卷四(本)等。茲略述其意如次︰
(1)就名義而言︰‘末那’是梵語,此處翻作‘意’,恆審思慮之義。論曰(大正31?19b)︰‘是識聖教別名末那,恆審思量勝余識故。’意即第七識的特質在於恆審思慮。第八識雖恆時相續,但任運無分別,故非審思慮;第六識廣亘三世,緣一切事理。但有間斷,故非恆思慮。前五識任運無分別,且有間斷,故無恆審思慮之義。然以恆審思慮之言,余識悉得除去,令之獨顯末那識之特質。
(2)就譯語而言︰六、七兩識同稱意識,但《成唯識論》加以區別,其文雲(大正31?19b)︰‘此名何異第六意識,此持業釋如藏識名,識即意故彼依主釋,如眼識等識異意故。’
此謂第七識以自性思慮,故‘意’即‘識’。第六識依第七識而現了別之用,故為依意之識,兩者間當有差別。
(3)就此識之所依而言︰《成唯識論》謂心、心所所依總有三種,分別是因緣依、增上緣依、等無間緣依。第七識亦必有此三種。
(4)就所緣而言︰印度有四師之異說。首先,難陀以為第七識緣第八之自體分為我,緣其相應心所為我所。火辨以為緣第八之見分為我,緣相分為我所。安慧以為緣第八之現行為我,緣種子為我所。最後,護法以為緣第八之見分為我。《成唯識論》以護法之說為一家之正義,非難前三師之說。文曰(大正31?22a)︰
‘前說皆不應理,色等種子非識蘊故,論說種子是實有故,假應如無非因緣故。又此識俱薩迦耶見,任運一類恆相續生,何容別執有我我所。無一心中有斷常等二境,別執俱轉義故,亦不應說二執前後,此無始來一味轉故。’
執第七、第八之見分為我,是內緣相續、極微細之執,而認執主宰之本體,故總以之為妄分別之根本。
(5)論第七識之相應︰即我痴、我見、我慢、我愛四煩惱;遍行中的作意、觸、受、想、思;別境之慧;與大隨惑中的不信、懈怠、放逸、惛沈、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論雲(大正31、23b)︰‘然此意俱心所十八,謂前九法、八隨煩惱,並別境慧。’
(6)論第七識屬三性中何者?因位第七是有覆無記性所攝,於果位轉第七得平等性智,若就此言,是唯善性。
(7)明其起滅︰於三乘無學果、滅盡定與出世無漏道不起,其中有永滅與暫伏之別。論曰(大正31?23c)︰‘阿羅漢者總顯三乘無學果位,此位染意種及現行俱永斷滅,故說無有。學位滅定、出世道中,俱暫伏滅。’
(8)若解第七分位之行相,有三位差別︰與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之位,與法我見相應之位,③與平等性智相應之位。《成唯識論》卷五雲(大正31?24b)︰
‘初通一切異生相續、二乘有學、七地以前一類菩薩有漏心位,彼緣阿賴耶識起補特伽羅我見。次通一切異生、聲聞、獨覺相續,一切菩薩法空智果不現前位,彼緣異熟識起法我見。
此外,唯識家認為在八識之中,末那識有三種位次,稱為‘末那三位’。《成唯識論》卷五雲(大正31?24b)︰‘此意差別略有三種,(一)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二)法我見相應、(三)平等性智相應。’
補充
(1)補特伽羅我見相應之位︰補特伽羅是梵語,譯為數取趣,實則應譯為人或生。於第二的法我見,而通稱為人我見。人我見相應之位,系緣第八阿賴耶識而起人我執之位,指一切凡夫、二乘有學菩薩七地以前的有漏心之位。
(2)法我見相應之位︰緣第八異熟識而起法我執之位,指一切凡夫、一切二乘、菩薩不起法空智果之位。
(3)平等性智相應之位︰是起無漏平等性智之位,即菩薩以法空觀入見道后,又於修道位中現起法空智果之位,為一切佛果。
以上
三位中,前二位是有漏,第三位是無漏。
◎附︰侯外廬編《中國思想通史》第四卷(上)第三章第三節(摘錄)
第六識在意識活動中已形成為一個自我中心,術語叫做‘分別我執’(即‘分別計度,執為實我’之意)。不過,自我中心還不是持續的,他本身以外境為對象而具有間斷性。但唯識論者正是依此安排了‘分別我執’的必備條件,窺基說︰‘間斷粗猛,故有此執,余識淺細及相續故,不能橫計起邪分別,邪分別者,必有間斷及粗猛故。’(《述記》卷四)然而真正的自我中心的建立,乃在於第七末那識,它是我執的最後根源,主體即依此而建立,第六識的我執亦依此而起。
第七識屬於另一種範疇,它和前六識不同,並不以外境為對象,以內在的第八阿賴耶識為它的‘境’。它的作用是思量,即執著第八識,思量為自我。這種堅執是強烈而生動的,它不隨外境的遷流而有間斷,它所堅執的第八識是永恆的。今取有關文句略加檢證︰‘俱生我執,……此復二種,一常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我。’(《成唯識論》卷一)‘此第七識本質,即以第八為境,由似一常,似實我相,故緣第八。’(《述記》卷四)‘第七唯托第八為相,舉其本質言,起自心相。’(《述記》卷四)
說,第六識是與外境相聯繫而構成一個隨外境的遷流而時斷時起的自我中心, ,第七識乃是一個內在的、深藏的、無間的自我中心;在這方面,它與第六識及第八識既有共同之處,復有差異,如下文所說︰‘其第六識,體雖是識,而非是意(第七識),非恆審故。’(《述記》卷二十五)‘以相續思量故,此但名意,第六緣境,轉易間斷,故加識名。’(《述記》卷二十五)‘謂第七識恆審思量,此說恆言,簡(簡別之意)第六識,意識(第六識)雖審思而非是恆,有間斷故。次審思言,復簡第八,第八雖恆,非審思故。恆審思量,雙簡五識,彼非恆起、非審思故。’(《述記》卷十二)‘此我外緣,行相粗猛(指第六識),非第七起,由第七故第六起,此舉由七生增明為論,非實顯之。彼是第六識中我執,體有間斷,遍三性心間雜生故。’(《述記》卷三十)
自我中心的最後根源的第七識,其特性便是連續與深遠,如《述記》說︰‘第七深而 ’(《述記》卷四),‘行相深及相續’(《述記》卷四)。
[參考資料]《入楞伽經》卷八〈剎那品〉;《瑜伽師地論》卷五十一、卷六十三;《轉識論》;《唯識三十頌釋》;《顯揚聖教論》卷一;《顯識論》;《解深密經疏》卷三;《唯識思想論集》(一)(《現代佛教學術叢刊》);宇井伯壽《瑜伽論研究》;《印度哲學研究》第五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