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人民法院

常熟市人民法院

1950年3月,常熟縣人民政府司法科改組為常熟縣人民法院,1983年1月,常熟撤縣建市,成立常熟市人民法院,歷經13任院長,現任黨組書記、院長張崢嶸。

機構簡介


常熟市人民法院建院至今已有69年歷史。法院審判辦公大樓坐落於常熟市淮河路2號(淮河路與新世紀大道交叉口)現有21個部門381人,其中中央政法編製人員186人,本科以上學歷183人,佔98.39%;碩士研究生學歷66人,佔35.48%,高素質人才在幹警中的比率不斷提升。

內設機構


常熟法院內設刑事審判庭、民事第一審判庭、民事第二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行政審判一庭、行政審判二庭、執行局、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審判管理辦公室等審判業務部門,以及政治處、紀檢監察室、辦公室、司法行政科、司法警察大隊、司法鑒定科等綜合部門,下轄虞山、興隆、支塘、海虞、尚湖、辛庄、梅李、開發區八個人民法庭。

下轄機構


虞山人民法庭
興隆人民法庭
支塘人民法庭
海虞人民法庭
尚湖人民法庭
辛庄人民法庭
梅李人民法庭
經濟開發區人民法庭

機構職能


法院內設17個職能部門及8個人民法庭。
(一)刑事審判庭
依法審判危害國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侵犯財產罪、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貪污賄賂罪、瀆職罪、危害國防利益罪等案件。參與社會綜合治理工作。辦理其他有關刑事審判工作事宜。
(二)民事審判第一庭
依法審判有關勞動爭議、醫療糾紛、建設(裝飾)工程、商品房買賣等糾紛案件;審理適用特別程序的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民事審判工作;辦理其他有關民事審判工作事宜。
(三)民事審判第二庭
依法審判金融類、保險類、票據類、公司類以及破產等商事糾紛案件;指導人民法庭的商事審判工作;辦理其他有關商事審判工作事宜。
(四)知識產權審判庭
審理髮生在本轄區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糾紛案件之外的知識產權民事糾紛案件。
(五)執行局
執行該院一審生效法律文書及法律規定應當由該院執行的其他生效法律文書;辦理當事人對該院在執行過程中作出的拘留、罰款決定不服,提出申請複議的案件;依法接受委託執行和協助執行;統一管理和協調全院的執行工作。
(六)行政審判庭
依法審判行政案件;審查行政機關申請強制執行案件;審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因行政行為被侵害使其合法權益受到損害而提起的一審行政賠償案件。
(七)立案庭
接待和受理來信來訪;對該院依法受理的各類案件登記、立案;審查申訴、申請再審,決定是否再審立案;根據當事人申請,依法進行訴前財產、訴前證據保全及訴前調解;承擔訴訟費用收繳的有關工作;對市人民法院審判、處理的各類案件進行流程管理。
(八)少年案件審判庭
依法審理當事人是未成年人和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各類刑事案件和部分涉及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案件以及未成年人為原告的行政訴訟案件。
(九)審判管理辦公室
圍繞審判質效統一指標體系,開展指標統計、分析、評估、通報工作;對審判質效數據填報、指標統計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監督、檢查和通報;開展對市人民法院審判運行態勢分析;組織開展對市人民法院法官庭審(聽證)能力的考評;對有關影響審判質量效率的共性問題和突出問題進行收集、梳理、加工、通報、反饋、提出決策建議,制定規範性文件。
(十)審判監督庭
審判由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的再審案件;審判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有關刑事、民商事再審案件;辦理屬於市人民法院管轄的減刑、假釋案件和上級法院交辦的複查案件。
(十一)司法鑒定科
負責該院各類案件的委託鑒定和委託評估、拍賣工作。
(十二)司法行政裝備技術科
負責該院的固定資產、基本建設、環境建設、環境秩序的規劃和管理;負責該院各項經費、辦公用品保障和車輛管理使用;負責全院的武器彈藥、服裝和車輛等專項物資裝備計劃、購置、分配和管理;做好法院財務、裝備、訴訟費等管理工作。
負責全院辦公自動化建設和該院辦公自動化設備的管理維護等工作。
(十三)政治處
承辦該院人員的考核、調配、任免、定級工作;承辦法院工作人員的退休、辭職、辭退工作;承辦法官招考錄用,法官等級和警銜管理工作;協助院黨組和黨委組織部門抓好法院系統黨的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後備幹部的管理;承辦該院公務員年度考核、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年終總結和各類評比獎勵及表彰工作;開展全院隊伍思想教育活動;承辦全院有關機構編製工作;負責全院計算機人事信息管理和各類人事報表數據統計;負責日常工資福利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管理、考勤考核、婚姻登記申請審查及出國出境探親旅遊等申報工作;負責全院法官教育培訓工作,研究制定法官教育培訓規劃、計劃和有關規章制度;組織管理全院法官等人員的學歷、教育和崗位培訓。
(十四)紀檢組
協助黨組抓好黨風和廉政建設,檢查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對黨組織和黨員實施黨章規定範圍內的監督檢查;檢查和督促違反黨紀案件,受理黨員中請訴和對黨員、黨組織的檢舉控告;負責對該院黨員進行黨風黨紀教育,對黨員幹部進行考察,對提拔人選提出意見和建議;完成上級紀委和該院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十五)監察室
監察、檢查法院及其工作人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以及行政紀律的情況,糾正違紀事項,處分違紀人員;開展對法院工作人員遵紀守法、廉潔奉公的教育;定期或不定期進行一般檢查,根據需要進行專項檢查;受理人民群眾對違紀人員的控告,並及時進行立案檢查。
(十六)辦公室
協助院領導組織協調政務工作,協調該院各部門工作;辦理院務會、院長辦公會、審判委員會等會議事務;組織辦理市人大代表建議、市政協委員提案及來信;起草綜合性文件、報告、總結材料;辦理由辦公室批轉、批複的有關文件;組織綜合性會議;負責該院的文秘、調研、信息簡報、資料、檔案、文印、保密、新聞宣傳、法制宣傳;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七)法警大隊
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警衛法庭、押解人犯、送達有關法律文書,根據上級法院指令執行死刑,配合有關審判庭和執行局執行有關事項,維護機關秩序,指導、協調全院的法警工作,抓好法警隊伍業務建設。
另外,根據省高級人民法院批准,下設虞山人民法庭、支塘人民法庭、梅李人民法庭、興隆人民法庭、尚湖人民法庭、海虞人民法庭、辛庄人民法庭、開發區人民法庭共8個基層法庭。

人員編製


現有幹警284人,其中審判人員125名,書記員71名(包括速錄員)。中央政法專項編製法學本科116人,法律碩士52人,高素質人才在幹警中的比率不斷提升。

法院建設


堅持審判執行主業
面對案件持續高位運行的態勢,直面法官員額制改革后案多人少的巨大壓力,牢牢守住質量生命線。科學合理推進辦案進程,對質效指標監測進行周提示、月督辦,通過審務專項通報、專題分析會,有針對性解決日常審判管理過程中發現的各庭薄弱環節和亟需解決的問題。審判質效指標位居蘇州全市法院前列,審判管理成效得到上級法院高度肯定。堅定扛起掃黑除惡重大政治任務,及時研究部署縱深推進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獲評2018-2019年度蘇州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先進集體。
堅持依法服務大局
立足區域經濟特色,進一步細化服務保障高質量發展工作意見,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繼續強化涉少審判工作,一項目獲評“江蘇省未成年人保護優秀事件”。積極參與“263”專項行動,被江蘇高院表彰為“貫徹落實環境資源審判跨區域司法協作機制積極有效的法院”。積極參與“233”行動等全市重點工作,助推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妥善審理新類型的公司類糾紛,不斷完善金融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有效降低金融糾紛化解成本,提升調解效率。圍繞知識產權強市建設目標,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保護主導作用,為營造一流營商環境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充分發揮破產審判在市場經濟主體拯救和退出機制中的積極作用,加強府院聯動,服務經濟高質量發展。
堅持踐行司法為民
緊扣訴源治理,積極落實“把非訴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要求,對訴訟服務中心進行提檔升級,打造“多元化調解+速裁”工作新模式,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全面落實執行指揮中心“854”模式實體化運行,在全省推廣並得到最高法院高度肯定。被江蘇省高院確定為解決執行難長效機制建設示範法院。堅持法庭工作例會,為人民法庭全年工作和長足發展“把脈會診”,以“一法庭一特色”全面深化新時代人民法庭五項職能。
堅持加強改革創新
正確處理充分放權與有效監管的關係,制定院庭長案件監督管理實施細則,構建新型審判監督管理機制。院庭長帶頭辦疑難複雜和新類型案件,發揮表率作用。進一步推進信息技術與訴訟服務工作的有機結合,優化12368訴訟服務熱線工作機制,不斷提高服務質量。推行“網際網路+訴訟服務”模式,成功實現跨省立案,切實為當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訴訟服務。推進集中送達等工作,積極落實電子檔案掃描等輔助事務外包,為執法辦案注入更多時間和精力。加大涉訴信訪化解力度,化解信訪要案,實現矛盾糾紛實質性化解。
堅持打造過硬隊伍
嚴格落實市委工作部署,制定院領導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清單和領導班子個性化責任清單,進一步壓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實。高度重視法院年輕幹部培養和法院人才梯隊建設,紮實推進青年幹警培養規劃落地見效。進一步落實法官員額制改革,加強員額法官動態管理,推進人員輪崗交流,提高幹警綜合能力。堅持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制定審務督察工作方案,常態化開展審務督察、隊伍督察和作風巡查。制定代表委員專項聯絡活動方案,進一步加強代表委員聯絡工作,自覺主動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所獲榮譽


1998年,常熟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法院,並特批榮立集體一等功;1999年榮獲全國法院系統模範先進集體;2002年、2003年被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人民滿意法院”稱號;2004年最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榮記集體一等功;2005年、2006年連續被評為省法院系統優秀法院;2008年被省高院評為“規範司法行為示範點”;2011年,榮獲CCTV2011年度經濟人物公益獎;2012年被省高院評為“全省法院基層基礎建設示範點”。

法院承諾


樹立司法公正理念,堅持依法審判,做到嚴肅執法。強化公開審判,以公開促公正。強化審判管理。加強以審判質量和效率為核心的審判管理,增強司法公信。進一步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強化司法民主。加大執行工作力度,切實維護社會主義法治尊嚴,力爭使"執行難"有根本好轉,保護權利人合法權益。
嚴格執行法院系統六條禁令。
1、嚴禁索賄受賄、徇私枉法、以案謀私違者予以辭退或者開除;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嚴禁接受案件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請、送禮或其安排的娛樂、健身、旅遊等活動。違者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3、嚴禁為案件推薦介紹律師或代理人。違者依照有關規定予以紀律處分;從中收取"好處費"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4、嚴禁非法採取司法強制措施。違者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造成嚴重後果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嚴禁泄露案件審判秘密。違者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辭退或者開除。
6、嚴禁違反規定在工作時間、工作日飲酒,嚴禁酒後駕駛機動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