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文學獎
鳳凰文學獎
“鳳凰文學獎”參評對象為當年尚未以單行本正式出版的漢語長篇原創文學作品,不論是已在文學期刊公開發表還是未發表的作品,只要經提名委員會提名后,均可參評。包括長篇小說、長篇散文、長篇紀實與長篇非虛構作品等。其中長篇小說字數原則上不少於20萬字,其他門類字數不少於10萬字。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文藝工作的重要論述,不斷發掘反映社會主義新時代精神、滿足廣大讀者需要的原創文學精品,鳳凰出版傳媒集團設立“鳳凰文學獎”。
“鳳凰文學獎”貫徹“百花齊放、百家爭鳴”方針,弘揚主旋律,提倡多樣化,努力推出代表當下文學創作思想高度和藝術水準的精品力作。
二、評選範圍、條件及要求
1.“鳳凰文學獎”每年評選一次。
2.凡尚未以中文版單行本正式出版的漢語長篇原創文學作品,均可參評。
3.參評作品體裁包含長篇小說、長篇散文、長篇紀實文學與長篇非虛構作品等。
4.參評作者應保證對參評作品擁有完整、獨立的著作權。
三、評獎標準
“鳳凰文學獎”評獎堅持思想性與藝術性高度統一的原則,重視作品的藝術品位,提倡題材、主題、風格及表現手法的多樣化,鼓勵作品在繼承中國優秀傳統文化和借鑒外國優秀文化成果基礎上的探索和創新,鼓勵作品充分展現中國作風和中國氣派。如出現參評作品無法達到要求的情形,本著寧缺毋濫的原則,獎項可以空缺。
四、評獎機構
1.“鳳凰文學獎”評獎工作在鳳凰出版傳媒集團的組織下,由“鳳凰文學獎”組委會統籌,提名委員會和評獎委員會具體實施。
2.提名委員會每屆由40位文學專業人士組成。
3.評獎委員會組織初評委和終評委開展評獎工作。評委由著名作家、著名評論家和資深文學編輯等組成,均以個人身份參加評獎工作。
4. “鳳凰文學獎”組委會下設評獎辦公室,在獎項的發布、徵集、評審、頒獎等環節,代表“鳳凰文學獎”組委會開展日常事務工作。
五、獎項設置及獎金標準
六、評獎流程
1.參評作品的產生:由“鳳凰文學獎”提名委員會提名,產生參評作品。
2.獲獎作品的評選和產生:“鳳凰文學獎”評獎委員會在閱讀、討論參評作品的基礎上進行初選,投票選出10部入圍作品並公示。在入圍作品中,評獎委員會再次投票選出大獎和優秀作品獎。
3.評獎結果揭曉與頒獎:評獎結果經鳳凰出版傳媒集團審核后,正式向社會公布,並舉辦頒獎儀式。
七、出版和推廣
鳳凰出版傳媒集團作為本獎項主辦方,優先具有獲獎作品的專有出版權。“鳳凰文學獎”組委會將積極創造條件,為獲獎者提供更廣闊的發展空間和創作平台,包括獲獎作品的出版與推廣,圍繞獲獎者重要作品進行數字版權、影視版權開發,海外版權的推介等。
八、迴避制度
“鳳凰文學獎”提名委員會委員根據要求提名作品,無須迴避。評獎委員會委員為獨立評審人,凡與參評作者、作品有直接利益關係者,均不參加當屆評審工作。
九、經費來源
“鳳凰文學獎”獎金及相關費用均由鳳凰出版傳媒集團承擔。
十、注意事項
1.參評者視為同意本章程的各項約定。
2.本章程由“鳳凰文學獎”組委會負責修訂並具有最終解釋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