⒈猶安撫。
《漢書·西域傳序》:“都護督察
烏孫、
康居諸外國動靜,有變以聞,可安輯,安輯之;可擊,擊之。”
金·
王若虛《千戶侯父墓銘》:“當
貞祐兵火之餘,城邑幾廢,遺黎無依,侯以完復安輯之功,為眾所推,由本縣尉至為州刺史。”
《儒林外史》第八回:“務在安輯,與民休息。”
沈從文《
邊城》三:“十餘年來主持地方軍事的,知道注重在安輯保守,處置還得法。”
2.安定;使安定。
《漢書·王莽傳上》:“
居攝之義,所以統立天功,興崇帝道,成就法度,安輯海內也。”
《明史·凌雲翼傳》:“
成化中韓雍經略西山頗安輯,惟東山瑤阻深箐剽掠,有司歲發卒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