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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書坑

唐代羅隱創作的七言絕句

《焚書坑》是唐代詩人羅隱創作的一首七言絕句。這首詩以秦始皇的焚書坑儒這一歷史事實作為切入點,用誇張的手法說明焚書的目的是怕讀書人起來造反。可是劉邦項羽並不是讀書人,卻敢起來造秦朝的反。詩人用這種寫法,巧妙地諷刺了秦始皇焚書坑儒的荒唐行為。

作品賞析


這是一首直接歌詠歷史題材,表達作者議論見解的詠史詩。它跳出了一般詠史詩的窠臼,從另一個角度寫秦始皇的“焚書坑儒”,含蓄而有新意。
詩的前兩句以看似平實之筆敘說了詩人所見:當年秦始皇焚書之處歷經千年,已成為歷史陳跡,除去滿洞穴的塵土外什麼也沒有了,就過路旁的農夫看到這荒涼景象也感到傷心。這兩句既交代了吟詠的歷史事件,又從側面寫出了詩人的感慨,看似“無我”,實則“有我”。試想:歷史上秦始皇焚書的暴行,是一場民族文化的大劫難。許多優秀的書籍被付之一炬,使每一個視書為生命的讀書入念此而心痛,千年之後的羅隱亦不例外。但詩人的高明之處就在於他沒有直寫自己的感慨,而是借寫自己的所見,借寫他人的感受來表現這種感慨。一個不識詩書的農夫尚且“傷神”,羅隱作為一個讀書人,自然更是感傷至極,這一點,讀者一想即知,不說勝似多說。這種融思想感情於敘事當中、融豐富內容於平實當中的寫法,既簡明經濟,又韻味無窮,不由人不讚歎詩人運用語言、高度概括的功力。
詩的三四句,寫詩人的議論,揭示秦始皇焚書的原因。“祖龍算事渾乖角,將謂詩書活得人。”意謂秦始皇謀划事情還真聰明,他認為燒毀書籍就能保秦王朝永在,贏代政權永存。一般的詠史詩,作者都是從客觀的角度,或贊或貶自己所吟詠的歷史事件及人物,而羅隱卻不是這樣處理的。他是帶著嘲諷的語氣,從揣測秦始皇主觀心態的角度,輕輕一筆寫就的。這裡詩人不用始皇而用“祖龍”,本身就具有強烈的諷刺意味。他要做諸“龍”之先,然後傳諸子孫萬代。既如此,詩人就用“祖龍”來稱呼他,但實質是僅其意而用之,絕非單純地使用典故。秦始皇為當初採納李斯的奏議,燒毀了他認為是禍亂根源的“百家之言”,主觀上是要推行“以愚黔首”的愚民政策,藉以維護其政治統治,達到傳二世、三世以至萬世之目的。這樣的打算是荒謬的,僅是一廂情願而已。因為歷史的發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焚書之後沒幾年,義軍四起,贏氏政權很快就成了一個短命王朝,對於這些與秦始皇主觀設想背道而馳的歷史事實,羅隱是再清楚不過了。
該詩直抒胸臆,猛烈地抨擊譴責秦始皇所為之荒謬,殘暴,而是以較為輕鬆的似乎是局外人的語氣,通過“渾乖角”這樣的詞語表達自己的揶揄嘲諷之意,不露鋒芒而又鋒利無比,無情地鞭撻了秦始皇焚書的暴行,深刻地諷刺了秦始皇的異想天開,真可謂匠心獨運,曲折達意而又深刻有力。

創作背景


人類歷史上的專制者各有各的愚民術和御民術,但有一招,是他們都嘗試過的,那就是鉗制思想,管制言論,壟斷文化,推行文字獄。歷史一次又一次證明,防民之口,甚於防川,獨裁者依然前赴後繼,依然自以為是地享受著“文字獄”的盛宴。關於秦始皇的“焚書坑”,歷史上感嘆的人很多,羅隱這首《焚書坑》即是其一。

作品評價


明·葉盛水東日記》:世稱警悟有局幹人曰乖覺,於兵部奏內常用之,然未見所出。韓退之云:“親朋頓乖角。”羅隱詩云:“祖龍算事渾乖角。”宋儒語錄亦有乖角,似與今用乖覺意相反雲。

作者簡介


羅隱 (833 - 910),性別男,字昭諫,杭州新城(今浙江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人,晚唐文學家。
大中十三年(859年)底至京師,應進士試,歷七年不第。咸通八年(867年)乃自編其文為《讒書》,益為統治階級所憎惡,後來又斷斷續續考了幾年,總共考了十多次,自稱“十二三年就試期”,最終還是鎩羽而歸,史稱“十上不第”。黃巢起義后,避亂隱居九華山,光啟三年(887年),55歲時歸鄉依吳越王錢鏐,歷任錢塘令、司勛郎中、給事中等職。
著有《讒書》及《太平兩同書》等,思想屬於道家,其書乃在力圖提煉出一套供天下人使用的“太平匡濟術”,是亂世中黃老思想復興發展的產物。
五代後梁開平三年十二月十三日(910年1月26日)去世,享年7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