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廣播事業
中國廣播事業
新中國的廣播電台,主要部分由各革命根據地的新華廣播電台改名而來,如中央人民廣播電台,在1949年12月5日由“北平新華廣播電台”改名而來,而“北平新華廣播電台”又在1949年3月25日由“陝北新華廣播電台”改名而來;上海人民廣播電台,其前身是“上海新華廣播電台”,組建於解放軍南下途中,1949年5月27日上海解放時改為“上海人民廣播電台”。另小部分則是接管、改造了舊中國的城市電台而來。
目錄
利用有線和無線電等通信手段,通過播音和收聽等方式,進行的新聞傳播活動;是中國新聞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
北洋政府時期的廣播事業 1923年1月,美國人E.G.奧斯邦創辦的中國無線電公司所屬廣播電台開始在上海播音。這是中國境內的第 1座廣播電台。隨後,美商新孚洋行、開洛公司等也相繼在上海設立廣播電台。北洋政府主管無線電事宜的交通部以其違反《電信條例》規定,曾多次勒令拆除。至1924年 8月,該部公布中國第1個廣播法令《裝用廣播無線電接收機暫行規則》后,始允許民間購置收音機,並著手籌建官辦廣播電台。1926年10月,中國第 1座自辦廣播電台──哈爾濱廣播電台開始播音。1927年5~9月間,天津、北京的廣播電台相繼建立。最早的商辦廣播電台是在1927年 3月開辦的上海新新公司廣播電台。
中國廣播事業
國民黨政府統治下的廣播事業 南京國民黨政府成立后,於1928年 8月開辦中央廣播電台,作為官方的宣傳機構。抗日戰爭爆發以前,國民黨的官辦廣播電台和民營廣播電台,在數量上都有較大發展,據1937年 6月統計,國民黨統治地區共有廣播電台78座,發射電力總計 100多千瓦,估計全國有收音機20萬架左右。國民黨當局為加強對廣播事業的管理和控制,於 1936年 2月成立了中央廣播事業指導委員會,由陳果夫任主任委員。同時制定和公布了一系列關於管理廣播電台和審查節目的法令。凡是違反國民黨當局的禁令,如宣傳共產主義和進步思想、主張抗日反對妥協的節目, 都必須“修正”或“全部禁止”,否則,即分別給予警告、停播或吊銷執照的嚴厲處分。
抗日戰爭爆發后,大片國土淪喪,沿海一帶剛剛發展起來的廣播事業受到嚴重摧殘。國民黨官辦廣播事業的重心西移,廣播電台數量大為減少。但由於得到英美等國的援助,發射電力卻有所增加。1938年 3月,中央廣播電台在重慶恢復播音。1939年 2月,建立了國際廣播電台,負責對國外宣傳。同時,又在昆明、蘭州和貴陽等地新建了一些廣播電台。
抗日戰爭結束后,國民黨當局接收了一批日偽廣播電台,民營廣播電台也有所恢復和發展。據1947年 9月統計,國民黨統治地區共有廣播電台 131座,發射電力總計約 460千瓦。收音機擁有量在 100萬架左右。這是1949年以前中國廣播事業的最高數字。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廣播事業 人民的廣播事業於抗日戰爭時期在延安創建。1940年12月,延安新華廣播電台開始播音,揭開了中國廣播史的新篇章。抗日戰爭勝利后,人民廣播事業有了新的發展。除延安新華廣播電台外,影響較大的還有張家口、邯鄲、東北和華東等新華廣播電台。
以延安(陝北)新華廣播電台為代表的解放區廣播事業在中共中央和毛澤東、周恩來、朱德的關懷下,形成了人民廣播事業的光榮傳統,即: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創業精神,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宣傳作風以及聯繫實際、聯繫群眾的工作方法。解放區的廣播在國民黨統治區擁有眾多的聽眾,對中國人民解放事業的勝利作出了重要的貢獻。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后的廣播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 接收了國民黨官辦的各級廣播電台,恢復、充實和改建了一批人民廣播電台,並完成了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前創辦的34座民營廣播電台的社會主義改造,使廣播事業完全由國家經營。從1953年起,中國開始有計劃地發展廣播事業,終於建成一個相當完整的由中央和地方、無線和有線、調幅和調頻相結合的廣播宣傳網。至1987年,除台灣省外,全國共有各級廣播電台386座,市、縣級有線廣播站2576座,收音機2.6067億架,有線廣播喇叭8316萬隻。其中,中央人民廣播電台是對國內廣播的中心,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則承擔了對國外廣播的繁重任務。聯繫著千家萬戶的有線廣播網是中國廣播事業的一大特點。隨著廣播發射電力和頻率的不斷增加以及地方廣播台、站的轉播,全國廣播人口覆蓋率達到68.3%,絕大部分地區都可以收聽到廣播;在世界 5大洲也有廣泛的聽眾。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廣播事業繼承和發揚了革命戰爭年代人民廣播事業的優良傳統,在新的歷史時期擔負了傳播新聞, 溝通情況;宣傳思想,影響群眾;反映輿論,引導輿論;傳授知識;提供文化娛樂和為聽眾服務的重大任務。對內對外廣播在傳播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動員和鼓舞全國各族人民積極投身於社會主義事業,介紹中國對外政策和報道中國政治、經濟、文化狀況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受到了國內外廣大聽眾的歡迎和信任。但是,在某些歷史階段特別是“文化大革命”時期,廣播宣傳也犯過嚴重的錯誤。1978年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三中全會之後,廣播宣傳走上了健康發展的道路。
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對發展廣播事業,做好廣播宣傳曾經作過一系列重要的指示和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夕制定的《共同綱領》規定要“發展人民廣播事業”。1956年提出的《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又規劃了發展農村廣播網的任務。1965年 9月,毛澤東為廣播事業題詞:“努力辦好廣播,為全中國人民和全世界人民服務”,進一步指明了發展中國廣播事業,做好廣播宣傳的宗旨。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的通知強調指出:廣播電視是教育、鼓舞全黨、全軍和全國各族人民建設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最強大的現代化工具,也是黨和政府聯繫群眾的最有效的工具之一。根據通知的精神,中國的廣播事業將進一步提高服務質量, 完善服務手段,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廣播事業,爭取在20世紀末進入世界先進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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