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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軌

價格雙軌

雙軌,指的是同一種商品實行兩種不同的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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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改革開放初,為了緩解巨大的商品供需矛盾,我國曾試行把同一商品分成計劃內和計劃外兩種,在計劃內以較低的價格出售,在計劃外則按市場價格出售。這就是傳說中的“價格雙軌”。於是,有官員將計劃內商品賣給黑市,從中賺取差價,“官倒”正是在這種背景中產生的。這種尋租活動獲得了巨額壟斷租金,並催生出中國第一批“權貴資本”。上世紀90年代以來價格雙軌已逐步退出歷史舞台,然而不幸的是,儘管“價格雙軌制”不再具有合法性,但卻改頭換面出現在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比如說“同工不同酬”。
據廣東省省情調查研究中心發布的《2006年省情調查報告》顯示,廣東省同工不同酬現象相當嚴重,一些國有企業在薪酬分配上,往往按職工、合同制工、臨時工等“身份”來分配,而不是按崗位、技能、業績等個人素質和對企業的貢獻分配。“同樣是司機,有的企業年薪高達10萬元,有的卻只有兩三萬元。”(《中國青年報》9月18日)很明顯,在我們身邊,這種勞動力價格的雙軌制普遍存在,甚至已成為社會矛盾新的集結點。
除勞動力,土地、資本、國有企業產權等生產要素也存在不同程度的“價格雙軌”。以土地為例,在我國,經營性用地實行的是“招拍掛”,而非經營性工業建設用地則採取“協議出讓”的方式。在非經營性的工業用地中,土地的供給和需求是一種純粹的行政行為,並不按照市場規律來運作,這不但成了腐敗的樂土,也造就了國有資產的大量流失。據報道,許多開發區工業用地,常常被轉手用作經營性用地,為此,國家每年損失多達數百億元。
一方面,商品價格逐漸走向市場。另一方面,基本的生產要素如勞動力、資本、土地、國有企業產權等卻仍然維持著很強的行政控制力量。專家把這種現象稱為“新雙軌制”。很顯然,行政力量對要素價格的控制,已經形成了一個龐大的利益集團,價格扭曲的背後是利益分配的扭曲。正如經濟學者鍾偉所言,如果說舊雙軌制代價高昂但碩果乏陳的話,那麼,新雙軌制的最大受益者就是政府,這是中國的市場化改革出現停滯和徘徊的重要原因。
從生產要素價格的“雙軌制”,還可以衍生出更多的“價格雙軌”現象,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司法領域的“同命不同價”。“同命不同價”與“同工不同酬”其實異曲同工,它們都是人為的體製造成的,在城鄉二元分割下,在編製體制的劃分中,同樣的人,卻被劃分成不同的等級。
近日,國家發改委有關人士在剖析“葯價虛高”時認為,葯企在藥店和醫院執行的是雙重價格體系,醫院在整個藥品收入分配中佔一半份額,而以葯補醫的機制不改變,運行多年的藥品招標採購等辦法很難有效。又是一種“價格雙軌”!在醫藥價格的雙軌下,百姓看不起病;在勞動力價格的雙軌下,職工積極性受挫;在土地、資本、國有企業產權的價格雙軌下,是腐敗叢生和國資流失;而在“生命”的價格雙軌下,平等、公正蕩然無存。用“雙軌制”這個關鍵詞在網路中搜索一下,你就會知道有多少“價格雙軌”還在禍害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