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鹽務局
新余市鹽務局
新余鹽業公司原隸屬於新余市商業局副食品公司,1985年成立江西省鹽業公司后從市商業局分離劃歸省屬管理,行政名稱為新余市鹽務局,企業名稱為江西省鹽業總公司新余市公司。2005年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掛牌成立,更名為江西省鹽業集團公司新余公司。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資源開發、鹽業生產和鹽政市場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結合本市鹽行業實際,提出或制定具體實施意見和辦法。
2、按照國家計劃組織全市鹽業生產、分配、儲存、調撥運輸和銷售,保證鹽產品的市場供應。
4、依照國家的鹽業法規,負責全市鹽政市場稽查工作,規範鹽業生產、運輸和銷售管理,查處鹽業違法案件。
5、負責全市鹽行業的調整、改組、改造;指導行業體制改革和企業改革,行業統計信息、人才需求預測、培訓及交流工作。
6、協同市有關部門制訂鹽業價格等有關政策,參與市有關部門對鹽行業的經濟結構調整工作。
7、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行政辦公室、黨群人事(監察)部、財務(審計)部、食鹽專營部、鹽政稽查支隊等。
下轄分宜縣鹽務局(食鹽配送中心)、新餘食鹽配送中心等。
黃小波:新余市鹽務局局長、新余鹽業公司總經理,主持全面工作。
陳耀強:新余市鹽務局、新余鹽業公司黨總支書記兼副局長、副總經理。
李端平:新余市鹽務局副局長、新余鹽業公司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