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技術服務合同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又稱國際工程技術服務合同或國際技術援助合同,是指國際間的當事人一方以技術、知識、經驗為另一方解決特定技術問題所訂立的合同。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的內容


1.合同標的。
合同應明確規定要求供方承擔的任務內容和標的,要求最終解決的問題或達到的技術要求。
2.雙方的義務。
供方的主要義務在於盡最大努力利用自己的技術、知識和一切手段,完成合同規定的全部目標。受方的主要義務是:按合同規定支付費用;為供方創造工作條件和提供必需的技術資料。
3.執行合同的方法、步驟和期限。
規定供方派遣的工程師、專家的水平、級別、人數、工作地點、工作期限、具體工作方法和步驟,需方如何協同工作,以及協助的期限等。
4.服務報酬的計算與支付方式
服務報酬一般由三方面構成:工資費用,直接行政辦公費用包括旅差費、生活費、住宿費等,供方希望得到的利潤。至於服務費用的計算,通常採取下述方法:固定總價;按天(或按時)計價;按工資乘係數來計價;按工程費用的百分數提取工程服務費等。
5.供方對完成技術服務項目的擔保與保證。
對工程項目、產品設計等,供方對合同規定達到的技術目標承擔保證責任。對技術諮詢、技術培訓等,供方則不承擔保證責任。
6.驗收條款。
供方承擔技術保證責任的,應規定有驗收條款。至於驗收方法,可以規定由受方單獨驗收;或由雙方共同驗收;或委託第三方驗收。
7.違約責任。
供方或需方違反合同所規定的義務,應承擔什麼樣的責任,對此應予以規定。
9.爭議的解決及法律適用條款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的分類


1、國際技術諮詢合同
技術諮詢合同,是由受託人派遣專家或以書面形式為委託人提供某種諮詢意見,而由委託人為此支付報酬的合同。可提供諮詢意見的範圍十分廣泛,如計劃的編製、可行性研究、效益分析、工程設計、設備的製造或訂購、竣工驗收、銷售指導等等。
諮詢不僅包括生產技術諮詢,也可包括企業經營管理方面的諮詢,如協助企業改進管理與經營系統,制定合理的銷售計劃等。高質量的技術諮詢服務可以減少工程投資,提高工程質量,增強企業的經濟效益。我國(合同法)第356條規定的技術諮詢合同,是指“包括就特定技術項目提供可行性論證、技術預測、專題技術調查、分析評價報告等合同”。
訂立技術諮詢合同時,應先由委託人提出明確的諮詢範圍,然後由受託人根據該範圍進行報價。目前,幾乎各國都有專門的諮詢公司,具有各類技術領域中的專家和豐富的信息來源,諮詢服務多委託這些專門的諮詢公司完成。這些公司還具有業務保障保險,具有相當的風險承受能力。根據技術諮詢合同,如果委託人依據受託人的諮詢意見從事生產經營活動而受到損失時,可要求受託人承擔賠償責任。
2、國際技術勞務合同
技術勞務合同,是捐受託人為委託人提供一定的技術性勞務,由受託人為此支付一定報酬的合同。與技術諮詢合同不同,技術勞務合同中的受託人不僅僅是向委託人提供自己的意見,而且是要運用自己的技術知識親自為其進行一定的工作,例如,進行可行性研究、制訂計劃或方案、進行設計、製圖等工作。可見,技術勞務合同類似於承攬加工合同。為了達到合同規定的目的,合同中的委託人有義務向受託人提出項目應達到的技術經濟指標,並提供為完成工作所必需的資料與數據,如水文地質資料、交通運輸條件、原料、能源情況、職工技術力量狀況等。如果雙方同意,也可以由受託人承擔這些工作,由委託人支付酬金。
3、國際技術資料合同
技術資料合同,是指由受託人在一定期限內通過一定方式向委託人提供普通技術資料或情報,由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儘管這類合同所涉及的技術資料只包括普通的公開的技術知識,而不是專利技術或專有技術,但由於種種條件的限制(如時間上的限制、人員方面的限制),委託人需委託受託人代為進行某些技術資料的搜集、整理,並提供給委託人。
4、國際技術培訓合同
技術培訓合同,是指一方當事人對他方所指定的人員進行某些方面的技術培養和訓練,由對方支付費用的合同。技術培訓合同的標的是技術知識的傳授。這種技術可能是普通技術,也可能是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如果是后兩種情況,在雙方當事人之間還通常訂立專有技術或專利技術許可合同。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範本


國際技術服務合同
甲方: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
甲乙雙方在平等、互利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技術服務條款。
一、技術人員
1.應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派遣____名工程師組成的_____技術服務組,於__年__月__日赴_____(甲方國名)的——市(或某工地)。
2.在______(甲方國名),受甲方邀請的乙方__________技術服務人員應有準備,並且願意同__________(甲方的公司名)共同工作。
二、法律約束乙方人員在規章制度約束。
乙方人員在____________(甲方國名)期間,應服從甲方國家的法律,受甲方的管理規章制度約束。
三、費用支付
1.甲方負責向乙方人員支付乙方提出的每人每月_______(幣別)的免稅技術服務費。
2.上述免稅技術服務費的______%應以美元(或英鎊)支付。
3.本款1項提及的技術服務費自乙方人員到達______(甲方國名)之日起開始計算
。4.在甲方服務期間,乙方人員在工作或業餘的全部時間內,應保證行為端正。
5.甲方對乙方人員在甲方服務期間的犯罪行為不承擔責任。
四、旅費
甲方負擔乙方人員往返______和______(甲乙方國名)的國際旅費和每人不超過20公斤的超重行車費,並負責安排機票。
五、匯兌
1.第三條1款項中所提及的技術服務費的______%應以______元(即甲方國貨幣)支付給在______(甲方國名)的乙方技術服務組,其餘______%應由甲方按銀行當日公布的匯率折成美元(或英鎊)。
2.所折成的美元(或英鎊)應電匯______銀行轉匯______(乙方所在城市)銀行營業部______公司(乙方公司)______號賬戶。
3.甲方應以書面形式將匯款情況通知乙方國駐甲方國大使館經參處。
六、權利和義務
甲、乙雙方執行合同期問,甲方同意:
1.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設備齊全的住宿。
2.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交通工具。
3.免費提供乙方必要和充分的勞保用品。
4.為乙方技術人員免費提供人壽保險
5.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免費提供足夠的辦公設施和用品。
6.在指定的醫院或診所為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提供免費醫療,但不包括鑲牙、配眼鏡和性病的治療。
7.乙方技術服務組人員因公出差,應按照甲方人員待遇,發給出差補助費.以元(甲方國貨幣)支付給乙方技術服務組。
七、合同期間,乙方技術人員享受_______、_______兩國的全部公共假日。
1.乙方技術人員每年享受30天的休假,工資照發(從開始工作之El算起工作11個月,第12個月為休假)。休假期間工資應全部以美元(或英鎊)支付。
2.乙方技術人員每年應得_______元(甲方國貨幣)的獎金,獎金的%以美元(或英鎊)支付。
3.在甲方服務期間,甲方為乙方技術人員回國休假提供往返經濟艙機票。
八、移民費用
甲方同意為乙方技術人員辦理移民手續.其中包括:
1.辦理出入境簽證。
2.為乙方技術人員辦理合同規定雇傭期間的長期居住許可。
3.承擔本條1、2款所產生的費用。
九、事假
在合同期間內,乙方技術人員由於家庭不幸或其他原因,可請緊急事假10天。
1.准予乙方技術人員事假時,甲方不負責:
(1)乙方技術人員事假旅費。
(2)本合同所規定的技術服務費。
(3)因乙方技術人員事假期滿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國名)而換人所需的費用。
2、乙方應負責任:
(1)從國內另行換人,替換不能返回甲方服務的技術人員。
(2)承擔換人所需的全部費用。
(3)因乙方技術人員事假期滿后不能返回________(甲方國名)而換人所需的費用。
3.在合同期間內,由於甲方或所在國原因,致使乙方技術人員不能工作時,甲方同意:
(1)向乙方技術人員支付雙方同意的技術服務費。
(2)因甲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違反合同或阻礙合同履行時,甲方同意:
①按合同規定費用,向乙方技術人員支付3個月的技術服務費。
②執行本合同第四條的規定。
十、工傷、事故及人員更換
1.乙方技術人員因身體不好或工傷,在2個月內不能痊癒時,乙方同意:
(1)從________(乙方國名)另行派人替換上述人員。
(2)承擔替換人員從________(乙方國名)到________(甲方國名)的旅費。
(3)甲方同意承擔因病或工傷回國的乙方技術人員的旅費。
2.在合同期間內,技術服務組人員因工傷致殘或死亡,甲方同意:
(1)處理事故、工傷或死亡的一切善後事宜。
(2)負擔所產生的費用。
(3)按________(甲方國名)現行的工人補償法向死者、傷殘者支付撫恤金和/或補償費。
十一、其他約定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雙方對本合同的解釋如有不同意見,發生分歧和爭執,或由本合同產生與本合同有關的其他事項,應根據_______(甲方國名)的現行法律,提交仲裁機關解決。
十二、期限
本合同的執行從___年___月___日開始,有效期限共___年,此為第一階段。___年合同期滿后,雙方應進一步商定延續合同期限和與之有關的條件。
十三、本合同共兩份,分別用中、____文寫成,雙方各執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並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甲方公司名稱:__________ 乙方公司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