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將軍
成都將軍
成都將軍,全銜稱“鎮守成都等處地方將軍”,於乾隆四十一年平定金川之役后特設,為清朝最後一處設置的駐防將軍,初議駐紮打箭爐,后改議駐紮雅州,又因成都與雅州(今四川雅安)相距較遠,將軍、總督兩地相差甚遠,遇緊要情況,不能即刻商榷;同時,雅州地方地勢狹隘曲折,滿兵難於摯眷,故令將軍移駐成都,而命提督移駐雅州。
成都將軍衙門位於今成都市勝利西路軍區招待所,乾隆四十一年初置將軍,即設衙門於此,同治七年將軍崇實擴建門庭。大門前有高大的照壁,兩旁有柵欄式的東、西轅門,分別懸掛“望重西南”,“聲敫中外”的巨匾,大堂前矗立牌坊一座,上題滿漢文對照“控馭岩疆”四字。
乾隆帝對成都將軍的職權十分重視,專門為此作了詳細而正式的規定。乾隆四十一年三月辛巳上諭:
所設之將軍,若不委以事權,於地方文武不令其統屬考核,仍與內地之江寧、浙江等處將軍無異,尚屬有名無實。但番地事宜仍由地方文武辦理,僅稟知總督而行,而將軍無從過問,非但呼應不靈,即於綏靖蠻陬之體制,亦不相合。現在文綬為總督、明亮為將軍,自不虞有掣肘。若將來接任之員,或彼此稍存意見,即不能資和衷任事之益,且恐不肖員弁,久之故智復萌,不免仍蹈前轍,尚不足為一勞永逸之計,此乃善後事宜之最切要者,不可不及早酌定章程,俾永遠遵守。自應令成都將軍兼轄文武,除內地州縣營汛不涉番情者,將軍無庸干與外,其管理番地之文武各員並聽將軍統轄。凡番地大小事務,俱一稟將軍,一稟總督,酌商妥辦。所有該處文武各員升遷調補及應參、應訊並大計舉劾各事宜,皆以將軍為政,會同總督題參,庶屬員有所顧忌,不敢妄行,而番地機宜,亦歸畫一。若日後將軍或因事權專重,擅作威福,擾及地方,干與民事者,總督原可據實陳奏。又或總督輕聽屬員之言,於番地情形動多牽摯,致誤公事者,將軍亦當據實奏聞。朕惟按其虛實,秉公核辦,以定是非,必不肯有所偏向。
由此可見,清政府明確規定成都將軍為金川地區(即懋功屯務廳)的最高軍政長官,同時,成都將軍除統帥蜀地八旗、節制川省綠營外,還被賦予統治地方的行政權力,以加強其權勢;其職權由管理大、小金川地區擴大到了管理整個川邊的藏族地區,以震懾嘉絨地區各土司;三是明確了成都將軍與四川總督的職權,以免互相掣肘。按照清制,駐防八旗將領不能指揮綠營,這也是防止將軍的權力過大,互相牽制之術。但成都卻是例外,“將軍兼統綠營者惟四川”(《清史稿·兵制》),表明成都駐防將軍有統轄廣大少數民族地區的任務,其地位比較突出。
成都將軍作為駐防將軍冢最為特殊的一個,兵力雄厚,據《清朝通典》記載, 成都將軍直接統帥、指揮的八旗軍隊有:副都統一人、理事同知一人、筆帖式二人、協領兼佐領五人、佐領十九人、驍騎校二十四人、八旗滿洲蒙古委前鋒校八人、前鋒一百一十二人、領催一百二十名、驍騎一千七百四十四名、炮驍騎四十八名、步兵二百五十六名、養育兵一百四十四名、弓箭(手)、鐵匠各三十二名,總計領催以上軍官三百一十三名,兵二千二百五十六名。成都將軍直接統轄的綠營官兵有:中軍副將一人、左營都司一人、千總一人、把總二人、兵五百名、右營守備一人、千總一人、把總二人、兵五百名。此外還節制阜和協副將及建昌、松潘二鎮總兵官。阜和協副將駐守打箭爐,扼川藏大道咽喉,所轄綠營兵有:中軍兼左營都司一人、千總三人、把總五人、兵六百一十名。建昌鎮總兵官駐紮在寧遠府,共統轄十二綠營,兵三千七百三十七名。松潘鎮總兵官駐紮松潘廳,統轄十一營,兵四千九百二十一名。除此,成都將軍還有管理地方的行政職能,凡有關川邊藏區文武官員的升遷調補、刑名盜案等軍政要務,均由成都將軍會同四川總督共同處理。 “四川川東、松茂道、布政司、按察司、建昌道、永寧道遵將文職,松茂建昌二道、及松茂道所屬之理番廳、松潘廳茂州汶川縣、保縣,建昌道所屬之打 (箭)爐廳、天全州,並新疆 (此指大、小金川)各屯員,均歸將軍統轄所有應行會辦事件”。
成都將軍所統官兵駐紮嘉絨藏區及康區能夠達到及時援馳西藏戰事的目的,為維護西藏地區的穩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一旦西藏地區發生戰事,成都將軍“消息易通,可以就近調度 ……更足以聲援而資策應”。如乾隆五十三年 (1788年),廓爾喀入侵后藏,乾隆命鄂輝為成都將軍帶兵赴剿,並傳諭:“設西藏堵剿賊匪前調之兵尚不敷用,不妨仍於內地滿、漢官兵及屯練降番內續行調用”。五十六年 (1791年 ),廓爾喀第二次侵擾西藏,乾隆帝即命成都將軍成德、總督鄂輝帶領屯土番兵分起前往,陸續趕赴西藏。在成都將軍所率官兵的參與下,前線將士浴血奮戰,於五十七年(1792年)將侵略中國西藏的廓爾喀人驅逐出境,取得了戰爭的勝利。可見,成都將軍在維護西藏穩定和安全中充當著戰略後備的角色,是保障我國西南邊疆安全的一支重要力量。
到晚清,由於滿族官僚的日益腐敗,成都將軍也多為庸碌之輩,他們既不願意、也無能力管理川邊藏區的地方事務,同時與四川總督之間出現諸多矛盾,相互攻訐,對於清政府管理川邊藏區造成了諸多障礙。故而將其民政職權逐漸歸於四川總督。宣統元年(1909年),川滇邊務大臣趙爾豐因為極力在川邊推行改土歸流,為統一事權,正式提出將成都將軍管理川邊地方事務之權移交給四川總督,得到了清政府的允准。 “查各省將軍一職,本為統轄駐防八旗官兵,惟成都將軍設於乾隆四十一年,時值大、小金川甫經平定,控馭土番皆以將軍為政,故令統轄鎮道及番地文武各員,較之福州、廣州等處將軍僅兼綠營水師者事權尤重。嗣後,邊境乂安,則治理地方自不能不歸之總督,祇以將軍原奉敕書,相承未改,遇有邊務,各執意見,齟齬牽制”,但裁撤成都將軍“亦多窒礙”,因此, “擬請仍留成都將軍一缺,專轄駐防八旗蒙古官兵,事宜照舊辦理。惟將原頒敕書所載統轄松潘、建昌二鎮及阜和協所屬各營,松茂、建昌二道所屬府、廳、州、縣,暨一切土司番情邊務,統歸四川總督管轄,俾專責成……請飭該管衙門,將成都將軍、四川總督原奉敕書一併改擬,分別換給,以清界限而資遵守”。至此,成都將軍失去了管理川邊藏區的地方行政權力。之後,隨著清王朝的滅亡,成都將軍才結束了它的歷史使命。但是,成都將軍在清朝歷史上存在了 130多年,他對於穩定金川局勢和嘉絨藏區的安寧、保持川藏大道的暢通、鞏固西南邊疆的安全都起到了積極的作用,也給後世留下了許多值得借鑒的歷史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