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稅務司
總稅務司
官名。掌全國關稅行政及海關人員任免。清咸豐四年(1854),上海道吳健彰與英、法、美領事簽訂協定,組織海關稅務委員會,三國各派一人為稅務司,徵收關稅。名義上由清廷派司稅管理,實際由英、法委員主持。
總稅務司是清政府管理海關稅務的最高行政官員。根據1858年訂立的《中英通商章程善後條約》規定“各口劃一辦理”,列強遂強行要求將中國各海關都仿照上海海關管理辦法,實行“統一辦理”。1859年,清政府在上海設立總稅務司署,按照英國建議,任命英人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為首任總稅務司。各口稅務司及海關高級職員,均由外國人擔任。1863年,英人赫德(Robert Hart)繼任總稅務司,佔據這個位置一直到1909年。
太平天國佔領天京后,清朝政府實際無力控制上海海關。在此情況下,1854年,英國、法國和美國三國駐上海領事館聯合與蘇松太道(上海實際行政長官)吳建彰談判,決定由三國各派稅務司一個“協助”清朝政府徵集關稅。很快,這個委員會的職權擴充到了海關、航運甚至郵政管理方面。1859年,英國稅務司李泰國(Horatio Nelsoa Lay,1832~1898)被清朝兩江總督何桂清任命為總稅務司,成為了中國海關的最高領導。1861年,這個職位得到清朝中央政府的確認。所屬各海關、各置正、副稅務司,亦由洋人擔任。中國海關管理權從此完全由外人管轄。
光緒三十二年(1906)成立稅務處,總稅務司及各海關稅務司皆改屬稅務處。但實權仍在洋員手中,況稅務司依然主宰一切。任總稅務者,以英人赫德(Robert Hart,1835-1911)在任最久,自同治二年(1863)繼李泰國任職,至光緒三十四年(1908)回國,前後四十八年,除海關大權外,對中國的內政外交,亦加干涉。總稅務司的實際權勢,在他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清會典·總理各國事務衙門》:“總稅務司為總理衙門所派,其各關稅務司則由總稅務司酌設,及各項辦公外國人等均責成總稅務司管理,凡關稅由稅務司經徵。”郭沫若《中國史稿》第五編第一章第四節:“奕訢掌握了總理衙門以後,與外國侵略者有了更多的交往,而且英國人為總稅務司。”
1865年,總稅務司遷往北京,1929年遷回上海,1949年4月隨中華民國政府遷往台灣。1949年5月在中國大陸被中國共產黨下令中止職權。
1950年,末任外籍總稅務司李度退休,海關總稅務司改由本國籍人士擔任。1991年,中華民國政府將海關總稅務司署改製為關稅總局,“海關總稅務司”一職正式走入歷史。
總稅務司以“通令”作為行政形式,統管中國境內的所有海關,各海關設稅務司一人,向總稅務司彙報。總稅務司的工作語言為英語。總稅務司機構初期為英國人掌控,辛亥革命后美國、德國、法國和日本官員也逐漸進入。1929年後,中國本土官員開始進入總稅務司上層領導職位。
外國籍
[英]李泰國(Horatio Nelson Lay,1859年-1863年)
[英]赫德(Robert Hart,1863年-1911年)
[英]裴式楷(Robert Edward Bredon,1908年-1910年代理)
[英]安格聯(Francis Aglen,1910年-1912年代理,1912年-1929年)
[英]梅樂和(Frederick Maze,1929年-1943年)
[美]李度(Lester Knox Little,1943年-1950年)
中國籍
羅慶祥(1950年-1955年代理)
方度(1950年-1960年代理,1960年6月24日-1960年7月24日實授)
張申福(1960年-1964年)
曲樹楨(1966年-1971年)
王樹德(1972年-1978年)
袁寶璧(1978年-1984年)
鄭欽明(1984年-1987年)
黃清潯(1987年-1990年)
詹德和(1990年-1991年,后改組為財政部關稅總局)
久保亨著,王小嘉譯:《走向自立之路:兩次世界大戰之間中國的關稅通貨政策和經濟發展》(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
《赫德與總稅務司制度的建立》
《近二十年來近代中國外籍稅務司制度研究述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