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及,(1013年—1062年),字幾道,通州靜海(江蘇南通)人,北宋直昭文館學士。
至和元年(1054年),徒審刑院詳議官,累遷太常博士。
嘉祐三年(1058年)二月擢秘閣校理。三月改右正言,又遷右司諫、
諫院供職,復上疏請擇宗室子以備儲副。既又言:“開寶詔書,內侍年三十,聽養一子為嗣,並以名上
宣徽院,違者抵死。比年此禁益弛,夭絕人理,陰累聖嗣,願詔大臣明示舊制,上順天意,以綏福祐。”帝嘉納之。五月,上疏言:“太宗朝嘗給三司判官御前印紙歷子,令批書課績。今其書雖存,而無
考校之法。請自今,歲終案功過而升黜之。”詔以及所言錄示三司使
張方平。
管勾國子監,以勁正著稱。
后終因敢於直言而遭排斥,出為工部員外郎。知
廬州,進戶部,直昭文館,知
桂州。
嘉祐七年(1062年),卒。
字幾道。通州靜海(今江蘇南通)人。17歲以進士起家,為候官尉。嘉祐三年(1058),始擢秘閣校理,不數月,改右正言。曾上疏請擇官職,分校館閣圖書,並向全國各地徵求遺書。嘉祐四年(1059)正式上表說:“近年用內臣掌管圖書庫,久不更,借出書籍,亡失已多,又簡編脫落,書史補寫不精,請選官職三兩人,分館閣吏人編寫書籍。”二月,批准奏請,遂置館閣編訂書籍官。以秘閣校理
蔡抗、
陳襄、
集賢校理蘇頌、館閣校勘
陳繹等人,分史館、
昭文館、
集賢院、秘閣而編次檢校之。嘉祐七年(1062)三月,又召
參知政事歐陽修提舉三館秘閣寫校書籍。此次
編校國家所藏圖籍,規模巨大,歷時數年,后直昭文館,在職以勁直稱。出知貴州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