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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珍

大理寺左評事

潘珍,字玉卿,初號朴庵,又號莪峰,晚號碧峰,南直隸徽州府婺源縣(今江西省婺源縣)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人物生平


弘治十五年(1502)進士,後任大理寺左評事、左寺副、署大理寺左寺正。正德中,歷官山東僉事,分巡兗州。遷福建副使、湖廣左布政使。正德六年,任山東按察司僉事。正德七年(1512),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累遷兵部左侍郎。時議征討安南,珍上疏諫曰:今北敵日蕃,聯絡萬里,烽警屢聞,乃釋門庭之防,而遠事瘴島,非計之得也。提出宜派文武重臣,佩印而往,移檄自定。世宗責以阻撓成命。正德十一年,任山東按察司副使、福建按察司副使。嘉靖七年,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嘉靖十五年,任兵部右侍郎,后改兵部左侍郎。於嘉靖十六年(1537)四月十三日因反對征討安南,令其閑住,后復官,不久即致仕。嘉靖二十七年七月初五日卒,年七十二。贈右都御史。

參考文獻


清·張廷玉等,《明史》(卷203):“潘珍,字玉卿,婺源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正德中,歷官山東僉事,分巡兗州。賊劉七等猝至,有備不敢攻,引去,掠曲阜。珍奏徙縣治而城之。遷福建副使,湖廣左布政使。嘉靖七年以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累遷兵部左侍郎。時議諫討安南,珍上疏諫曰:“陳皓、莫登庸皆弒逆之賊,黎寧與其父譓不請封入貢亦二十年,揆以大義,皆所當討,何獨徇寧請為左右。且其地不足郡縣置,叛服無與中國。今北敵曰蕃,聯帳萬里,烽警屢聞,顧釋門庭防,遠事瘴蠻,非計之得。宜遣大臣有文武才者,聲言進討。檄數登庸罪,赦其脅從,且令黎寧合剿。賊父子不擒則降,何必勞師。”帝責珍撓成命,褫職歸。尋以恩詔復官,致仕。珍廉直有行誼,中外十餘薦,皆報寢。卒,贈右都御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