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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建斌
原江西省國土資源廳副廳長
1996年至1999年他花了3年時間,在南京農業大學讀了一個農業經濟管理的在職博士學位,導師是時為經濟管理學院副院長的鍾甫寧教授。當時許建斌同時在財政部的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工作。1999年取得博士學位。
2003年10月底至2004年12月,作為中組部、團中央的博士服務團12名成員之一、國土資源部的下派幹部,許建斌在江西上饒掛職鍛煉,任上饒市政府市長助理,屬於上饒市重點引進的人才。掛職結束后,他又正式任市長助理3年。
2007年8月任江西省國土廳副廳長、黨組成員。
竊聽門
導演此次竊聽、竊照行動的人叫薛世強。2008年12月10日,薛世強的一名助手葉道燦在南昌郵局再次郵寄舉報材料的時候,被公安機關抓獲。葉道燦交代了整個監控設備安裝調試經過。薛世強這樣做是因為土地開發整理中心對他收取管理費而心存不滿,想要在趙建寧辦公室收集違法犯罪的證據將其拉下台。由於薛世強郵寄的材料有可能涉及官員瀆職,紀委從一開始就介入。在薛世強對竊聽事件的敘述中,提到了國土廳副廳長許建斌。薛世強說,就管理費一事,他曾經請許建斌幫忙關照,許建斌“在電話里就答應了,但是後來許建斌給我打電話說他現在廳里任職,如果幫助我說話不合適,還是讓我自己找趙建寧談”。回憶此事,許建斌的說法是,一次趙建寧有事來到他的辦公室,他和趙建寧講了薛世強的難處。“趙建寧當場表態說管理費就不收了。但中心並沒有安排人去踏勘,這兩個土地復墾項目就擱下來了。”後來,在看守所的許建斌對辯護律師說,自己作為副廳長原來分管土地開發整理中心,之後內部分工發生變化,對趙建寧說的話也就沒有效力了。
薛世強與許建斌的關係隨即被調查。兩人是山東菏澤老鄉,2002年在北京中關村大街一個茶館中喝茶相識。當時許建斌在國土資源部的土地整理中心工作,薛世強正好想搞土地整理項目的規劃設計,由於不懂相關技術和國家政策,許建斌就經常拿政策文件給他,幫他熟悉相關知識。許建斌對這段友誼的評價是,“我們兩個比較投緣,比較談得來,我也欣賞他的人品和好學上進的性格”。兩人很快開始了經濟往來。第一筆錢是在2003年10月,許建斌要跟中央博士服務團到江西掛職之前。薛世強說掛職期間開銷會比較大,就給了他10萬塊。而後,薛世強又陸續送給許建斌共計100.49萬元,包括錢款38萬元和價值人民幣62.49萬元的寶馬轎車一輛。在此背景下,薛世強在江西開展的土地規劃設計業務,多處都有許建斌的影子。
在法院認定的許建斌收受的221.59萬元賄賂中,來自薛世強的財物佔到了一半。他是許世斌受賄案中,唯一一個被追究刑事責任的行賄人。3年的徒刑實際是在法院考慮到薛世強在行賄行為被追訴前,在紀委向他了解情況時,主動交代了行賄事實,而做出的減輕處罰后的結果。在本刊採訪過程中,有律師表示,對於薛世強的量刑沒有良好地體現出“訴辯交易”,即控方與辯方就被告人檢舉他人違法犯罪的行為達成協議,使被告人獲得減輕甚至免於追究刑事責任等處理結果,“而這可能是‘竊聽門’的嚴重後果”。
沒有證據顯示許建斌和竊聽事件有直接聯繫。許建斌只是告訴辯護律師,他對竊聽行動知曉,但沒有及時制止。2009年2月13日,國土資源廳在新余市召開會議。根據檢察院提供的證言,會議期間,當時的廳長劉積福向許建斌了解竊聽事件,許建斌沒有正面回答,也未向他說過任何違法亂紀之事。僅僅隔了幾天,許建斌就在南昌被“雙規”。
2009年11月20日,許建斌受賄案一審宣判,被判有期徒刑15年,許建斌未上訴,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