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新秩序

國際新秩序

國際新秩序是指在一定世界格局基礎上形成的國際行為規則和相應的保障機制,通常包括國際規則、國際協議、國際慣例和國家組織等。

介紹


國際舊秩序是在廣大發展中國家處於無權地位的情況下,由少數大國按照發達國家的意願和利益建立起來的。戰後一直延續到現在還沒有根本改變。國際舊秩序以霸權主義強權政治和剝削掠奪為基本特徵。它包括國際政治舊秩序和國際經濟舊秩序。國際政治舊秩序的具體表現是:在國際關係中以大欺小、以強凌弱、以富壓貧,大國、強國依仗優勢的經濟軍事實力,推行“炮艦政策”,無視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干涉別國內政,踐踏他國主權,追求控制、支配其他國家的權力。它的實質是維護超級大國的霸權地位。國際經濟舊秩序的具體表現是:國際生產體系中的不合理的國際分工;國際貿易體系中的不等價交換國際金融體系中的不平等地位;以及技術轉讓中的控制與被控制的關係等。它的實質是維護壟斷資本的國際剝削。
國際新秩序的基本內容是:各國政治上應相互尊重,共同協商,而不應把自己的意志強加於人;經濟上應相互促進,共同發展,而不應造成貧富懸殊;文化上應相互借鑒,共同繁榮,而不應排斥其他民族的文化;安全上應相互信任,共同維護,樹立互信、互利、平等和協作的新安全觀,通過對話和合作解決爭端,而不應訴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在環保上,相互幫助,協力推進,共同呵護人類賴以生存的人類家園。

不同構想


(1)發展中國家包括中國主張建立和平、穩定、公正、合理的國際新秩序。戰後,發展中國家最早提出建立國際新秩序的主張,並為此進行了長期的鬥爭。
20世紀50年代,萬隆會議與會國提出建立和平合作的國際關係的十項原則。
1964年七十七國集團首先提出在世界範圍內建立新的國際經濟秩序的目標。同年10月,第二屆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宣布要“為建立新的和公正的經濟秩序貢獻力量”。
1973年第四屆不結盟國家首腦會議第一次提出“國際經濟新秩序”的概念。80年代中期,中國明確地提出既要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也要建立國際政治新秩序
中國主張:
①在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基礎上建立國際新秩序。因為它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是國際社會普遍能夠接受和行之有效的原則;它反映了新型國際關係的本質特徵。 ②國際新秩序主要是政治新秩序、經濟新秩序兩個方面。國際經濟新秩序的內容有:各國有權選擇符合本國國情的社會制度、經濟模式和發展道路;各國有權對本國資源及其開發實行有效控制;各國有權參與處理國際經濟事務;發達國家應尊重和照顧發展中國家的利益和需要,在提供援助時不應附加任何政治條件;加強南北對話與合作,在商品、貿易、資金、債務、貨幣、金融等主要領域做出必要的調整和改革。國際政治新秩序的內容有:各國不分大小、強弱、貧富,都應當作為國際社會的平等成員,參與國際事務的討論與解決;各國有權根據各自的國情,獨立自主地選擇本國的社會、政治、經濟制度和發展道路;互相尊重國家領土完整和邊界不可侵犯的原則;國家之間發生爭端應當通過和平方式合理解決,在國際關係中不得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建立國際經濟新秩序和建立國際政治新秩序相輔相成,密切關聯,缺一不可。
③應當充分發揮聯合國的作用,使其成為未來國際新秩序的有效的控制機構。中國政府關於建立國際新秩序的主張,受到廣大發展中國家的讚賞,也受到一些發達國家人士的支持。因為它是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各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的新秩序。
(2)美國主張的“世界新秩序”的主要內容。
第一,在全世界實現“和平和安全、自由和法治”的目標,確定美國在世界範圍內的領導地位。實質是實現美國在全世界的獨霸地位。
第二,強調美國同盟國建立夥伴關係,“以公平地分擔責任和義務”。也應同其他國際力量相配合,同時注重利用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為美國服務。
第三,以美國價值觀和理想為基礎,並使其“在全世界盛行”,“開花結果”,以最終建立一個“完整而自由的世界”。實質是推進全球資本主義化。第四,建立以美國的軍事力量為保障的國際安全結構。
(3)日本、西歐關於國家新秩序的主張。
第一,建立基於西方價值觀念以及民主、人權和市場經濟基礎上的國際新秩序,同美國是一致的,目的是要建立資本主義的一統天下。
第二,反對美國獨霸的一極天下,要求在國際新秩序中分享領導權。
美國、日本、西歐主張的“國際新秩序”雖有所不同,但從本質上說都是國際舊秩序的修改版,是國際舊秩序的加強與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