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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詩經》中的一首雜言古詩
- 《詩經》中的篇章
周頌·維清
《詩經》中的篇章
《周頌·維清》是中國古代第一部詩歌總集《詩經》中的一首詩。這是一首在祭祀儀式現場所誦唱的詩歌。此詩是周成王歌頌周文王之德的。而文王之德,就是正確地描述出了上天的運行規律,從而破除了殷商朝的“宿命論”。從文王始,祭祀的權力也從商紂王轉到諸侯君主手裡,人們再也不必只是在商王祭祀時參與配祭。人們能夠自己舉行祭祀儀式,表明了人們渴望自由的思想,渴望自己能夠自由地向上天祈福。這在使用宗主神嚴密統治的古代是一件極大的事情。全詩一章,共五句,篇幅短小而意旨深遠。
這是《詩經》中最簡短的篇章之一。作為一首與《國風》一類抒情詩意境迥然不同的《頌》詩,光看原詩十八字的文本,對詩意的理解肯定不會太深,這就有必要通過閱讀一些距原詩創作時代比我們近得多的漢代學者的闡說以及樸學鼎盛時期的清代學者的考證來了解詩歌的創作背景和主題思想。
按《毛詩序》云:“《維清》,奏象舞也。”鄭箋云:“《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獨斷》云:“《維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樂》,繼文以奉天。”漢儒之說如此。清陳奐《詩毛氏傳疏》考云:“《象》,文王樂,象文王之武功曰《象》,象武王之武功曰《武》。《象》有舞,故云《象舞》。……胡承珙《(毛詩)后箋》云:‘鄭謂武王所制者,武王之作象舞,其時似但有舞耳。考古人制樂,聲容固宜兼備,然亦有徒歌徒舞者,《三百篇》皆可歌,不必皆有舞。則武王制象舞時,殆未必有詩。成王、周公乃作《維清》以為《象舞》之節,歌以奏之。’案胡氏說詩周公作,是矣。襄二十九年《左傳》,吳公子札觀周樂,見舞《象》箾《南》籥者,……此《象》謂舞,不謂詩也。《禮記·文王世子、明堂位、祭統、仲尼燕居》,皆言下管《象》,……此《象》謂詩,不謂舞也。制《象舞》在武王時,周公乃作《維清》,以節下管之樂,故《維清》亦名《象》。”據此,可知《維清》一詩文句雖簡單,但在《周頌》中地位卻較重要:它是歌頌文王武功的祭祀樂舞的歌辭,通過模仿(所謂“象”)其外在的征戰姿態來表現其內在的武烈精神。按《雅》、《頌》之詩,稱揚文王多以文德,讚美其武功,那就顯得意義非同一般了。
詩首句感嘆當時天下清平光明,無敗亂穢濁之政,次句道出這一局面的形成,正是因為文王有征伐的良法。據《尚書大傳》等記載,文王七年五伐,擊破或消滅了邘、密須、畎夷、耆、崇,翦除了商紂的枝黨,為武王克紂打下了堅實的基礎。武王沿用文王之法而得天下,推本溯源,自然對“文王之典”無限尊崇。下面第三句“肇禋”,鄭箋解為:“文王受命,始祭天而枝伐也。”“枝伐”,即討伐紂的枝黨(如崇國)以削弱其勢力。鄭說有《尚書中候》、《春秋繁露》等書證,“肇禋”即始創出師祭天之典,自確鑿無疑。《大雅·皇矣》敘文王伐崇,有“是類是禡”之句,“類”是出師前祭天,“禡”是在出征之地祭天,與本篇的“肇禋”顯然也是一回事,可以彼此互證。最後兩句,“迄用有成”直承“肇禋”,表明“文王造此征伐之法,至今用之而有成功”(鄭箋);又以“用”字帶出用文王之法,暗應“文王之典”。“維周之禎”則與第一句“維清緝熙”首尾呼應,用虛字“維”引出讚歎感慨之辭,再次強調“征伐之法,乃周家得天下之吉祥”(同上)。作者這樣的文字處理,未必是刻意為之,而在結構上自有迴環吞吐的天然妙趣。戴震《詩經補註》謂其“辭彌少而意旨極深遠”,顯然對此詩小而巧的結構卻有著較大的語義容量深有會心。
這樣的一首古詩,因其內容感情距當代讀者的生活過於遙遠,在接受過程中要產生審美快感,是比較困難的,但通過上文的分析,當能使讀者對此詩有比較確切的理解。如果此詩的樂舞能夠復原,那麼,欣賞這一武舞,觀看一下打扮成周文王之師的舞蹈家表演攻戰之狀,感受一下其武烈精神,應是一大藝術享受。
此詩是周成王歌頌周文王武功的祭祀樂舞的歌辭。據《禮記·仲尼燕居第二十八》載:“子曰:‘升歌《清廟》,示德也。下而管《象》,示事也,是故古之君子,不必親相與言也,以禮樂相示而已。’”按《毛詩序》云:“《維清》,奏象舞也。”鄭箋云:“《象舞》,象用兵時刺伐之舞,武王制焉。”蔡邕《獨斷》云:“《維清》一章五句,奏《象武(武、舞古通)》之所歌也。”董仲舒《春秋繁露》云:“武王受命作《象樂》,繼文以奉天。”漢儒之說如此。
維清緝熙,文王之典。
肇禋,迄用有成,維周之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