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海關緝私局
專門打擊走私犯罪的刑事執法隊伍
徠廈門海關緝私局(原廈門海關走私犯罪偵查分局)成立於1999年1月16日,位於廈門市思明區海後路34號,專門打擊走私犯罪的刑事執法隊伍。
1月17日,朱鎔基總理、牟新生署長檢閱了這支新生的緝私警察隊伍。從此,廈門海關有了一支專門打擊走私犯罪的刑事執法隊伍。廈門海關緝私局受廈門海關和海關總署緝私局的直接領導,為副廳級機構。負責對廈門關區走私犯罪的偵查、拘留、執行逮捕、移送起訴工作。緝私局內設辦公室、政治處、督察處、偵查處、直屬隊、查私處、法制一處、法制二處、情報技術處和海上緝私處。業務管轄範圍:廈門市(廈門島及集美區、杏林區、同安區、海滄台商投資區)和龍岩市(龍岩市區及下轄漳平市、長汀縣、連城縣、上杭縣、武平縣、永定縣)。緝私局下設三個分局,(一)泉州海關緝私分局。業務管轄範圍:泉州市區及下轄南安市、安溪縣、永春縣、德化縣、惠安縣。(二)漳州海關緝私分局。業務管轄範圍:漳州市區及下轄龍海市、平和縣、華安縣、南靖縣、長泰縣、東山縣、漳浦縣、雲霄縣、詔安縣。(三)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業務管轄範圍:石獅市、晉江市。
一、組織指揮緝私警察在廈門關區內依法查緝走私案件,接受地方其他執法部門查獲移交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犯罪嫌疑人;
二、對所管轄的走私犯罪案件依法進行偵查、拘留、執行逮捕和預審;對走私行政案件、違規案件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海關管轄的案件依法進行調查、審理和執行;
三、分析掌握轄區各個時期的走私活動的動態、特點,開展調查研究和情報調研工作,適時組織開展打擊走私專項行動;
四、受理所辦理的走私犯罪案件和走私、違規等行政處罰案件的申訴;辦理緝私部門治安處罰及其複議、應訴工作;
五、研究制定製度和措施,組織和推動開展關區反走私綜合治理和反走私績效評估工作;
六、承徠辦海關總署緝私局和廈門海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聯繫地址:廈門市思明區海後路34號
郵政編碼:36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