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農作物種質保存中心
國家農作物種質保存中心
國家農作物種質保存中心是由農業部於1999年3月立項批准建設,總投資2600萬元,2000年12月開工,2002年11月落成投入使用。總建築面積3500 ㎡,由種質保存區、前處理加工區和研究試驗區三部分組成。保存區建設面積:1700 ㎡,包括17間冷庫,其中5間為長期庫,使用面積合計293 ㎡,9間為中期庫,使用面積合計568 ㎡,3間臨時庫(每間使用面積36㎡)。
主 任:李立會
副主任:王曉鳴 王天宇 盧新雄
長期庫的貯藏溫度-18℃±2℃,相對濕度≤50%,保存容量為20萬份以上,用於長期保存全國農業植物種質資源,包括農家種、育成品種和近緣野生材料等。中期庫貯藏溫度-4℃±2℃,相對濕度≤50%,保存容量為40萬份以上,中期庫保存種質材料可隨時供種分發給國內育種、科研和教學等單位使用,同時也供國際交換使用。3間臨時存放冷庫(+4℃)供種子臨時存放使用。前處理加工區主要由種子接納室、發芽室、乾燥室、“雙十五”乾燥室、稱重室、包裝室組成。“國家農作物種質保存中心”保存設施投入使用后,加上原有的國家庫長期庫的40萬份容量,則總保存容量達到百萬份以上,基本滿足30年內我國發展的需要,同時也將使得國家種質庫保存的種質資源能為我國作物育種和生產發揮更大的作用。
1.準確、及時地向國家各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及育種等機構提供可利用的優異種質及其信息。
2.負責全國各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收集的種質資源的長期保存,並與各中心、分中心的中期保存構成互為備份的國家中、長期安全保存體系。
3.負責各作物改良中心、分中心收集及其他單位引進種質材料的隔離檢疫服務,確保引進資源在農業生產上的安全性。
4.開展農作物種質資源保護基礎理論與技術的研究,探索和發展種質資源新的保存方法與技術,
5.發展和制定農作物種質資源技術規範與標準,協調上級有關部門搞好國家農作物種質資源管理,促進全國農作物種質資源研究水平的提高。
6.代表本國與國際上同類研究機構開展國際合作、交流及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