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教育廳
青海省教育廳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的教育主管部門。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國土綠化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秘書處
黨建思政德育處
學校安全穩定處
政策法規處
廳辦公室
發展規劃處
財務處
基礎教育處
職業與成人教育處
高等教育處
民族教育處
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國際合作交流處
教師工作處
語言文字工作管理處
人事處
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離退休幹部處
省政府教育督導室
五協辦
青海省信息中心
青海省電化教育館
青海省特殊教育學校
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青海省三江源民族中學
藏文教育雜誌社
小島文化教育發展基地
學生事務服務中心
中小學教研與教師發展中心
青海省教育科學研究所
教育技術裝備中心
教育項目服務中心
職業教育發展研究中心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試院
民族教材編譯中心
青海省工業職業技術學校
青海省重工業職業技術學校
教育評估與監測中心
韓英: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主持省教育廳全面工作。
陳永祥: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一級巡視員。協助廳長分管省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秘書處、廳黨建思政德育處、學校安全穩定處、財務處、機關紀委。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安全穩定工作。
楊發玉:一級巡視員。協助廳長分管廳離退休幹部處、省教育發展基金會。統籌指導關心下一代工作。
董林: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廳發展規劃處、語言文字工作管理處、廳教育項目服務中心、省教育技術裝備中心。統籌指導各級各類項目建設工作。
鍾澤海: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廳辦公室、基礎教育處、教師工作處、省中小學教學研究與教師發展中心、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省三江源民族中學、省特殊教育學校。
馬嘉賓: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廳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國際合作與交流處、省職業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省工業職業技術學校、省重工業職業技術學校、省小島文化教育發展基地。
梅岩: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廳高等教育處(學生處、省學位辦)、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機關黨委、廳學生事務服務中心(省大中專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省學生資助管理辦公室)。
張紀青: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紀委駐省教育廳紀檢監察組組長。主持駐廳紀檢監察工作,分管駐廳紀檢監察組。
寧棟:省教育廳黨組成員、省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主持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省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協助廳長分管廳人事處、省勤工儉學服務公司和省教育開發總公司的後續工作。
崔廷輝:省教育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協助廳長分管廳政策法規處、民族教育處、信息中心、省電化教育館(青海教育電視台、中國教育電視台青海記者站、青海電視台駐教育廳記者站)、五協辦、青海民族教材編譯中心、青海藏文教育雜誌社(中國教育報駐青海記者站)、青海教育傳媒公司。統籌指導教育授青工作。
王小寧:教育廳專職督學。協助廳長分管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省教育科學研究所(省教育學會)、省教育質量監測評估中心。
地址:西寧市城西區五四西路35號
郵政編碼: 810000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省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基礎教育工作,以農村牧區教育為重點,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公共教育資源進一步向農村牧區和民族地區傾斜,促進教育公平。深入推進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切實減輕中小學生的課業負擔,加強中小學德育,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三)大力發展職業教育,堅持以就業為導向,深化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努力提高職業院校的辦學水平和質量,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創新,進一步增強職業教育發展活力。
(四)加強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完善民辦教育宏觀管理的政策措施,規範辦學秩序,促進民辦教育事業健康發展。
(五)深化高校管理體制改革,落實和擴大高校辦學自主權。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和規劃,起草有關法規、規章草案並監督實施。
(二)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各級各類學校的設置標準,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負責義務教育的宏觀指導與協調,指導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制定基礎教育教學基本要求和教學基本文件,組織審定基礎教育省級課程教材,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四)指導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對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五)指導以就業為導向的職業教育的發展與改革,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和教學評估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材建設和職業指導工作。
(六)指導高等教育發展與改革。擬定高等教育學科專業目錄和教學指導文件,提出高等學校的設置、更名、撤銷與調整建議,統籌指導各類高等教育和繼續教育,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
(八)指導少數民族教育工作,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
(九)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工作、國防教育工作及勤工儉學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的黨建和穩定工作。
(十)主管全省教師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負責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系列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工作,負責指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十一)負責各類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參與擬訂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指導普通高等學校開展大學生就業創業工作。
(十二)規劃、指導高等學校的自然科學和哲學、社會科學研究,協調、指導高等學校參與國家創新體系建設和承擔國家、省級科技重大專項等各類科技計劃的實施工作,指導高等學校科技創新平台的發展建設,指導教育信息化和產學研結合等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的學位制度,承辦省學位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教育系統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出國留學、來華留學、中外合作辦學及外國教育專家等工作,開展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管理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派出。
(十四)擬訂並組織實施全省語言文字工作的規劃,組織協調並監督檢查漢語和少數民族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實施,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和普通話師資培訓工作。
(十五)負責學生資助工作,歸口管理國外、海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教育專業學會、協會、基金會等社團組織工作。
(十六)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教育廳設11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財務、資產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務公開、新聞發布、來信來訪、安全保密等工作。起草教育法規、規章草案,承辦教育系統法制建設和依法行政的有關工作,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二)發展規劃處。
擬訂全省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承擔高等學校管理體制改革的有關工作,會同有關方面擬訂高等教育招生計劃和高等學校設置標準,參與擬訂各級各類學校建設標準,研究提出高等學校設置、撤銷、更名、調整等審核意見,承擔教育基本信息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廳所屬單位的基建管理工作,承擔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承擔高等學校的安全監督和後勤社會化改革管理工作。
(三)財務處。
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學生資助的政策,承擔統計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有關工作,監督教育經費投入和執行情況,負責義務教育保障機制經費、有關教育專項經費管理,負責教育系統項目及外資捐贈項目管理工作,參與利用國際金融組織等對我省教育貸款的立項工作,負責廳直屬單位國有資產、預決算、財務管理和內部審計。
(四)基礎教育處。
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擬訂義務教育辦學標準,擬訂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的發展政策和基礎教育的基本教學文件,審定基礎教育全省課程教科書,指導中小學教學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指導中小學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協調、指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和中小學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承擔師德建設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處。
承擔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宏觀管理工作,擬訂中等職業教育專業目錄和教學基本要求,會同有關方面擬訂中等職業學校設置標準,指導中等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教材建設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承擔成人教育以及掃除青壯年文盲的宏觀指導工作。
(六)高等教育處(學生處、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
承擔高等教育教學的管理工作,指導高等教育學校基本建設和改革工作,指導改進高等教育評估工作,擬訂高等學校學科專業目錄、教學指導文件,指導各級各類高等學校繼續教育和遠程教育工作。承擔各類高等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和學歷證書的認定工作。承擔省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高校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規劃指導高校“兩課”建設工作,負責高校的穩定工作,指導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伍建設,負責高校的輿論宣傳及出版物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民族教育處。
指導、協調少數民族教育的特殊性工作;統籌規劃少數民族“雙語”教育工作;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教學、教材建設工作;負責協調普通學校舉辦民族班和高校民族預科班工作;指導中小學生民族團結教育;負責協調對少數民族和少數民族地區的教育援助和對口支援工作。
(八)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處。
指導大中小學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和教育教學指導性文件;規劃、指導相關專業的教材建設以及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協調大中小學生參加有關體育競賽、學生軍訓和藝術交流活動。
(九)國際合作與交流處。
承擔出國留學及來青留學人員工作;承擔外國文教專家的聘請及管理工作;承擔中外合作辦學、外籍人員子女學校及國外友好組織、個人來青辦學事宜和對外漢語教學工作;管理非教育系統出國留學人員派出;承擔教育涉外監管的有關工作;承擔全省教育系統與港澳台的教育合作與交流事宜。
(十)師範教育處(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規劃、指導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擬訂教師教育培養標準和各級師範學校培養目標、規格;負責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指導師範教育教學改革和師資培訓工作。承擔省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人事處。
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製、隊伍建設及培訓工作;承擔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承擔各級各類學校教師、教育工作者的表彰獎勵和教育專家的推薦、選拔工作。指導和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校長的培訓工作。辦理協管高校領導班子建設的相關事宜;負責高校正處級幹部任免的有關審核備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指導高校的紀檢、統戰和群團工作;承辦高校全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團代表人選推薦的有關具體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所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為貫徹落實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更好地開展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查閱教育信息,依法保障其知情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青海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特編製本《指南》。
一、政府信息類型
機關公開政府信息有三種類型: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和不予公開。主動公開指本機關主動將《青海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要求公開的政府信息公開,依申請公開指符合《青海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但不屬於主動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按程序向本機關申請公開;不予公開指凡屬《教育工作中國家秘密及其密級具體範圍的規定》中要求保密的事項。
二、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主動向社會公開的信息範圍參見本機關編製的《青海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信息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青海省教育廳門戶網查閱《信息目錄》及電子文本,也可到本廳機關檔案室查閱紙質文件。
(二)公開形式:
1.我廳系統的有關網站:
(1)青海省教育廳網站
(2)青海招考信息網
(3)青海省畢業生就業信息網
2.邀請記者旁聽有關會議,舉行新聞發布會或新聞專訪;
3.《中國教育報》、《青海日報》、《西海都市報》、《青海招考指導報》、《青海教育》雜誌等報刊;
4.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
5.廳機關及直屬單位政府信息公告欄、電子觸摸屏或其它設施;
6.其它便於公眾獲得信息的形式。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
(一)公開範圍: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範圍詳見本機關編製的《信息目錄》。
本機關將分批、逐步將依申請公開的信息納入《青海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並及時向社會公布。屬於該目錄內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的,除特殊情況外,本機關將予以提供。
(二)公開程序
1.申請提出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向本機關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應填寫《青海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信息申請表》)。《信息申請表》複製有效,可以登陸青海省教育廳網站下載;不能上網下載的可以在受理地點領取,也可以通過郵寄的方式獲取。
申請人對所需信息的描述應盡量詳細、明確,若有可能,請其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發文字型大小或其他有助於明確該信息載體的提示,以便受理機構工作人員查詢和答覆。請申請人準確填寫表格中聯繫電話、地址、郵箱,以便回復。
2.申請方式
(1)通過網際網路提出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青海省教育廳網站上下載《信息申請表》,填寫《信息申請表》后通過電子郵件發送即可。
(2)信函、電報、傳真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並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通過電報、傳真方式提出申請的,請在適當位置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當面申請。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持有效身份證件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當場提出申請,本機關受理機構應當讓申請人當面填寫《信息申請表》。填寫確有困難的,可以當面口頭提出,由相關處室代為填寫。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諮詢相應的申請程序。
3.申請處理
(1)登記。對於《信息申請表》填寫完整且申請人提出了有效身份證明的申請應即時登記,並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後順序進行處理。
(2)答覆。本機關受理機構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對是否公開,按下列情形予以答覆:
屬於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應當告知申請人信息內容或獲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屬於不予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不屬於本機關公開範圍的政府信息,應當告知申請人,能夠確定該信息公開機關的,當告知其該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不明確的,應當告知申請人更改、補充申請;
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應當告知申請人實際情況。
(三)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標準經省財政和價格部門確定后收取。申請人申請減免費用的,可以在《信息申請表》中一併填妥。
四、信息公開工作機構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辦公室
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青海省教育廳辦公室。
辦公地址:西寧市五四西路35號青海省教育廳辦公樓大樓二樓。
辦公時間:國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申訴監督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意見的,可向省監察廳駐省教育廳監察處投訴;辦公地址:省教育廳辦公樓四樓)或將意見投入《省教育廳政府信息公開意見箱》中。也可以向上一級政府部門舉報,還可以通過行政複議或行政訴訟的方式解決。
青海省高校(公辦本科)
青海大學
青海師範大學
全省共有獨立設置幼兒園1816所,比上年增加12所,同比增長0.67%;在園幼兒數(含附設學前班幼兒)達214919人,比上年增加239人,增長0.11%;幼兒園園長1333人,人,比上年增加13人,增加0.98%;專任教師11999人,比上年增加497人,增長4.32%;學前教育毛入園率90.69%,比上年提高1.29個百分點。
義務教育
全省共有義務教育學校987所,比上年減少9所,減少0.9%;招生164238人,比上年減少3266人,減少1.95%;在校生723771人,比上年增加14912人,增長2.1%;專任教師45021人,比上年增加1176人,增長2.68%;義務教育鞏固率96.87%,比上年提高0.02個百分點。
1.小學
全省共有小學724所,比上年減少7所,減少0.96%;招生90313人,比上年減少679人,減少0.75%;在校生498501人,比上年增加12475人,增長2.57%;小學凈入學率99.84%,比上年提高0.05個百分點;女童凈入學率99.72%,與上年持平。小學毛入學率105.29%,比上年下降1.16個百分點。
專任教師28318人,比上年增加835人,增長3.04%;生師比17.60:1,與上年基本持平;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99.95%,與上年持平;專任教師中大專及以上學歷教師佔97.3%,比上年提高0.5個百分點。
普通小學(含教學點)校舍建築面積467.09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0.74萬平方米,增長4.65%;生均儀器設備值1286元/人,比上年增加75元;每百名學生擁有教學用計算機台數11.96台,比上年增加0.1台;設施設備配備達標的學校比例情況分別為:體育運動場(館)面積達標學校比例90.75%,體育器械配備達標學校比例95.72%,音樂器材配備達標學校比例93.78%,美術器材配備達標學校比例94.48%,數學自然實驗儀器達標學校比例94.2%。
2.初中
全省共有初中263所,比上年減少2所,減少0.75%;招生73925人,比上年減少2587人,減少3.38%;在校生225270人,比上年增加2437人,增長1.09%。初中凈入學率98.34%,比上年提高1.26個百分點;女生凈入學率98.21%,比上年提高1.12個百分點。初中毛入學率112.01%,比上年提高0.22個百分點。
專任教師16703人,比上年增加341人,增長2.08%;生師比由13.62:1降至13.49:1,下降0.13;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99.85%,比上年提高0.07個百分點;專任教師中本科及以上學歷教師佔85.47%,比上年提高0.44個百分點。
初中校舍建築面積371.72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4.49萬平方米,增長4.06%;生均儀器設備值2543元/人,比上年增加203元;每百名學生擁有教學用計算機台數17.99台,比上年增加0.29台;設施設備配備達標的學校比例情況分別為:體育運動場(館)面積達標學校比例90.11%,體育器械配備達標學校比例98.1%,音樂器材配備達標學校比例98.1%,美術器材配備達標學校比例96.2%,理科實驗儀器達標學校比例96.58%。
3.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及農村留守兒童
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隨遷子女82135人,其中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共52905人,在小學就讀40197人,在初中就讀12708人。全省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中農村留守兒童共21108人,其中在小學16542人,初中4566人。
全省共有特殊教育學校16所,比上年增加1所;共有專任教師216人,比上年增加22人,增長11.34%。
全省特殊教育招生(含隨班就讀、送教上門)1356人,比上年增加115人,增長9.27%;在校生7700人,比上年增加1066人,增長16.07%。在校生中視力殘疾619人,聽力殘疾895人,言語殘疾552人,肢體殘疾2311人,智力殘疾2506人,精神殘疾96人,多重殘疾721人。在校生中有2322人為送教上門學生,4069人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學前教育階段在校生3人,比上年增加3人;小學階段特殊教育在校生5457人,比上年增加645人;初中階段特殊教育在校生2181人,比上年增加409人;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在校生59人,比上年增加9人。
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學校共有在校生1952人,其中學前教育階段3人、義務教育階段1890人、高中階段59人,其中特校送教上門643人。義務教育殘疾兒童少年毛入學率96.52%,比上年提高3.52個百分點。
全省共有高中階段學校(不含技工學校)144所,比上年增加1所,增長0.7%;招生74153人,比上年增加2908人,增長4.08%;在校生207970人,比上年增加4286人,增長2.1%。在校生普職比60.75:39.25,招生普職比56.96:43.04。高中階段毛入學率90.31%,比上年提高2.32個百分點。
1.普通高中
普通高中108所,比上年增加3所,增長2.86%;招生42236人,比上年減少315人;在校生126349人,比上年減少356人;畢業生41582人,比上年增加2457人。
普通高中專任教師由上年的9727人增加到9994人,增加267人,增長2.74%;生師比由上年的13.03:1降至12.64:1;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96.78%,比上年提高0.22個百分點。
普通高中校舍建築面積284.94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16.15萬平方米;生均儀器設備值4151元/人,比上年增加675元;每百名學生擁有教學用計算機台數為20.22台,比上年增加1.03台;普通高中設施設備配備達標的學校比例情況分別為:體育運動場(館)面積達標學校比例83.33%,體育器械配備達標學校比例84.26%,音樂器材配備達標學校比例84.26%,美術器材配備達標學校比例84.26%,理科實驗儀器達標學校比例82.41%。
2.中等職業教育
中等職業教育學校36所,比上年減少2所;招生31917人,比上年增加3223人;在校生81621人,比上年增加4642人;畢業生20184人,比上年減少470人。
中等職業學校專任教師由上年的2357人增加到2362人,增加5人,增長0.21%;生師比34.56:1,比上年上升1.9;雙師型教師848人,占專任教師總數的35.9%,比上年降低3.7個百分點。
中等職業學校校舍建築面積114.41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2.36萬平方米;生均儀器設備值10047元/人,比上年增加1708元;每百名學生擁有教學用計算機台數為16.63台,比上年減少0.7台。
全省高等學校14所,與上年持平。其中:普通高校12所,成人高校2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4所(含獨立學院1所),高職院校8所。全省高校研究生培養機構3個。高等教育毛入學率44.47%,比上年提高1.11個百分點。
高校研究生招生2444人,比上年增加353人,增長16.88%;普通本專科招生22786人,比上年增加889人,增長4.06%;成人本專科招生5121人,比上年增加412人,增長8.75%。
普通高校中普通本科招生11316人,占普通本專科招生數的49.66%,比上年降低0.44個百分點;普通專科招生11470人,占普通本專科生的50.34%,比上年提高0.44個百分點。成人本科招生3754人,比上年減少23人;成人專科招生825人,比上年增加250人。
成人高校中成人專科招生542人,比上年增加185人,增長51.82%。
高等教育在校生總規模89590人,比上年增加4532人,增長5.33%。各類在校生中:研究生6033人,比上年增加1085人,增長21.93%,其中博士研究生298人,比上年增加92人,增長44.66%;普通本專科在校生73182人,比上年增加2894人,增長4.12%;成人本專科在校生10375人,比上年增加553人,增長5.63%。
高等學校教職工7253人,比上年減少49人;專任教師4937人,比上年增加17人。其中:普通高校教職工7005人,專任教師4767人,專任教師占教職工的68.05%,比上年提高0.69個百分點;成人高校教職工248人,專任教師170人,專任教師占教職工的68.55%,比上年提高0.58個百分點。
高校專任教師中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2319人,比上年增加17人,占專任教師的46.97%。其中:普通高校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2266人,比上年增加20人,占普通高校專任教師的47.54%;成人高校副高級及以上職稱的教師53人,比上年減少3人,占成人高校專任教師的31.18%。
高校專任教師中擁有博士學歷769人,比上年增加79人,占專任教師的15.58%,比上年提高1.56個百分點;擁有碩士學歷1348人,比上年增加8人,占專任教師27.3%,比上年提高0.06個百分點;獲得碩士及以上學位的3123人,比上年增加58人,占專任教師的63.26%,比上年提高0.96個百分點。
高等學校產權校舍建築面積281.93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32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6.96億元,比上年增加2.12億元。其中:普通高校產權校舍建築面積278.72萬平方米,比上年增加3.23萬平方米,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16.77億元,比上年增加2.12億元。
全省民族中小學586所,佔全省中小學學校總數的53.52%。其中:民族小學437所,佔小學學校數的60.36%;民族中學149所,占普通中學學校數的40.16%。
小學少數民族凈入學率99.99%,比上年增加1.42個百分點;毛入學率111.29%,比上年提高4.37個百分點;初中少數民族凈入學率97.7%,比上年提高6.06個百分點;毛入學率117.96%,比上年提高5.68個百分點。
民族高校1所,在校生13602人,在校生中少數民族學生7137人,佔在校生總數的52.47%。
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少數民族學生747296人,佔全省學生總數的60.35%,比上年提高1.41個百分點。其中:學前教育少數民族在園幼兒128597人,占學前教育在園人數的59.84%;義務教育階段少數民族學生466804人,占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的64.5%;特殊教育學校少數民族學生1008人,占特殊教育學校在校生的51.64%;高中階段教育少數民族學生105794人,占高中階段在校生的50.87%;高等教育少數民族學生45093人,占高等教育在校生的50.33%。
全省共有民辦學校572所,比上年增加4所,民辦教育在校生99630人,比上年減少4573人,民辦教育專任教師6018人,比上年增加212人。其中:民辦幼兒園546所,在園人數86704人,專任教師5201人;民辦小學3所,在校生1181人,專任教師58人;民辦初中3所,在校生813人,專任教師44人;民辦高中12所,在校生4497人,專任教師420人;民辦中等職業學校7所,在校生2327人,專任教師58人;獨立學院1所,在校生4108人,專任教師237人。
在2019年全省各單位行政事業性國有資產管理考評中榮獲“省級部門優秀單位”稱號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教育廳“青海省國土綠化先進單位”榮譽稱號。
2020年7月1日上午,省直機關工委在青海會議中心召開省直機關慶祝中國共產黨成立99周年暨“省直模範機關”命名表彰大會,省教育廳榮獲首批“省直模範機關”榮譽稱號。
2020年10月,被評為“2019年度青海省脫貧攻堅工作先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