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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

明朝工部左侍郎

李春(?~?),山東丘縣(今屬威縣)人,中正統三年(1438)鄉試,任刑科給事中,升禮科都給事中,遷光祿寺徠少卿,升雲南左布政使。

方誌記載


李春,字遇時,號竹素,山東丘縣北辛店人。少年聰敏,熟記《禮記》。明正統三年(1438)中舉人,初授南京刑科給事中。不久入京任禮科言路。任期中,直接上書皇帝七十二疏,指出時弊,提出合理建議。李春公正無私,當時滿朝文武官員稱之“李鐵面。”正統十四年禦敵有功,升為都給事中、光祿寺少卿。不久升任雲南右布政使。當時,有敵寇侵犯雲南金齒,李春協助征討,擒敵首75人,斬殺500餘人,獲象17隻。奏知當朝以功升禮部右侍郎,食二品俸。后因母喪,回鄉守孝。期滿駐守南京,任南京工部左侍郎。當時宦官秉權熏灼,他不甘心屈從、阿附汪直,遂告老還鄉,家居5年而卒。皇帝敕官諭祭,並敕工部營葬事。李春為官多年,公正廉明,剛直不屈,待人和藹厚道,生活儉樸,素甘淡泊,一裘數十年不易。死後入鄉賢祀,政績廣為後人傳頌。

錄異


李侍郎春,未遇時,一日天微明,道經北郭真武廟。左有洿池,傍路去數步許,見有二小鬼於水面相揶揄。遙見公,謂曰:“李侍郎來也,可速避。”遂無跡。然則人之祿位,固皆有前定者歟?而鬼為預言之,亦異矣。

鐵面侍郎


鄉賢李春,字遇時,正統戊午舉人,歷官至南京工部左侍郎。遇時居言路,直奏七十疏。號為李鐵面,待人且和厚。一裘數十年,淡泊甘若素(見本傳)

貤封恩蔭


李子實,侍郎春父。考友好施,收遺孤、周貧乏。動靜一循乎理,而無詭道之行。以子爵誥封工部左侍郎,妻○氏封淑人。
李徠芳,侍郎春子。蔭太學士,任河南淇縣知縣。

皇恩浩蕩


宗伯坊,為侍郎李春立,在北新店。
李侍郎墓,在城東北一百二十里新店集,敕官修造,諭祭九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