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年租制
土地年租制
何為土地年租制?
土地年租制是指由一次性收取幾十年的土地出讓金改為每年收繳一次地租(土地使用費)。目前全國已有部分縣市實行了土地年租制。註:一次性收取幾十年的土地出讓金稱為 土地出讓制。
發展狀況
北京:
北京醞釀建立土地年租體系 考驗開發商資金鏈危機(2004.8.6)
土地年租制和現在北京實行的一次性收取土地出讓金制度相比,最大的區別就是後者是一次性收取以後幾十年的錢,而土地年租制是分年收取。
北京政府將發布房地產趨勢分析 將試行土地年租制(2005.1.7)
北京市發改委主任丁向陽在舉行的北京市發展改革工作會上透露,今年將選擇一些開發區、小城鎮或重點交通項目沿線地區,進行土地開發模式改革,變集中支付地價為分年度交納土地使用權租金。
北京公租房有望試行土地年租制(2009年6.24)
針對公共租賃房的特殊性質,北京住房保障部門正在研究制定年租制土地供應辦法,即開發企業無需一次性交齊70年期限的土地出讓金,而是按一定年限支付佔用土地的租金,從而有效緩解投資壓力。
廣東:
廣東進行“第二次土改”土地年租制呼之欲出(2004.5.25)
5月18日,廣東省國土資源廳綜合科新聞發言人這樣向記者解釋落後的原因。對於今年又緣何要試行的內幕,這位發言人說:“去年以來,國務院關於土地市場清理整頓的政令一個接一個,所以今年我們下了決心,先在全省推行省以下土地審批垂管,同時在佛山試點年租制,正在制訂相關政策,擬在下半年全省推行。”
解讀:為何廣東土地年租制推行遇阻?
從全省各種渠道匯總上來的信息表明,儘管開發商們乃至各大商業銀行都對土地年租制翹首以盼,但廣東目前迅速推行土地年租制“確實存在很大的阻力”,暨南大學金融研究所李艷紅教授認為“條件不成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綜合科科長張曉鋒甚至並不諱言“阻力直接來自於一些地方政府的抵制”。
為什麼要推行土地年租制
土地年租制可以把一時、一次性的土地出讓巨額收入分散到70年期限內,保證了政府財政的長期穩定收入,更可促進居民住房等家庭消費更加合理(業內人士稱年租制將大大降低房價,緩解住房壓力)。
展望
這一制度目前在國內尚處於試行階段,短期內很難在商品住宅領域內執行。
“我們認為,房地產調控的關鍵是地。”全國律師協會民事業務委員會主任、上海市建緯律師事務所律師朱樹英認為,一次性繳納土地出讓金的批租制是造成高房價的根源。
朱樹英向記者透露,他所負責的一份相關研究報告已於近期完成,計劃通過律協和中房協提交給主管部門,建議將目前土地出讓金所實施的批租制改為年租制。
地價推高房價
《21世紀》:在你們準備提交給住建部等主管部門的報告中,你提出房地產政策調控高房價的關鍵是“地”不是“房”,原因是什麼?
朱樹英:國內房價逐年抬高,其主要原因是,招、拍、掛方式下的土地批租制才是房價越調越漲的根源。而國務院出台的一系列房地產調控政策,並沒有針對招、拍、掛方式下的土地批租制本身進行調控或改革。
房地產是有期限的土地使用權與房屋產權合二為一的不動產。“批租制”把70年的土地出讓金一次性攤入房價,房價的基價被抬高。另外,土地招、拍、掛制度,儘管有其預防和減少腐敗的正面作用,卻使商品住宅用地出讓金越來越高。其後果是直接帶動房價上漲。
更值得關注的是,一次性得到未來70年的土地租金,已成為地方政府增加財政收入的主要方式。很多地方政府肆意違法出讓國有土地,竭澤而漁。
《21世紀》:年租制對房地產市場調控有何作用?
朱樹英:批租制是一次支付土地出讓金制度,而年租制則是按一定年限分期支付使用土地的出讓金。實施土地年租制,售出時的房價沒有了土地出讓金的一次大額資金支付的門檻,能夠有效幫助房價的調控。
選擇年租制方式購房,可以降低房價中土地出讓金成本所佔比例,降低房價的壓力,不失為一種更多買房人可以接受的新的房價構成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