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租房
國家提供政策
北京市公布了公租房細則,外地人正式納入可申請範圍。通知規定,非京籍人士來京連續穩定工作滿一年,能提供暫住證明、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無房即可申請公租房。對於非京籍申請者的收入條件並無限制。
公租房即公共租賃住房,是指由國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種社會主體通過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籌集房源、專門面向中低收入群體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個國家住房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公共租賃住房不是歸個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機構所有,用低於市場價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學畢業生,還有一些從外地遷移到城市工作的群體。
公共租賃住房是我國保障性住房體系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指政府投資或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套型面積,按優惠租金標準,向符合條件的家庭供應的保障性住房,旨在通過梯度消費逐漸改善住房條件,解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公共租賃房這個概念在全國範圍內普及,很多人都認為源於一次新聞發布會,在2009年3月11日的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新聞發布會上,針對記者提出的“對既買不起經濟適用房又不夠廉租房條件的夾心層,政府又如何解決”這個問題,住建部副部長齊驥給出的回答是:要加快公共租賃房的建設,用低於市場價或承租者能承受的價格向新就業職工出租。這場對話是第一次將“夾心層”的苦澀如此高規格地鋪陳於公共視野之中,也第一次給出了清晰的解決路徑。梯度消費逐漸改善住房條件,解決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及新就業職工、外來務工人員等“夾心層”群體階段性住房困難問題。
繼限價房、經適房、廉租房后,北京市19日公布了《關於加強本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確提出,申請北京公租房的家庭,除了本市戶籍符合一定條件的家庭外,在北京工作一定年限的外地人也納入公租房的範圍。這也是北京的保障房首次對外地人開放。該通知從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北京公租房 - 供給人群 《通知》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包括三類人員:一是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二是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三是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能提供相應證明且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
1.廉租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和限價商品住房輪候家庭。
2.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市相關部門根據本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變化等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3.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本市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確定。產業園區公共租賃住房主要用於解決引進人才和園區就業人員住房困難,具體申請條件由產業園區管理機構確定並報區縣人民政府批准后實施。
公租房在4類保障房中門檻是最低的。如限價房人均住房面積需在15平米及以下,家庭年收入3口不高於8.8萬元。而公租房的准入標準中,人均住房面積與限價房相同,家庭年收入則有所放寬。3口及以下家庭放寬至10萬元,4口及以上家庭放寬至13萬元。鄒勁松表示,放寬公租房的准入門檻,不但是為了解決過去廉租房、經適房、限價房標準縫隙中的夾心層,也將解決那些不夠限價房標準,卻買不起商品房的夾心層家庭。“這一標準,是根據當前北京房價、居民收入、房價收入比等因素綜合計算出的。在標準以下的家庭,可能還暫時買不了商品房;超標的家庭,是可以通過自己的努力購買住房的。”鄒勁松說。此外,公租房沒有家庭總資產的要求。
外地戶籍 外地戶籍有無收入限制?
無收入限制但不能在京有住房
很多來京工作的外地戶籍人員關心公租房對他們的准入條件。昨天發布的《通知》中,相比北京戶籍家庭,非本市戶籍家庭申請公租房,並沒有設定統一的收入標準,只是提出有穩定收入。對此,鄒勁松表示,各區縣可以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確定具體的標準,也可以包括收入標準。如果公租房對外地人不設收入標準,是否可能會出現有錢人去申請公租房,來擠占公租房?他認為,首先,外省市來京人員申請公租房,前提必須是家庭成員在京都沒有住房。其次,他表示,公租房主要是滿足過渡性需求的,因此在戶型設計方面,也是比較小的,大部分都是40平米左右。因此,有了一定的積蓄,想提高生活品質的人,將來還是要去購買屬於自己的住房。年齡限制 申請者有沒有年齡限制?
過渡性住房不設年齡限制
與其他類型保障房申請相比,公租房申請並沒有年齡方面的限制。
居住限制 在京工作多久方可申請?
由各區縣確定具體時限
與其他類型保障房申請相比,公租房申請並沒有年齡方面的限制。
在北京的經適房和限價房申請者如果是單身的話,必須年滿30周歲。這使得一些剛畢業的大學生或剛就業的人員,往往無法購買經適房或限價房。不少人也發出過放寬保障房申請年齡限制的呼籲。
鄒勁松表示,經適房和限價房屬於購買類型的保障房,提倡家庭有一定積累再購買,因此設定了單身申請者需滿30周歲的條件。
“而公租房的情況不同,恰恰是作為家庭在購買住房前,家庭財富積累期間的過渡性住房。公租房有一部分是提供給剛畢業的大學生和剛就業的人群,所以公租房沒有設置申請年齡的限制。”
《通知》對於外地人需在京工作多長時間,並沒有全市統一的標準。“這次把具體標準的許可權放給各區縣,主要是因為各區縣的實際情況不同。比如舊城區,本身就要疏解人口,那麼標準有可能就會定的高一些。而一些新城由於有產業園區等,要吸引外來人才,標準有可能就會寬一些。這樣各自製定標準要更為符合實際需求。”鄒勁松說。不過,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有一個全市統一的基本條件,就是申請家庭所有成員必須在北京都沒有住房。同時,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所要提交的證明材料,與北京正在實施的住房限購類似,需要提供暫住證明、以及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社保證明
北京公租房 - 租金問題 《通知》在公租房的租金方面明確規定,按照“市場定價、分檔補貼、租補分離”原則,公共租賃住房租金考慮項目建設、運營和管理成本,按照略低於同地段、同類型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確定。
在租金補貼方面,《通知》規定,補貼對象、標準將根據承租家庭收入水平、家庭人口及保障面積標準等因素確定。公共租賃住房租金和租金補貼單獨核算,承租家庭交納租金后,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再依照相關規定向承租家庭發放租金補貼。公共租賃住房承租家庭可提取住房公積金和住房補貼用於交納租金。
《通知》在租賃合同期限上也作出了明確規定,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期限由雙方約定,一般為3年,最長不超過5年。租金可以按月、季或年收取,但最長不得超過1年。
2014年8月14日,北京市住建委發布,截至目前,已有石景山、通州、平谷、門頭溝、延慶、密雲這6個區縣出台了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標準。
3年來6區縣出台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標準
2011年出台的北京公租房政策中,公租房的覆蓋對象包括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北京均無住房的人員。
不過,由於各區縣對外來人口的需求不同,因此北京將外地人申請公租房的具體標準制定權下放各區縣。
截至目前,北京共有6個區縣出台了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標準,分別是石景山、通州、平谷、門頭溝、延慶、密雲。
多區縣要求“在本地連續工作5年以上”
記者在各區縣公布的標準中看到,收入門檻方面,各區縣設置的標準基本上都與京籍家庭看齊。即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以下。
外省市來京人員的工作年限門檻方面,各區縣則各有不同。其中,石景山、門頭溝、通州、平谷、密雲要求在本地區連續穩定工作5年以上。延慶縣則略寬一些,要求在京連續穩定工作5年以上,在本縣連續工作3年以上。
此外,記者注意到,部分區縣對於企業職工還設定了企業納稅額的門檻。延慶縣和密雲縣要求,申請人如果是企業員工,該企業上年度在本縣納稅額應在100萬元以上。
對於尚未出台政策的區縣,市住建委稱將督促各區縣進一步結合自身產業發展、人口資源環境承載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實際,研究出台對外來人口的住房保障政策。
6區縣外地人申請公租房標準
延慶
●外省市來京工作人員服務處所在本縣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上年度在本縣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的企業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在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5年(含)以上,且在本縣連續穩定工作3年(含)以上
密雲
●申請人連續在我縣工作5年(含)以上,工作單位是本縣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上年度在本縣納稅額在100萬元以上且合法經營的企業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平谷
●申請人需在本區連續穩定工作5年及以上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門頭溝
●申請人在本區連續工作5年(含)以上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石景山
●主申請人在石景山區原則上連續穩定工作5年以上,或經相關部門認定引進的專業人才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
通州
●工作單位應在我區登記註冊且年納稅額不低於50萬元(機關、事業單位及非盈利性組織除外)
●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低於10萬元(含)、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低於13萬元(含)
以上區縣均規定
●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在北京市均無住房
●申請人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能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和參加社會保險證明等
2019年6月,記者從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了解到,為進一步規範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配租及租后管理,維護租賃當事人合法權益,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會同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起草了《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示範文本,在充分聽取有關單位和專家建議后,於近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此次《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是在結合北京市住房保障現行工作實際基礎上,對原《北京市公共租賃住房租賃合同(試行)》予以調整、補充和完善形成的。合同分為基礎版和社會單位版兩個版本,基礎版主要適用於面向備案家庭分配的情形,社會單位版主要適用於面向人才分配和社會單位集體租賃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