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業形態

出自《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的概念

新就業形態這一概念本質上可以從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兩個不同的角度加以理解。

從生產力的角度理解,“新就業形態”描述了新一輪工業革命帶動的生產資料智能化、數字化、信息化條件下,通過勞動者與生產資料互動,實現虛擬與實體生產體系靈活協作的工作模式。

從生產關係角度理解,新就業形態指伴隨著網際網路技術進步與大眾消費升級出現的去僱主化、平台化的就業模式。最近五年間,隨著人類社會整體上跨入移動網際網路時代,市場交易成本急劇下降,以網際網路平台連接供給和消費兩端的分享經濟零工經濟下的工作模式蓬勃發展。

正文


十八屆五中全會公報 和2016年政府工作報告 中都提到“加強對靈活就業、新就業形態的支持”,首次提出“新就業形態”的概念,激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這一政策性概念概括了新一輪技術革命所導致的就業模式、工作模式的巨大變化,也概括了中國勞動力市場,以及世界其他先進國家勞動力市場中出現的新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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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生產力角度的新就業形態剛剛萌芽,並隨著工業智能化發展開始有所推進,而生產關係角度的新就業形態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國際上,Uber、TaskRabbit等平台型企業大量興起;中國勞動力市場中,滴滴出行、58同城等O2O平台大範圍興起。
2021年7月7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加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包括以出行、外賣、即時配送等行業為重點開展靈活就業人員職業傷害保障試點,要求企業不得制定損害勞動者安全健康的考核指標等。

角度


首都經貿大學勞動經濟學院副教授、中國新就業形態研究中心主任張成剛表示,新就業形態表現為生產力和生產關係兩個方面。從生產力的角度,“新就業形態”是指新一輪工業革命帶動的智能化、數字化、信息化的工作模式。從生產關係角度,新就業形態是指伴隨著網際網路技術進步與大眾消費升級出現的去僱主化、平台化的就業模式。近年來,生產力角度的新就業形態有了初步發展,生產關係角度的新就業形態已在主要工業國有了廣泛發展。
此次疫情中脫穎而出的“新就業形態”,主要是指生產關係角度的新就業形態,即由網際網路平台憑藉移動網際網路、大數據、人工智慧等信息技術,進行勞動者與服務消費需求大規模、大範圍的組織、調配、任務分派等活動,實現勞動者和消費者直接對接的就業形態,例如疫情期間外賣騎手解決老百姓買菜、吃飯的難題,網約車平台組織了醫護人員接送車隊等。
截至2020年,中國的新就業形態在就業人數規模、服務類型多樣化、滲透率方面都處於世界前列。近年來中國城鎮新增就業規模保持較高水平,新就業形態發揮了較大的支持作用。可以看到,新就業形態群體已經成為中國當前以及未來勞動力市場不容忽視的就業群體,是中國勞動力市場發展的重要趨勢,蘊含著巨大的發展動力和潛力。

短板


新就業形態打破了舊有行業和法律秩序下的利益關係和管理規範,對傳統就業群體、管理手段、勞動法律體系、就業服務管理、社會保障政策等形成衝擊。長期制度調整的需求與短期政策缺位交織,形成既需要政策規制,又不能規制錯位或太嚴格從而影響其發展的兩難局面。
具體問題包括:第一,思想認識和監管政策滯後於新就業形態的發展,老辦法管新問題現象突出,平台企業面臨的政策不確定性問題凸顯。第二,對平台的公共屬性、功能和作用認識不足,簡單將平台等同於普通企業加以監管,忽視了平台的公共屬性和巨大的社會治理價值。第三,現行勞動關係制度體系不適應新就業形態的發展,造成了新就業形態勞動保障對勞動者、平台、政府等都出現了困難和不適應。

保障


2021年7月16日,人社部等八部門共同印發《關於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指導意見》,進一步規範平台用工關係,對維護好新就業形態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合理休息、社會保險、勞動安全等權益都作出明確要求。該意見特別提出了“不完全符合確立勞動關係情形”這一突破傳統勞動關係的新的勞動關係情形。
2021年7月26日,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網信辦、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商務部、中華全國總工會聯合印發《關於落實網路餐飲平台責任 切實維護外賣送餐員權益的指導意見》,對保障外賣送餐員正當權益提出全方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