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洛南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商洛市委辦公室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洛南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發〔2010〕8號),設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信訪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


(一)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理縣政府日常工作。
(二)負責縣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三)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文書處理工作。
(四)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辦理意見后,報縣政府審批。
(五)圍繞縣政府總體工作部署,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建議。
(六)向市政府、縣政府報送信息,反映各方面動態。
(七)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對縣政府決定事項及市縣領導同志有關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
(八)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縣政府及有關領導同志的指示。
(九)協助縣政府領導做好需由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
(十)負責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縣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有關縣政府系統的建議與提案辦理的督促檢查工作。
(十一)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政務公開工作,指導監督全縣政務信息公開工作。
(十二)負責縣政府的外事和接待工作。
(十三)負責政府法制工作。
(十四)負責信訪接待、信訪協調處置工作。
(十五)辦理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信息股

負責辦公室政務信息采編、報送工作;負責辦公室政務信息登記、匯總、考核工作;負責《洛南政情》編輯工作;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工股

負責政府機關黨委及辦公室支部的日常業務和機關黨風廉政建設等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工資、人事管理工作;負責辦公室工作人員考勤、考核工作;負責辦公室職工學習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會務管理股

負責縣政府黨組會議、縣政府全體會議、縣政府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議及縣政府和辦公室各類會議的組織、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辦公室各類會議的協調、會場衛生、會場布置、簽到、組織和服務工作;負責會議室桌椅、音響、燈具等設備的使用、維護及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安全保衛股

負責機關門衛和機關大院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政府機關及綜合口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工聯會工作;負責機關戶籍管理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上訪群眾的疏導、領導接訪聯絡,及大院閑散人員的清理等工作;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的組織機構按黨章規定設置。
紀檢組、監察室按有關規定設置。

人員編製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縣信訪局)機關行政編製27名,事業編製23名,工勤編製1名(事業編製和工勤編製用於信訪局)。其中:縣政府辦公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法制辦主任1名;信訪局局長1名,副局長2名;督查室主任1名;應急辦主任1名。非領導職務按有關規定設置。

其他事項


(一)縣政府督查室(正科)職責
負責交辦、催辦和答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辦理和反饋縣委、縣政府以及上級領導的批示件、督辦件和市直有關部門轉辦件;負責督促、催辦、檢查縣政府重要會議作出的重要決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貫徹落實;負責編髮《政務督查通報》和《督辦通知》;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副科)職責
承辦突發事件的信息傳遞和有關處理工作,起草處理情況的報告文稿;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對緊急情況、突發事件批示的傳遞、督查工作;承擔領導交辦信訪事件的調處,及時處理突發性信訪事件;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縣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正科)職責
依法確認行政執法主體,監督部門行政執法行為,保證法律法規規章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執行;協調部門之間在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實施中的爭議,對行政執法證件的使用進行監督;承辦縣政府行政複議工作;受縣政府委託,辦理縣政府的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縣級各部門、各鄉鎮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制、執法公示制的推行、深化、完善工作;組織開展創建依法行政模範縣活動;審查各部門報送縣政府的規範性文件,組織起草重要的規範性文件,辦理縣政府規範文件報送備案工作;研究行政訴訟、行政複議、行政賠償、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收費、行政執法等涉及政府行為共同規範的法律、法規、規章實施以及行政執法中普遍性問題,向縣政府提出建議;負責政府法制系統幹部和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開展政府法制理論、政府法制工作研究和交流,指導各部門、各鄉鎮的政府法制工作;承辦縣政府和上級政府法制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和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信訪局(正科)職責
貫徹執行中、省、市、縣關於信訪工作的法規和方針政策;承辦中、省、市、縣交辦和直接來訪的人民群眾來信;接待人民群眾來縣委、縣人大、縣政府上訪;承辦市交轉中、省、市及新聞單位批轉給縣委、縣人大、縣政府領導同志的群眾信訪案件;向同級和下級交辦信訪案件,提出處理建議;辦理縣委、人大、政府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協調跨地區、跨部門的信訪案件;參與處理不宜下交的信訪案件和突發性事件;指導、督促有關單位辦理信訪案件,檢查辦理情況,審查辦理結果;向縣委、人大、政府報告人民上報中、省、市、縣領導批辦信訪案件的查處結果;來信來訪的重要情況,篩選重要信息,分析信訪形勢,預測信訪趨勢,為領導決策服務;指導全縣信訪工作,督促信訪目標責任制的的落實;管理信訪檔案,保守信訪機密,向群眾提供信訪法規、政策諮詢;承擔縣委、人大、政府及其上級在本縣召開的重要會議期間的群眾來訪接待工作。
(五)縣電子政務中心(事業性質,副科)職責
負責縣政府門戶網站的建設、管理、維護工作,發布政務信息,公開黨務、政務;負責縣政府政務信息統編上網,向上級上報和反饋信息;負責全縣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調研以及超前預測等工作,通過網路宣傳縣域經濟發展,搭建招商引資網路平台;指導全縣信息網路建設,加強信息員培訓,加強網路安全協調管理;負責及時收集全縣各級、各部門及各行各業的圖片資料和音像資料,按照要求及時製作各類圖文並茂的多媒體資料;負責管理視頻會議室,協調安排在視頻會議室召開的各類會議,具體管理視頻會議室衛生、音響、視頻設備,確保正常運轉;負責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24小時政務值班;完成縣政府及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縣政府機關事務管理所(事業性質,副科)職責
負責縣政府機關固定資產、文印、水電、供暖、機關食堂、衛生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機關建設和機關事務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前來縣政府和政府辦聯繫公務人員的接洽和接待工作;
負責為縣政府和政府辦公室領導公務活動提供車輛和服務工作;負責機關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及駕駛員的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機關司機出勤的考核工作;完成縣政府及政府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