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市
股票市場中一種操作方式
在股票市場,做市轉讓方式是指投資者針對一支具有競爭力的股票發行,人為製造股市交易量膨脹,以吸引更多投資者購買。
在新三板市場,做市轉讓制度是指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在新三板正常轉讓日內,做市商必須連續報出其做市證券的買價和賣價,若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滿足成交條件,則新三板做市商在其報價數量範圍內,有按其報價履行與其成交的義務。也就是說,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新三板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
第一次集合競價時間:9:15-9:25;
做市商做市前報價時間:9:25-9:30;(只報價,不成交,確保9:30投資者能看到做市商的報價)
做市商雙向報價做市時間:9:30至11:30,13:00至14:00;做市商進行雙向報價
第二次集合競價時間:14:00至14:15;
協商定價交易時間:14:15至15:00。
註:從時間安排,可以看出做市商的交易優先權。
公司股權的開盤價由第一次集合競價產生
如無成交價,則以最優買賣盤平均價為開盤價。
如無訂單或只有單邊訂單,則以上一成交日收盤價為開盤價。
掛牌首日,由做市商在首次認購價10%範圍內報出開盤價。
如當時做市商報價期間成交兩次,價格(元)、數量(手)分別為(4.8,2),(5,3);集合競價成交價量為(5.1,2),協商定價成交價量為(5.2,1),則收盤價為:成交金額/成交量=(5*3+5.1*2+5.2*1)/(3+2+1)=5.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