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遺詔

康熙皇帝遺詔

康熙遺詔亦稱《康熙皇帝遺詔》,《康熙遺詔》一式四份,分別藏於台灣故宮,中國第一歷史檔案館,和遼寧省檔案館。康熙皇帝逝世后,遺詔頒布天下,告示全國。但因為此康熙遺詔是雍正登基后擬就並頒布天下,並非康熙真跡,所以遺詔不能說明雍正是否篡位。西方1725年最早出版完整英文版康熙遺詔,由康熙身邊傳教士馬國賢於1721/22年帶回,途經倫敦出版。

詔書中的滿文中,“於”和“十”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而且,於是現代簡體字的寫法,過去的繁體字寫法是“於”。因此,沒有矯飾的可能,十改於只是小說里的說法,真正讓史學家懷疑雍正繼位過程的,是其他歷史記載。

簡介


康熙遺詔
康熙遺詔
康熙遺詔用漢、滿二種文字書寫同一內容。
其中寫有“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繼皇帝位……”這皇四子胤禛,就是雍正。雍正即位后,始建秘密立儲詔書,封於匣內,高懸乾清宮正大光明匾額之後,皇帝死後取出,昭告天下。
海峽兩岸的康熙遺詔的滿文部分的繼位人描述部分缺失,兩份滿文遺詔缺失的部位也在同一位置,不知是否巧合。

詔文內容


晚年的康熙帝
晚年的康熙帝
“從來帝王之治天下,未嘗不以敬天法祖為首務。敬天法祖之實在柔遠能邇、休養蒼生,共四海之利為利、一天下之心為心,保邦於未危、致治於未亂,夙夜孜孜,寤寐不遑,為久遠之國計,庶乎近之。今朕年屆七旬,在位六十一年,實賴天地宗社之默佑,非朕涼德之所至也。歷觀史冊,自黃帝甲子迄今四千三百五十餘年共三百一帝,如朕在位之久者甚少。朕臨御至二十年時,不敢逆料至三十年,三十年時不敢逆料至四十年,今已六十一年矣。《尚書*洪範》所載:一曰壽、二曰富、三曰康寧、四曰攸好德、五曰考終命,五福以考終命列於第五者,誠以其難得故也。今朕年已登耆,富有四海,子孫百五十餘人,天下安樂,朕之福亦云厚矣,即或有不虞心亦泰然。念自御極以來,雖不敢自謂能移風易俗、家給人足,上擬三代明聖之主,而欲致海宇昇平,人民樂業,孜孜汲汲、小心敬慎,夙夜不遑,未嘗少懈。數十年來殫心竭力,有如一日,此豈‘勞苦’二字所能概括耶?前代帝王或享年不永,史論概以為酒色所致也,皆書生好為譏評,雖純全凈美之君,亦必抉摘瑕疵。朕今為前代帝王剖白言之,蓋由天下事繁,不勝勞憊之所致也。諸葛亮云:“鞠躬盡瘁,死而後已”,為人臣者惟諸葛亮能如此耳。若帝王仔肩甚重,無可旁諉,豈臣下所可以比擬?臣下可仕則仕,可止則止,年老致政而歸,抱子弄孫,猶得優遊自適。為君者勤劬一生了無休息之日,如舜雖稱無為而治,然身歿於蒼梧,禹乘四載,胼手胝足,終於會稽,此皆勤勞政事、巡行周曆,不遑寧處,豈可謂之崇尚無為、清靜自持乎。《易》遁卦六爻,未嘗言及人主之事,可見人主原無宴息之地可以退藏,鞠躬盡瘁,誠謂此也。
自古得天下之正莫如我朝。太祖、太宗初無取天下之心,嘗兵及京城,諸大臣咸雲當取,太宗皇帝曰:明與我朝素非和好,今欲取之甚易,但念系中國之主,不忍取也。后流賊李自成攻破京城,崇禎自縊,臣民相率來迎,乃剪滅闖寇入承大統,稽查典禮,安葬崇禎。昔漢高祖系泗水亭長,明太祖一皇覺寺僧,項羽起兵攻秦而天下卒歸於漢;元末陳友諒等蜂起,而天下卒歸於明。我朝承襲先烈,應天順人,撫有區宇,以此見亂臣賊子無非為真主驅除也。凡帝王自有天命,應享壽考者不能使之不享壽考,應享太平者不能使之不享太平,朕自幼讀書於古今,道理粗能通曉,又年力盛時,能彎十五力弓,發十三握箭,用兵臨戎之事,皆所優為。然平生未嘗妄殺一人,平定三藩,掃清漢北,皆出一心運籌。戶部帑金,非用師、賑饑未敢妄費,謂皆小民膏脂故也,所有巡狩行宮不施采繢,每處所費不過一二萬金,較之河工歲費三百餘萬尚及百分之一。昔梁武帝亦創業英雄,后至耄年,為侯景所逼,遂有台城之禍;隋文帝亦開創之主,不能預知其子煬帝之惡,卒致不克令終,皆由辨之不早也。朕之子孫百有餘人,朕年已七十,諸王大臣官員軍民與蒙古人等無不愛惜。朕年邁之人,今雖以壽終,朕亦愉悅至。
太祖皇帝之子禮親王之子孫,現今俱各安全,朕身後爾等若能惕心保全,朕亦欣然安逝。雍親王皇四子胤禛,人品貴重,深肖朕躬,必能克承大統。著繼朕登基,即皇帝位,即遵輿制,持服二十七日,釋服布告中外,咸使聞知。”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 卯

首次亮相


遼寧省檔案館收藏的“康熙遺詔”用漢、滿二種文字書寫同一內容。因為傳位詔書中的滿文中,“於”和“十”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沒有矯飾的可能,但海峽兩岸的康熙遺詔的滿文部分的繼位人部分缺失。可是,十改於只是小說里的說法,真正讓史學家懷疑雍正繼位過程的,是其他歷史記載。

野史傳聞


即位之謎

從雍正繼位起,民間就流傳了雍正篡位的野史,其真正原因是八爺黨和十四弟不滿雍正的繼位而向民間造謠的。實際上雍正帝是合法繼任皇位的,因為清朝的詔書是滿文漢文各一份的,而且詔書里都是加有“皇”字的(比如傳位於皇四子),而當時民間流傳雍正將“傳位十四子”改成“傳位於四子”,這種謠言是漏洞百出的,首先,在傳位詔書中的滿文中,“於”和“十”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沒有矯飾的可能。並且“於”這個字在當時是寫作“於”的,再加上詔書里都是加有“皇”字的。如果用筆將“十”字改成“於,就變成“傳位皇於四子”。語句完全不通順,再者,即便把漢文改了那滿文也改不了,因此民間流傳的把“十”改成“於的改詔之說是不成立的。
遼寧省檔案館專家介紹,傳位詔書中的滿文中,“於”和“十”是完全不同的兩個字,沒有矯飾的可能。但海峽兩岸的兩份康熙遺詔的滿文部分的繼位人描述部分均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