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合作原則
國際合作原則
國際合作原則,是指各國不問在政治、經濟及社會制度上有何差異,均有義務在國際關係的各方面彼此合作。
1、各國應與其他國家合作以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
2、各國應合作促進對於一切人民之人權及基本自由之普遍尊重與遵行;
3、各國應依照主權平等及不干涉原則處理其在經濟、社會、文化、技術及貿易方面之國際關係;
此外,還包括各國應在經濟社會及文化方面以及在科學技術方面並為促進國際文化及教育進步,彼此合作;各國應在促進全世界尤其發展中國家之經濟增長方面彼此合作。
1、合作的形式多種多樣,除了傳統的雙邊和多邊合作外,區域性合作、集團化合作和全球性合作平行發展;
3、合作的領域不斷拓寬,從過去的政治合作發展到現在的政治、經濟、教育、文化、科技等方面的合作,凡是現代人類生活的各個方面,幾乎都有程度不同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