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小曲
榆林小曲
榆林小曲又稱榆林清唱曲、府谷小曲,是一種帶樂器伴奏的坐唱藝術形式。
榆林小曲的唱詞,融雅、俗於一體,在語言風格和語言結構上既有一般文人的遣詞用字,又有當地方言土語,演唱形式簡單、輕便、靈活。發源於陝北府谷縣,流佈於陝北神木、府谷和晉北以及內蒙部分地區。代表劇目有《日落黃昏》、《梁山伯與祝英台》等。
2006年5月20日,榆林小曲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為Ⅴ-28。
榆林,地處古河套文化和匈奴文化交融地帶。趙漢時期,這裡已是陝北的文化中心,但由於歷代羌、胡、突厥等少數民族遷徙頻繁乃成為兵家必爭之地,使這裡的文化形態呈現出一些獨有的特點。據《榆林府志》載:自明成化九年(1473)建立衛城,大量移民實邊,榆林便成為我國九邊重鎮之一,常年屯駐重兵。到榆林做官的外省籍人越來越多,尤其是從浙江一帶來榆林做官的,先後佔了外籍官員總數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此地民間至今流行一種說法,叫“南官北座”)。各地人才的匯聚,促成了各類文化的交流和融合。榆林小曲就是在這種條件下生成的藝術新品種。后在長期的發展演變過程中,以當地方言演唱並吸收化用了當地的民歌小調,豐富完善為今天的曲藝品種。
據清乾隆皇帝《銜批通鑒輯覽》中關於明武宗巡邊至榆林的專篇記載稱:正德十三年(1518年年)秋七月,明武宗由山西渡過黃河,先抵陝西府谷,於十月間到達榆林,住在在城內太乙神宮(即“凱歌樓”)。每日有歌、舞、唱。直至正德十四年(1519年)二月初,方才由原路返回京師。行前納了延德總兵戴欽之女為妃,並大征了女樂。又據《榆林府志》記載,清康熙九年(1670年),由江南來的譚吉聰,任榆林堡同知。此人對榆林的“邊韋地之形與風俗非常熟悉”,對“人物藝文也重長子之選錄”對“兵食水利馬政軍器人物藝文宜有志此”。對江南小曲十分喜好,來榆時帶了家眷及使女。歌伎和所用樂器等,閑暇時,常令其為他們演唱求樂,甚至在他主持修鎮志時,也要請藝人來奏樂彈唱。榆林總兵徐占魁在《重修延安綏德鎮志序》中說:“爰時聚於署之東偏日,飲綠之堂,絲竹雜奏。觴酒間行”。據《榆林府志·文藝志》中記載,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后,榆林城內“文藝其繁”,經常是“夜半曲聲聽滿城”,凱歌樓上常有“羌笛吹新調,秦箏弄急弦”。其盛況可見一斑。
清末民初(1909~1914年),榆林小曲有了一定的發展,一些民間音樂被吸收、被運用在民間,尤其是小手工業者之間,學唱小曲也一時成風。藝人數量不斷增加,小曲出現了興盛時期,並創作了《陳太爺上任》等作品。這一時期光緒年間文人王吉士不僅採集了大量小曲,對其作了加工和潤飾,新發展有《十杯酒》、《進蘭房》、《小叮嘴》、《供月光》等曲目二十餘首,器樂曲牌有《四合回》、《將軍令》、《獅子令》等近十首。榆林小曲在它最初發展的階段,雖然來源於明清時期江南的小曲、時調,但當它一旦植根於榆林這塊陝北的土壤上之後,必然和當地的語言、民間音樂交融結合、吸收發展,形成了自己獨特的風韻。從南方來的官員和商人不斷帶來南方的絲竹管弦和樂妓,並同北方的民歌相融合,久而久之,榆林小曲便既有了北方的粗獷和豪放,又有了江南水鄉的柔美和甜蜜。
榆林小曲
榆林小曲
唱腔為榆林小曲核心部分,唱腔體裁為曲牌體,或單曲反覆,或聯曲串唱。唱腔中,除用於一部分曲目首、尾的《前兩頭忙》和《后兩頭忙》這樣兩個唱腔牌子外,其他曲目均無牌子的說法,不論只曲或聯曲,大量都是專曲專用。榆林小曲這一地方民間曲種特點的形成,除受生活習俗、傳統文化及當地人民的性格、氣質的直接影響外,語言習慣及其方言、語音的影響是一個很重要的條件。榆林小曲這一地方曲種,它均以榆林城內方言演唱。
伴奏樂器:較早期的坐腔形式的伴奏樂器有三弦、四胡、笛、漁鼓、簡板、手鑼、小鈸、銅鈴、梆子等。後來添了洋琴、板胡、四塊板、竹節子板、霸王鞭等。坐腔演出時,因為工作人員少,所以只選用其中一種或幾種樂器。獨叫唱形式大都是唱者兼奏四胡和洋琴。對唱形式除了唱者兼奏兩種樂器(弦樂器或打擊樂器)以外,還可另加伴奏人員及其使用的樂器(數目不限)。
每個曲本所使用的曲調數是不限的,隨曲本性質而定,有的全篇用許多個曲調,也有的全篇只用一個曲調變化重複而組成(後者較多)。這些曲調都是歷來藝人在各地演唱時,隨時搜集的民歌而又經過發展了的曲調。特點是其旋律華麗多彩、線條起伏的幅度大、音程跳動較大、音域廣闊。
小曲屬於曲牌類的曲藝音樂,它有著許多獨立的聲樂曲調和器樂曲調。器樂曲是附屬部分,是在演唱前後所演奏的大型、獨立的前奏曲及後奏曲。前奏曲也就是“板頭”或“開場樂”(類似戲曲中的打通),通常演奏三四個曲牌。後奏曲可有可無,通常只用一個曲牌。也有在曲本中夾用間奏的(但很少)。
榆林小曲的唱詞內容,以反映城鎮市民生活情趣的為多,除描寫離愁別怨、男情女愛之作品有較大例外,其它如反映茶肆酒樓、貨郎挑夫的生活,如《開茶館》、《賣雜貨》、《下荊州》;刻劃青樓之恨、尼庵之苦,如《妓女告狀》、《小尼姑》;以及鮮明生動地表現民俗風情的篇章,如《放風箏》、《戲鞦韆》、《偷紅鞋》。再如一些膾炙人口的民間傳說故事如《梁山伯與祝英台》、《張生戲鶯鶯》等,也在小曲中得到了別具特色的反映。長段曲目有幾十段詞構成的,如《害娃娃》有四十段,而短小曲目如《供月光》僅有四段。
組格式有六種,即上下句構成一個唱段的如《妓女告狀》,四句組段的如《大送郎》、六句組段的如《姐妹拌嘴》,八句組段的如《五更鳥》、三句組段的如《小放風箏》、五句組段的如《尼姑難》、以四句組段者為多。唱詞的名式結構通常是以七字句為它的基本結構形式。也有五字成句的如《譙樓初鼓咚》,還有由五字,七字相間組成的長、短句,如《害娃娃》。
發源於陝北府谷縣,流佈於陝北神木、府谷和晉北以及內蒙部分地區。
歷史上的榆林小曲主要是由愛好者以自娛自樂方式演唱,後來出現了作為乞討手段的走街串巷演唱、堂會演唱及高台性的經營演出。在當地人的文化生活中,榆林小曲扮演過重要的角色。但是,中國改革開放以來,在市場經濟、現代文化的影響下,榆林城內市民已不再是往日榆林小麴生長繁行的肥沃土壤,小曲藝人們也彷徨歧途。這種藝術形式的發展出現了傳承乏人的困難,面臨失傳危險,需要設法加以保護。
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榆林市有關文化部門開始對榆林小曲採取了一系列的搶救和保護措施,例如定時地發放傳承人補助;利用重大節慶活動,給榆林小曲的表演藝人們創造更多的演出機會,讓他們獲得一些收入等。
2006年5月20日,榆林小曲經國務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編號為Ⅴ-28。
代表人物
王青,男,漢族,1954年1月生,陝西省榆林市人。王青的祖父王級三(1886—1956)是著名的榆林小曲揚琴藝人,父親王子英(1910一1973)是知名的榆林小曲古箏演奏者。王青從小受到家庭熏陶,14歲時跟隨其父王子英學彈三弦、琵琶,目前是榆林小曲樂隊中主要的琵琶手。2006年,王青成立了榆林小曲研究會,自任會長,有會員30多人。榆林小曲研究會每周末都會在榆林市南門廣場為市民義務演出,研究會的各類演出、傳習活動不斷。王青與研究會一起還整理、出版了《榆林小曲專輯》。但目前輸林小曲後繼乏人。2008年2月,王青入選為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
榆林小曲是陝北唯一的城市坐唱藝術,具有南方古曲遺韻。榆林小曲作為“南腔北調”合二為一的獨特藝術,兼具北方的陽剛之氣和南方的陰柔之美,具有獨特的藝術價值,在當地人的文化生活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榆林小曲中有大量反映茶肆酒樓、貨郎挑夫的生活的篇章、刻劃青樓之恨、尼庵之苦的篇章以及表現民俗風情的篇章,這對了解明清時期中國陝北的民俗民風有著重要的參考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