弦樂器

弦樂器

弦樂器是樂器家族內的一個重要分支,在古典音樂徠乃至現代音樂中,幾乎所有的抒情旋律都由弦樂聲部來演奏。可見,柔美、動聽是所有弦樂器的共同特徵,弦樂器的音色統一,有多層次的表現力:合奏時澎湃激昂,獨奏時溫柔婉約;又因為豐富多變的弓法(顫、碎、撥、跳等)而具有靈動的色彩。

發音方式


小提琴
小提琴
弦樂器(strings)的發音方式是依靠機械力量使張緊的弦振動發音,故發音音量受到一定限制。弦樂器通常用不同的弦演奏不同的音,有時則須運用手指按弦來改變弦長,從而達到改變音高的目的。
弦樂器從其發音方式上來說,分為撥弦樂器(如吉他和阮)和拉弦樂器(如提琴類和胡琴類),擊弦樂器(揚琴類)。
• 撥弦樂器:豎琴(Harp)、吉他(Guitar)、古琴、琵琶、箏。
• 拉弦樂器:小提琴(Violin)、中提琴(Viola)、大提琴(Cello)、倍低音提琴(Double Bass)、二胡。
徠• 擊弦樂器:揚琴。

撥弦方式


豎琴
豎琴
其中西洋撥弦樂器統稱為 古典式弦琴,最具代表性的有古典吉他、豎琴、魯特琴等。管弦樂隊中常用的撥弦樂器,只有豎琴(Harp)一種。豎琴是一種豎立的三角形的大型撥弦樂器。有四十六根弦,按照降C大調的音階排列。下面有七個踏板,控制七種不同音名的弦,每個踏板可以使它所控制的弦升高半音或全音。豎琴是用兩手撥奏的,音色清朗如水。最富於特色的奏法,是急速地先後奏出同一和弦中的各個音,稱為琶音。柴科夫斯基的舞劇《胡桃夾子》第二幕第三景中的《花的圓舞曲》有一段美妙動人的豎琴獨奏,彈奏的就是琶音。豎琴在樂隊中常常作為伴奏樂器,尤其是和長笛或小提琴等樂器相結合時,音色最為和諧。豎琴也象鋼琴一樣,可以演奏音域寬廣的多聲部樂曲。它不僅是一種樂隊樂器,同時也是一種表現力相當豐富的獨奏樂器。

豎琴

豎琴
豎琴
豎琴源於波斯,是最古老的撥弦樂器之一。早期的豎琴只具有按自然音階排列的弦,所奏調性有限。現代豎琴 是由法國鋼琴製造家S·埃拉爾於1810年設計出來的,有四十七條不同長度的弦,七個踏板可改變弦音的高低,能奏出所有的調性。
由於具有豐富的內涵和美麗的音色,豎琴成為交響樂隊以及歌舞劇中特殊的色彩性樂器,主要擔任和聲伴奏和滑奏式的裝飾句,每每奏出畫龍點睛之筆,令聽眾難以忘懷。
室內樂中,豎琴也是重要的獨奏樂器。獨奏時能奏出柔和優美的抒情段或華彩段,極具感染力。

古典吉它

古典吉他
古典吉他
古典吉他原名“六弦琴”或“六弦比維拉琴”,屬室內樂器,多見以獨奏形式。因其音量較小,較少用於各類樂隊中。理想的古典吉它,琴體的底板和側面應由優質的熱帶玫瑰木製成,面板的常用材料採用紅松木,弦品和琴頸 分別由烏木(或黑檀)與桃花芯木製作。六根琴弦中①至③弦為光滑的單股尼龍弦,④至⑥弦為外纏細金屬絲的多股尼龍混合弦。
古典主義時期之前的“吉他”既有四根復弦、五根復弦,復弦的缺點是弦數多導致調音較麻煩,因而很快五根單弦的改進形式開始流行。1790年,德國人在改進后的比維拉琴上加上了第六根弦,使現今吉他EADGBE的六弦式定音首次出現。古典吉他硬體工藝的定型源自十九世紀中頁西班牙制琴家進行的改良,確立了沿用至今的65cm國標弦長。1946年,美國科學家伯特。奧古斯汀開發研製出了尼龍弦,並應用於古典式弦琴(古典吉他、豎琴、魯特琴等)的琴弦材料改良。尼龍弦不僅能承受更高的張力與更劇烈的物理環境變化,而且壽命也更長,對古典吉他的音色、音量也能有極大的改觀,從此幾乎完全取代了較脆弱的羊腸弦。
許多古典吉它名曲根本無法改編為用其他樂器 演奏的樂曲,因為這些名曲中蘊含著獨特的技巧,其他樂器是根本無從模仿的。也許正是由於這些因素,古典吉它在音樂體系中成為一個相對獨立的分支。

魯特

魯特
魯特
歐洲的魯特琴,源於阿拉伯的烏德琴,在圖書中最早可追溯到1270年的Cantigas de Santa Maria,大致上來說,中世紀的魯特琴無論在外型、演奏技法、乃至於音樂都與阿拉伯烏德琴十分接近。直到15世紀末,歐洲的魯特琴才有他特有的發展,主要是由於技法的改變,人們開始使用手指彈奏,因此多聲部作品得以在魯特琴上演奏,新增了第六弦組,外型顯得修長而優雅,之前魯特琴常常用昂貴的材料製作,尺寸不一,做工精緻。但是標準的魯特琴是梨形的,它有一根單弦和五組復弦,調音為G-c-f-a-d’-g’琴頸上有琴格,弦鈕箱向後彎成直角。在魯特琴上可以演奏和弦、旋律、跑句、各式各樣的裝飾音,甚至對位樂曲;它是用作伴奏歌唱的獨奏樂器,也可用於重奏中,技藝嫻熟的演奏者可以奏出多姿多彩的效果。魯特琴曾經是歐洲最富盛名的宮廷樂器之一,直至古典主義早期鍵盤樂、交響樂興起,魯特琴才逐漸淡出歷史舞台,但也一直流傳至今。

弦琴

吉他
吉他
弦琴(ling)模式是所有古典式弦琴中定型最晚的,至21世紀初才得以整合成樂器類目,它的前身在歷史中多以魯特琴改進方案、概念圖紙、概念琴等形式間接存在或不斷出現。古典主義早期,鍵盤樂的全面興起使獨奏樂格局面臨重新洗牌,昔日輝煌的魯特琴開始走向衰退。為了試圖扭轉局面,魯特琴製作家也曾模仿鍵盤樂作音域拓寬,由於只能通過增設低音弦向低音區拓展音域(最多甚至到達14對復弦),其改變也較為有限,無法比擬全面拓寬音域的鍵盤樂。魯特琴曾出現過增設高音弦的改進方案,當時缺乏先進的材料學支持,軟質弦只有羊腸類動物纖維材料,穩定性相對較差,過細直徑難以勝任過高張力(會導致羊腸在短時間內發生直徑改變等物理性衰減),因而這些方案未能得到發展。
二十世紀上半頁,延展性極佳的尼龍弦被發明,為古典式弦琴向高音區大範圍拓寬音域帶來了新的可能,幾度被人遺忘的改進方案也開始出現轉機。ling式方案已不僅僅是魯特琴的單一發展,而是全面整合了古典吉他、魯特琴以及架式弦琴的部分發展成果,催生了把式弦琴中的一個新類目。ling琴的音色自然也包含這些相關樂器的特性,既有魯特琴悠遠深邃的低音,又有古典吉他圓潤飽滿的中音,更有豎琴般純凈空靈的高音。結合現代產品學倡導的人性化設計理念,優化並釐定了弦長、弦距、弦張力、琴體外形、演奏方式等特有指標,使演奏者得以在承受較低負擔的前提下表現更高難度曲目。

拉弦方式


小提琴

小提琴
小提琴
小提琴是一切弓弦樂器中流傳最廣的一種樂器,也是自17世紀以來西方音樂中最為重要的樂器之一。四弦小提琴是16世紀從老式的三弦小提琴發展來的,1650-1730年間經斯特拉迪瓦里、阿馬蒂和瓜爾內里等家族加以改進而臻於完美。再後來的改良包括加長指板,增加腮托,用鋼絲和尼龍絲取代腸線琴弦等。
小提琴是最具表現力的樂器之一,演奏技巧極其豐富,作曲家們經常用以引發作品的基調。小提琴在交響樂隊中,分為第一小提琴和第二小提琴。第一小提琴常擔任樂曲的主旋律,第二小提琴 則擔任樂曲主要聲部的和聲伴奏。此外,小提琴也常在室內樂和小品中常用於獨奏。小提琴又成為當代流行樂和爵士樂的當家樂器之一。

中提琴

中提琴僅比小提琴大七分之一,外形幾乎一模一樣,同樣廣泛應用於管弦樂隊、交響樂隊 以及室內樂(尤其是弦樂四重奏)中。但中提琴通常擔當中音聲部,為主旋律起伴奏和襯托的作用,極少用於獨奏。不過偶爾也以獨奏樂器的形象出現,如在柏遼茲的交響曲《哈羅爾德在義大利》中,中提琴的獨奏就佔了相當比重。中提琴的音質別具一格,近似鼻音的詠嘆,非常適合表現深沉與神秘的情調。

大提琴

大提琴的歷史可以追溯到16世紀末,是一種叫作“低音維奧爾琴”或“膝間維奧爾琴”的 15世紀的樂器演變而來。維奧爾琴的體積不像大提琴那麼大,弧形也不那麼明顯,但演奏時可以夾在兩膝之間,像大提琴那樣用弓拉奏。
大提琴最初在義大利語中被拼作Violoncello,後來逐漸簡寫為Cello。大提琴以其熱烈而豐富的音色著稱,是交響樂隊中最常見的樂器之一。適合扮演各種角色:有時加入低音陣營,在低聲部發出沉重的嘆息;有時以中間兩根弦起到節奏中堅的作用。
大提琴最為輝煌的時刻,要數作曲家賦予其表現如歌的旋律的使命。整個大提琴組奏出的美妙的旋律,足以令交響樂隊中的任何其他樂器都相形見絀。

倍低音提琴

倍低音提琴體積龐大,需站立演奏。它有兩種基本形制:一種屬於六弦提琴一族,肩斜背平。另一種屬於小提琴一族,肩較方,背微圓。
是管弦樂隊和交響樂隊中的最低音聲部,多充當伴奏角色,極少用於獨奏,但其雄厚的 低音無疑是多聲部音樂中強大力量的體現。貝多芬就常用它在交響樂隊中演奏重要的旋律。如他在第九交響曲的第四樂章開始時,用倍低音提琴演奏的宣敘調,有力 地回絕了前三個樂章的主題動機。還有聖·桑在他的《動物狂歡節》中,用倍低音提琴生動地塑造出笨重、莊嚴的大象形象。

中國樂器


古琴

古琴,又稱琴、瑤琴、玉琴、絲桐和七弦琴,是一種漢族傳統撥弦樂器,有三千年以上歷史,屬於八音中的絲。古琴音域寬廣,音色深沉,餘音悠遠。自古“琴”為其特指,19世紀20年代起為了與鋼琴區別而改稱古琴。初為5弦,漢朝起定製為7弦,且有標誌音律的13個徽,亦為禮器和樂律法器。琴是漢文化中地位最崇高的樂器,有“士無故不撤琴瑟”和“左琴右書”
古琴
古琴
之說。位列中國傳統文化四藝“琴棋書畫”之首,被文人視為高雅的代表,亦為文人吟唱時的伴奏樂器,自古以來一直是許多文人必備的知識和必修的科目。伯牙、鍾子期以“高山流水”而成知音的故事流傳至今;琴台被視為友誼的象徵。大量詩詞文賦中有琴的身影。現存琴曲3360多首,琴譜130多部,琴歌300首。主要流傳範圍是漢文化圈國家和地區,如中國、朝鮮、日本和東南亞,而歐洲、美洲也有琴人組織的琴社。
古琴是漢族最早的彈撥樂器,是漢文化中的瑰寶,是人類口頭和非物質遺產代表作。湖北曾侯乙墓出土的實物距今有二千四百餘年,唐宋以來歷代都有古琴精品傳世。存見南北朝至清代的琴譜百餘種,琴曲達三千首,還有大量關於琴家、琴論、琴制、琴藝的文獻,遺存之豐碩堪為中國樂器之最。隋唐時期古琴還傳入東亞諸國,並為這些國家的傳統文化所汲取和傳承。近代又伴隨著華人的足跡遍布世界各地,成為西方人心目中東方文化的象徵。

古箏

古箏
古箏
古箏是中國非常古老的漢族弦樂器,屬彈撥樂器。在中國傳統樂器中,古箏的音色優美,音域寬廣、演奏技巧豐富,具有相當的表現力,深受廣大人民的喜愛。
結構由面板、雁柱(一些地段也稱之為箏碼)、琴弦、前岳山、弦釘、調音盒、琴足、后岳山、側板、出音口、底板、穿弦孔組成。
箏的形製為長方形木質音箱,弦架“箏柱”(即雁柱)可以自由移動,一弦一音,按五聲音階排列,最早以25弦箏為最多(分瑟為箏),唐宋時有弦十三根,后增至十六根、十八弦、二十一弦等,目前最常用的規格為二十一弦;通常古箏的型號前用S163-21,S代表S形岳山,是王巽之與繆金林共同發明,163代表古箏長度是163厘米左右,21代表古箏弦數21根。

琵琶

琵琶
琵琶
被稱為“民樂之王”,“彈撥樂器之王”,“彈撥樂器首座”。撥弦類弦鳴樂器。南北朝時由波斯經龜茲傳入內地。木製。音箱呈半梨形,張四弦,頸與面板上設用以確定音位的“相”和“品”。演奏時豎抱,左手按弦,右手五指彈奏。是可獨奏、伴奏、合奏的重要民族樂器。
歷史上的所謂琵琶,並不僅指具有梨形共鳴箱的曲項琵琶,而是多種彈撥樂器,形狀類似,大小有別,象柳琴,月琴,阮等,都可說是琵琶類樂器。其名“琵”、“琶”是根據演奏這些樂器的右手技法而來的。琵和琶原是兩種彈奏手法的名稱,琵是右手向前彈,琶是右手向後彈。琵琶是我國歷史悠久的主要彈撥樂器。經歷代演奏者的改進,至今形制已經趨於統一,成為六相二十四品的四弦琵琶。琵琶音域廣闊、演奏技巧為民族器樂之首,表現力更是民樂中最為豐富的樂器。演奏時左手各指按弦於相應品位處,右手戴賽璐珞(或玳瑁)假指甲撥弦發音。

革胡

革胡
革胡
革胡是胡琴類的低音拉弦樂器,二十世紀五十年代楊雨森經過多年的改革和實踐后,在保留胡琴類樂器基本音色和造形的基礎上,結合西方提琴類樂器的發音結構研製而成。革胡初期有小、中、大及低音革胡四種,及后經過不斷的改革,無論在音色、外形等都有所改善,大大豐富了民族樂隊的低音域。
革胡由圓形和橫置的木製琴筒組成,一端蒙有蟒蛇皮(單皮震動式或雙皮震動式),用槓桿式琴碼架起弦線,張弦四根。香港中樂團現時採用的革胡是單皮震動式革胡。
革胡的音色堅韌響亮,音域寬廣,約有三個八度。革胡以琴弓在弦外拉奏發聲,或用右手手指撥弦彈奏。它的音色變化大致與二胡相同。革胡多負責演奏樂曲中的中低音聲部,可演奏各種雙音、和弦,而且適應任何轉調。革胡在合奏時,有增強音響厚度、豐富和聲效果的作用。
革胡的演奏技巧分為右手和左手技巧。右手主要是弓法技巧,有慢弓、快弓、分弓、連弓、斷弓、頓弓、跳弓、抖弓等。由於革胡的琴箱較大、琴弦較長,餘音亦較長,因此亦不時會以撥弦的方式演奏。至於左手的技巧則主要有泛音、顫音、打音和滑音等。由於革胡的指位距離比較寬,故此,它不適宜演奏過快的音符或者是過多的加花演奏。

中胡

中胡
中胡
中胡是中音二胡的簡稱,屬胡琴類的中音拉弦樂器,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二胡的形制基礎上改革製成;外觀形狀與二胡一樣,琴筒比二胡大,琴桿亦較長。
中胡的結構除體形外,基本上與二胡相同,音域約有兩個八度,音色變化與二胡基本相同。中胡在民族樂團中一般擔任弦樂器的中、低音聲部;其深厚豐潤的音色,能演奏抒情的旋律。在民族樂團合奏中,主要用於豐滿弦樂以至整體的中音聲部,例如重疊高聲部的旋律,以加強音響效果。在擔任伴奏角色時,演奏持續長音及各種節奏型作和聲性的伴奏。
演奏技巧方面大致與二胡相同,分右手和左手技巧。除作伴奏樂器外,亦擔任獨奏;著名的中胡獨奏曲有《草原上》 (劉明源曲)等,中胡協奏曲則有《蘇武》 (劉洙曲)等。

高胡

弦樂器
弦樂器
高胡又名“粵胡”,是二十世紀二十年代廣東音樂名家呂文成由二胡改革而成。它形如二胡,但琴身比二胡略小,定弦亦比二胡高四度或五度,因而音色清亮華麗。早期是廣東音樂和粵劇伴奏的主要樂器之一,逐漸成為既能獨奏,亦能合奏和重奏的拉弦樂器。
高胡的形體結構基本上與二胡相同,只是琴筒較小、琴桿也較為短。演奏者把琴筒夾於兩腿間演奏。高胡的定弦比二胡高五度,音域約有兩個八度。高胡音色在各音區的分別不大,音色變化亦與二胡相同。高胡在民族樂團中擔任弦樂器的高音聲部,雖不如二胡表現力豐富,但仍擅於演奏抒情的旋律或表達熱烈歡騰的氣氛。它在擔任伴奏角色時能演奏持續長音、各種節奏型和華彩型伴奏等。
高胡的演奏技巧與二胡相同,分為右手技巧和左手技巧。著名的樂曲有高胡協奏曲《琴詩》(李助 曲)、《梁祝》(何占豪、陳鋼曲)等。

低音革胡

低音革胡
低音革胡
低音革胡的外形與革胡相同,但體形較大,同樣是楊雨森於二十世紀五十年代在二胡基礎上創製而成的低音拉弦樂器。改革后的低音革胡在音色和外形等也有所改善,豐富及加強了民族管弦樂團的低音聲部。
低音革胡的結構與革胡相同,但由於它的體形較大,拉奏的時候需要站 或坐在較高的椅子上。
它的聲音低沉渾厚,演奏方法與革胡一樣,弓法亦如西洋樂器中的低音大提琴。低音革胡的演奏技巧大致上與革胡相同。

二胡

二胡
二胡
中國傳統的擦奏弦鳴樂器。因張兩條弦,故名。又稱胡琴、二弦、嗡子、胡胡等。其前身可能是中國唐代的奚琴,為唐末北方民族西奚的一種樂器。在宋代又稱稽琴、二弦。唐宋之際,奚琴(稽琴)有拉奏和彈撥兩種演奏方式。
拉奏時以竹片在兩弦之間摩擦發音。北宋時才出現以馬尾弓拉弦的胡琴,並逐漸替代了以竹片擦弦的稽琴。經過元、明兩代的發展,清代除原有的二弦胡琴外,又出現四胡京胡板胡。為適應民間其他地方戲曲和器樂的需要,出現了形制各異的胡琴類拉弦樂器。

板胡

板胡
板胡
板胡屬於中國民樂中的弓弦樂器,琴筒由木料或椰子殼製成,它的發音清脆而響亮,適用於表現熱情奔放的曲子。
除了獨奏外,它也是北方的戲曲(如河北梆子評劇豫劇等)的主要伴奏樂器。板胡是伴隨著中國地方戲曲梆子腔的出現,在胡琴的基礎上產生的一種擦奏弦鳴樂器,歸屬於拉弦樂器。
它的名稱是因為琴筒用薄木板粘成而得名的。又稱梆胡、秦胡、胡胡、呼胡、大弦和瓢,清代時曾別稱板琴。
板胡在中國大約有300多年的歷史,品種繁多,音色明亮,高亢。是我國多種梆子腔戲曲,北方戲曲和曲藝的主要伴奏樂器。

胡琴

蒙古族弓拉弦鳴樂器。古稱胡爾。蒙古族俗稱西納干胡爾,意為勺子琴,簡稱西胡。元代文獻稱其為胡琴。漢語直譯為勺形胡琴,也稱馬尾胡琴。歷史悠久,形制獨特,音色柔和渾厚,富有草原風味。可用於獨奏、合奏或伴奏。流行於內蒙古自治區各地,尤以東部科爾沁、昭烏達盟一帶最為盛行。早在宋代之初,我國北方蒙古族人民就在火不思、忽雷等彈弦樂器的基礎上,製成了弓拉弦鳴樂器胡琴,蒙古族人民稱其為“胡爾”,它與奚琴類型的拉弦樂器在形制和奏法上完全不同,這是一種二弦、弓在弦外拉奏的胡琴。蒙古族俗稱“西納干胡爾”,即勺子琴之意,還簡 稱為“西胡”。
是宋代彈弦樂器火不思向拉弦樂器變革的產物。北宋沈括夢溪筆談》中有:“馬尾胡琴隨漢車”之句。成吉思汗時代(1162年-1227年),胡琴已在宮廷和民間流行。元代史籍記載較詳, 《元史·禮樂志》 (卷七十一)述其形制云:“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頸,龍首,二弦,用弓捩之,弓之弦以馬尾。”元代之時,胡琴不僅在宴樂中用於獨奏或合奏,還廣泛用于軍隊的演奏活動中。張星烺譯《馬可·波羅遊記》中載:“韃靼人又有一種風俗。當他們隊伍排好,等待打仗的時候,他們唱歌和奏他們的二弦琴,極其好聽。”清代《皇朝禮器圖式》 (卷九)載:“胡琴,蒙古樂器。”
這是一種共鳴箱似火不思、呈勺形,兩肩有稜角,單面張皮,二弦如忽雷,用直桿馬尾弓(弓毛不張緊) 在弦外拉奏的樂器。這種胡琴直到清末民初,仍在喀喇沁王府等蒙古族樂隊中使用。今天人們所熟悉的二弦、二胡、高胡、中胡、京胡、京二胡、四胡、板胡等樂器,不屬於這種胡琴類樂器,應歸於奚琴類拉弦樂器的系列。
蒙古族的朝爾和馬頭琴等梯形弓拉弦鳴樂器才是由這種胡琴發展而成的。弦樂器20世紀80年代,蒙古族音樂家和樂器製作師合作,根據喀喇沁王府樂隊中的胡琴和演奏圖像,並參照其它文獻史料而製成改革胡琴。全長79厘米,共鳴箱呈半梨形,系用一整塊長白山所產的花色木挖鑿出腹腔,其上原蒙羊皮,現改為蒙以魚鱗雲杉薄板,面寬21.7厘米,琴底設有琴托。琴桿頂端雕飾以“馬特爾”(據說這是類似古代圖騰崇拜時期的一種“龍馬”)的頭像,表示對外勇猛壓邪,對內吉祥安順的吉祥物。琴桿前平后圓,正面為按弦指板,不設品位。張兩條絲弦或尼龍纏鋼絲弦。面板中央置木製琴馬,馬高2.5厘米。琴弓的弓桿木製,兩端拴以馬尾為弓毛,弓毛張緊。演奏時,採取坐姿,將琴箱底部的琴托夾於兩腿間,左手持琴,用食指、中指、無名指和小指的指肚按弦,右手掌心向下抓握弓柄,在琴馬上方弦外拉奏。胡琴按五度關係定弦為:d1、a1,音域d1-d3,有兩個八度。音色柔和而明亮,音量較大,屬於中音樂器。左手技巧有顫音、打音和滑音等,右手有長弓、短弓、彈弓和跳弓等技巧。常用於蒙古族器樂合奏或為民間歌舞伴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