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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刀殺人

漢語成語

借刀殺人,漢語成語,拼音是jiè dāo shā rén,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別人的手去害人。出自《三祝記·造陷》。

引證解釋


亦作“借劍殺人”。比喻自己不出面,利用別人的手去害人。
《紅樓夢》第十六回:“咱們家所有的這些管家奶奶,哪一個是好纏的……‘坐山看虎鬭’,‘借劍殺人’,‘引風吹火’,‘站乾岸兒’,‘推倒了油瓶兒不扶’,都是全掛子的本事。”
曹雪芹《紅樓夢》第六九回:“鳳姐雖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用‘借刀殺人’之法。”
《老殘遊記》第五回:“我當初恨他報案,毀了我兩個弟兄,所以用個『借刀殺人』的法子,讓他家吃幾個月官事,不怕不毀他一兩千吊錢。”
李寶嘉《官場現形記》第十七回:周老爺因為胡統領不能遂他的心愿,曉得這裡縣丞單太爺神通廣大,他二人從前在那裡又同過事,交情自與別人不同,所以特地進城拜望他,同他商酌一個借刀殺人的辦法。
鄒韜奮《經歷》一五:“我老等著那個自恃有靠山的職員‘借刀殺人’,來打破我的飯碗。”

詞語釋義


比喻自己不出面,借別人的手去害人。

詞語出處


明·汪廷訥《三祝記·造陷》:“恩相明日奏仲淹為環慶路經略招討使,以平無昊,這所謂借刀殺人。”

成語故事


借刀殺人,是為了保存自己的實力而巧妙地利用矛盾的謀略。當敵方動向已明,就千方百計誘導態度暖昧的友方迅速出兵攻擊敵方,自己的主力即可避免遭受損失。此計是根據《周易》六十四卦中《損》卦推演而得。”曰:損下益上,其通上行。”此卦認為,“損、益”,不可截然劃分,二者相輔相成,充滿辯證思想。此計謂借人之力攻擊我方之敵,我方雖不可避免有小的損失,但可穩操勝券,大大得利。
春秋末期,齊簡公派國書為大將,興兵伐魯。魯國實力不敵齊國,形勢危急。孔子的弟子子貢分析形勢,認為唯吳國可與齊國抗衡,可借吳國兵力挫敗齊國軍隊。於是子貢遊說齊相田常。田常當時蓄謀篡位,急欲剷除異己。子貢以“憂在外者攻其弱,憂在內者攻其強”的道理,勸他莫讓異己在攻弱魯中輕易主動,擴大勢力,而應攻打吳國,借強國之手剷除異己。田常心動,但因齊國已作好攻魯的部署,轉而攻吳怕師出無名。子貢說:“這事好辦。我馬上去勸說吳國救魯伐齊,這不是就有了攻吳的理由了嗎?”田常高興地同意了。子貢趕到吳國,對吳王夫差說:“如果齊國攻下魯國,勢力強大,必將伐吳。大王不如先下手為強,聯魯攻齊,吳國不就可抗衡強晉,成就霸業了嗎?”子貢馬不停蹄,又說服趙國,派兵隨吳伐齊,解決了吳王的後顧之憂。子貢遊說三國,達到了預期目標,他又想到吳國戰勝齊國之後,定會要挾魯國,魯國不能真正解危。於是他愉偷跑到晉國,向晉定公陳述利害關係:吳國伏魯成功,必定轉而攻晉,爭霸中原。勸晉國加緊備戰,以防吳國進犯。
公元前484年,吳王夫差親自掛帥,率十萬精兵及三千越兵攻打齊國,魯國立即派兵助戰。齊軍中吳軍誘敵之計,陷於重圍,齊師大敗,主帥國書及幾員大將死於亂軍之中。齊國只得請罪求和。夫差大獲全勝之後,驕狂自傲,立即移師攻打晉國。晉國因早有準備,擊退吳軍。子貢充分利用齊、吳、越、晉四國的矛盾,巧妙周旋,借吳國之刀”,擊敗齊國;借晉國之“刀”,滅了吳國的威風。魯國損失微小,卻能從危難中得以解脫。

用法搭配


連動式;作謂語、賓語、定語、狀語;指借別人的手去害人。
示例
鳳姐雖恨秋桐,且喜借他先可發脫二姐,用~之法。清·曹雪芹《紅樓夢》第六十九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