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農民起義
墨西哥農民起義
墨西哥農民起義是印第安農民於1994年1月1日在恰帕斯發動的一場起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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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它留給人們的思考卻是現實而深刻的:在全球化的時代,在現代化的進程中,一個國家應如何處理土地與農民問題,應如何兼顧效率與公平,如何維持社會穩定。
1712年和1867年恰帕斯州歷史上兩次最大的印第安人起義都是白人種植園侵佔印第安人土地、迫使失去土地的印第安人成為種植園勞工直接引發的。現代化進一步衝擊了傳統的村社土地所有和經營制度。迪亞斯政府時期,墨西哥經濟突飛猛進,商品關係高度發達,土地價值上升,土地兼并和投機蔚成風氣,就連我國維新運動的領導人康有為也在戊戌變法失敗后跑到墨西哥做了一把地產生意,大賺一筆。結果,大量印第安農民失去了賴以生存的條件,由此引發了1910-1917年墨西哥的大革命,大約100萬人因暴力和饑饉而喪命。革命后的墨西哥,尤其是在20世紀30年代卡德納斯政府期間,終於認識到了土地和農民問題的重要性,開始致力於土地改革,並通過對執政黨革命制度黨的改造,將農民的參與納入到墨西哥的政治體制之內,由此使墨西哥在此後的30年內實現了經濟增長和政治穩定的兩大“奇迹”。可以說,沒有土地改革,沒有千百萬農民對政府和執政黨的支持,這兩大“奇迹”是絕對不可想象的。
墨西哥在土改過程中,不是將土地直接分配給農民個人,而是分配給村社集體經營,土地分給農民各家各戶自主經營,但森林和牧場不得分配,歸集體經營,村社農民無權變賣土地,土地所有權歸國家。至少在恰帕斯這樣擁有大量印第安人的地區,村社制度繼承了印第安人土地共有、集體經營的歷史傳統,也得到大量農民的支持。然而,在20世紀末,墨西哥政府在新自由主義經濟改革的過程中,為了實現土地私有化,為了鼓勵外國在農業部門投資,向村社土地所有制開刀,廢除1917年憲法第二十七條,通過了新的土地法,允許村社農民出售村社土地,允許私人公司購買村社土地。這樣一來,直接影響到了恰帕斯印第安農民的生活條件,觸發了1994年恰帕斯州“薩帕塔民族解放軍”的起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