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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俊

駱俊

駱俊(?-197),字孝遠,會稽烏傷(今浙江義烏)人。東漢末年陳王劉寵的國相,在丞相任內勵精圖治,深得民眾愛戴。建安二年(197年),因拒絕借糧給僭號軍閥袁術而遭其派遣的張闓所暗殺。駱俊之子為三國吳國著名武將駱統

人物關係


簡介


三國群英傳7駱俊
三國群英傳7駱俊
駱俊(?—197),字孝遠,會稽郡烏傷縣(今義烏市)人。東漢後期的陳王國相。他勵精圖治,獎勵生產,濟養百姓,深受民眾愛戴,因拒絕借糧,而被袁術秘密派遣的殺手 張闓殺害。
駱統之父。有文武才幹,少為郡吏,察孝廉,補尚書郎,擢拜陳相。值袁術僭號,兄弟忿爭,天下鼎沸,群賊並起,陳與比界,奸慝四布,俊厲威武,保疆境,賊不敢犯。養濟百姓,災害不生,歲獲豐稔。后術軍眾飢困,就俊求糧。俊疾惡術,初不應答。術怒,密使人殺俊。

生平事迹


相王同心 國泰民安
駱俊年輕時在會稽郡當小吏,太守見他精通經史,又懂軍事韜略,因此對他特別器重,隨時留心觀察,認為駱俊的人品才幹,正是朝廷要求征拔茂才的最佳人選,於是按照慣例向皇上舉薦駱俊為“孝廉”。
駱俊奉召到了京都洛陽,起初擔任尚書郎,直接幫皇帝做事。待人接物,頗得一些皇親國戚喜愛。漢靈帝答應陳王的要求,命令駱使到陳國去做國相。國相是行政長官,級別相當於郡太守。駱俊到陳國,如魚得水。與陳王同心協力,首先抓好農業生產和社會治安。陳王很器重他,稱讚他是賢相。
陳國的屬地有今河南淮陽太康西華、鹿邑、拓城等地,那時屬豫州。陳王劉寵從小習武,尤善射箭,十發十中,均中靶心。中平元年(184),黃巾軍起義,所向披靡,郡縣官吏丟下城邑各自逃走。各地農民群起響應。劉寵家裡藏有大批強弓利箭。他招收一批勇士把守陳國首府陳縣(即今淮陽),對城外各路口都亭嚴加防範。由於陳國沒有內應,亂不起來,所以社會秩序比其他郡縣安寧,許多經受戰爭禍害的鄰郡百姓,扶老攜幼,來到陳國躲避災難的一時竟有十幾萬人。
漢靈帝去世,董卓獨攬朝政。初平元年(190)正月,山東(崤山、華山以東,亦即函谷關潼關以東的關東)州郡起兵討伐董卓,時稱“義兵”。一時間中原逐鹿,戰亂頻仍。劉寵聚兵把守國邑陳縣外圍陳國屬地陽夏(即今太康),使各路兵馬不敢乘機偷襲,陳國境內因而未受戰禍。
駱俊的國相職務主要是治民,他始終把民眾直接利益放在首位,從愛民為民的角度出發,在創導發展糧食生產的同時,大力獎勵生育。民間婦女分娩之後,不管生男生女,他都送上一份豐厚的食米與畜肉,給產婦調養身體,使之更好地養育嬰兒,並說明這是陳王的恩德。這使陳國百姓由衷地感謝駱俊。民間生了嬰兒,不論是男是女,一時都以“駱”字取名,充分體現了陳國民眾對駱俊的愛戴。駱俊治郡有方,使陳王劉寵在保衛陳國安全的軍事防禦行動方面有了強有力的後盾。
接濟災民 居安思危
當時陳國境內沒有受到戰爭的破壞,社會安定,百姓對駱俊的政令樂於順從。官民相安,農民勤事生產,天公作美,糧食連年豐收。別的地方天災人禍接連不斷,只有陳國境內家家戶戶安居樂業,有吃有穿。鄰近的郡縣群雄割據,戰爭頻繁,導致民不聊生。駱俊居安思危,協同劉寵做好防禦,保障民眾的安全,這時的鄰郡,尤其是今河南中部的汝南和黃巾軍曾與鮑洪展開大戰過的葛陂湖周圍,都因與陳國相近,災民紛紛湧進陳國境內。駱俊對外來的饑民,像對待陳國的百姓一樣慷慨解囊,滿腔熱情。他下令打開公倉,將糧食拿出來分發接濟。致使數以萬計瀕於餓死的難民能夠活下來。駱俊還把自己的薪俸捐獻出來,縫置了大批衣服,施捨給受凍的災民禦寒。
建安二年(197),軍閥袁術不顧眾人反對,在壽春(今安徽壽縣)稱帝,國號“仲家”。他大事搜刮民間財物,建造宮殿,羅致嬪妃,沉溺酒色,窮奢極侈,致使民眾成批餓死。駱俊和劉寵知道后,加緊整修防禦工事,嚴加防範。袁術派人到陳國向駱俊借糧。他知道陳國富饒,糧食豐足。可是駱俊吃的是劉漢朝廷的俸祿,做的是劉漢皇家的工作。袁術稱皇是以劉漢為仇敵的,妄圖消滅劉漢的政權。身為劉漢的臣子怎麼可以拿劉漢的糧食資助劉漢的敵人來消滅劉漢呢!因此駱俊一口回絕了袁術使者借糧的要求。
良相遇害 舉國哀傷
袁術借不到糧食,惱羞成怒,派了之前因為殺了曹操父親曹嵩而投奔自己的 張闓,冒充受陳國救濟的災民代表,拿了酒肉來到駱俊的住所,謊稱感謝。他極力稱讚駱相救危扶困的恩德。他當面敬上一杯米酒,以示對駱相的謝意。駱俊心地善良,盛情難卻,接過酒杯一飲而盡。誰知酒中有毒,毒發,被刺客刺死。
陳國各地聽到國相被害的消息,舉國哀傷。袁術乘機連夜偷襲陳國,攻破陳縣,殺害陳王劉寵,瘋狂搜索糧食,搶掠財物。陳縣百姓自此也淪為災民。
駱俊的妻子改嫁給後來擔任豫章太守的華歆。建安五年,駱俊兒子駱統8歲,在家人幫助下,回到會稽郡烏傷縣老家,后成為東吳名將。
主要參考資料:
《後漢書集解》,中華書局點校本,中華書局1965年版
《三國志集解》,古籍出版社排印本,古籍出版社1957年版
《[嘉慶]義烏縣誌》,義烏地方志辦公室整理,199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