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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

蔣月

蔣月,女,出生在浙江省嵊州市。主要講授課程本科生課程婚姻家庭法、比較家庭法、家政學、法律文書、婚姻家庭和繼承法勞動法與社會保障法社會保障法

個人簡介


出生在浙江省嵊州市。小學時隨母在安徽祁門度過無憂三年。初中回到祖籍地。中學時代就讀過三所學校,學習成績一般,主要是物理成績拖後腿。高二時突然開竅,很想把學習搞好,開始自覺努力。1980年考入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本科期間考試成績名列全年級500餘人前茅。因想當老師,畢業前考上了母校民法專業碩士研究生,師從著名婚姻法學專家楊懷英教授。1987年6月畢業后,分配進入華東政法學院法律系任教,被安排在民法教研室。從此開始教書生涯。1990年9月調入廈門大學任教。

人物經歷


教育背景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碩士(1987)
西南政法大學法學學士(1984)
工作履歷
美國紐約大學法學院美亞法律研究所訪問學者(2014.9-2015.4)
台灣地區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客座教授(2009.9-2009.10)
英國倫敦大學學院(UCL)法學院高級訪問學者(2004.8-2005.3)
日本京都大學法學院訪學交流(2018.01—2018.-04)
廈門大學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2003—)
廈門大學法學院教授 (2000)
廈門大學法學院副教授(1995)
廈門大學任教(1990.9)
華東政法大學法律系教師(1987.7-1990.8)

個人貢獻


教學之餘,熱愛法學研究,至今已公開發表法學論文50餘篇,著作10部,主編和參編著作10部,共計200餘萬字。主要研究領域為婚姻家庭法、繼承法、勞動法和社會保障法。
1995年獲碩士研究生導師資格,開始指導碩士研究,所指導的學生均按時畢業。
2003年獲博士研究生指導教師資格,指導專業為民商法

講授課程


婚姻家庭和繼承法研究、勞動法研究、侵權行為法(英語)、台灣民法、法律文書。

學術觀點


1.我國應制訂具有法典性質的完善的婚姻家庭法;
2.夫妻財產制與市場經濟有密切關係;
3.社會保障制度是克服市場經濟缺陷的有效措施。
4. 法律應該平等對待城鄉兩地居民。

研究理念


1. 法具有時代性。
2. 在承認男女事實上不平等的基礎上構建法律上的男女平等。
3.法學研究應當緊密聯繫社會實際,為社會利益與資源的公平分配提供依據,積極促進社會進步。
4.提倡和鼓勵法學研究的多樣化。

承擔項目


1. 《中國社會保障制度與法若干問題研究》,國家教育部,1996年。
2.《女職工勞動權益保障研究》,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2002年。
3.《廈門市外來婦女權益保障現狀與對策研究》,福建省廈門市婦女聯合會委託項目,2003年。
4.《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細則研究》,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重點資項目,2004-2005年。
5.《農民工勞動權利保護研究》,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2004-2005年。
6.《福建省家庭暴力現狀與對策研究》,福建省社科規劃項目,2005年。
7.《進城務工人員思想政治工作研究》,福建省委宣傳部、省社科聯聯合委託重點項目,2007年度。
8.《廈門市社會救助統一立法研究》,廈門市社科規劃項目重點項目,2007年度。
9.《中國參加的國際條約適用研究》,中國法學會重點項目,2007-2008年。
10.《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修訂研究,福建省婦女聯合會重點項目,2007-2008。
11.《廈門市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條例》立法研究,廈門市婦兒工委2008.03-2008.12。
12.《中國婚姻家庭法的傳統與現代化研究》,國家社科基金規劃項目,2009-2011年。

主要著作


1.《人民調解制度的理論與實踐》,群眾出版社1994年版。該書獲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青年佳作獎。
2.《社會保障法概論》,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該書獲福建省社會科學優秀成果三等獎。
3.《夫妻的權利與義務》,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4.《社會保障法》,廈門大學出版社2004年版。
5.《中國農民工勞動權利保護研究》(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
6.《農村土地承包法施行研究》(第一作者),法律出版社2006年。
7.《婚姻家庭法前沿導論》,科學出版社2007年。
8.《英國婚姻家庭制定法選集》(第一譯者),法律出版社2008年版。

主要論文


1.《我國應建立離婚後扶養費給付制度》(第一作者),《中國法學》1998年第3期。
2.《夫妻財產制與民事交易安全若干問題研究》,《法學》1999年第5期。
3.《夫妻財產制基本問題研究》,《民商法論叢》第15卷。
4.《配偶身份權的類型與外延界定》,《法商研究》1999年第1期。
5.《我國夫妻財產制若干重大問題思考》,《現代法學》2000年第6期。
6.《中國家庭暴力問題實證研究?以福建省為例》(第一作者),《金陵法律評論》2006年春季卷。
7.《試論學歷學位和職業資格在離婚時視為“財產”予以分割》,《法令月刊》,2007年第8期。
8.《我國人民法院應當設立勞動法庭》,《河北法學》2007年第11期。
9.《改革開放三十年離婚法研究回顧與展望》,《法學家》2009年第1期。
10.《中國改革開放三十年婚姻家庭立法的變革與思考》,《浙江學刊》2009年第3期。

社會兼職


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中國法學會社會法學研究會常務理事;
福建省婦女聯合會第九屆執委;
廈門大學婦女委員會 主任;
廈門大學工會副主席;
廈門市婦女聯合會法律顧問組成員;
廈門仲裁委員會仲裁員。

所得榮譽


被授予2018年全國三八紅旗手榮譽稱號
榮獲第一屆“福建省法英才”稱號(2015)
被授予“福建省巾幗建功標兵”榮譽稱號(2009年)
入選首屆“福建省青年法學人才”(2006年)
專著《20世紀婚姻家庭法:從傳統到現代化》榮獲福建省優秀社科成果二等獎(2018年),榮獲第四屆中國法學優秀成果(專著類)一等獎(2017年) 6.著作《婚姻家庭法前沿導論》榮獲福建省優秀社科成果獎三等獎(2009年)
《社會保障法概論》榮獲福建省優秀社科成果三等獎(2000年)。
《人民調解的理論與實踐》,榮獲福建省優秀社科成果青年佳作獎(代三等獎,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