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社區居委會
新興社區居委會
新興居委會,原名官埭新鄉。位於汕頭市區東北部,新津河西岸。近年來,社區先後被汕頭市綠化委員會評為“園林式單位”、被中共龍湖區委、人民政府評為“龍湖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先進單位”和“平安和諧示範社區”、被中共龍祥街道黨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
新興社區居委會
新興居委會,原稱官埭新鄉屬下蓬鎮官一管理區。埭,是土壩的意思,官府修築的堤壩稱為官埭。當時,官府為防水患,令民眾於蓬洲都南面沙灘修築堤壩,此後鄰近鄉民便將這片地方稱為官埭。清末民初由原官埭頭紀姓人家向南遷此居住,日後人口不斷增加自立成鄉,故稱官埭新鄉。1996年經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批准,撤消官一管理區設立新興等四個社區居委會,原官埭新鄉更名為新興社區居委會。
近年來,我社區先後被汕頭市綠化委員會評為“園林式單位”、被中共龍湖區委、人民政府評為“龍湖區人口與計劃生育先進單位”和“平安和諧示範社區”、被中共龍祥街道黨工委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長期以來,在我社區“兩委”幹部的領導和群眾的共同努力下,社區工作已基本達到“自治好、管理好、服務好、治安好、環境好、風尚好”的“六好”要求。
一、計劃先行,構建環境優美、設施完善的新家園
規劃是社區建設的靈魂,做好社區規劃是關係到社區今後幾十年乃至上百年發展和造福子孫後代的大事。因此,社區十分重視規劃工作,為做好社區規劃,我們首先召開兩委聯席會議研究擬定方案;二是深入群眾徵求群眾對社區規劃的意見和建議;三是在此基礎上,邀請設計院的專家為社區的建設開方把脈,規劃根據社區實際按照功能劃分為生活區、工業區和公共功能區。
我社區先後投入資金205萬元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其中建成了360多平方米的老年人活動中心;長約1.1公里的水泥路面及其下水道;安裝路燈125盞;建設垃圾臨時堆放點11個;做到垃圾日產日清。並對主村道進行綠化,使村道綠樹成蔭、衛生死角改變成為綠化點改善了群眾生活環境。為改善社區環境、豐富居民群眾的文化生活,將位於社區中心的廢棄污水池改建成為社區的園林式廣場;建設和完善文明一條街的配套設施建設。我們還積極爭取有關部門的支持,實施電改、水改、通訊設施和光纖改造等工程,極大改善了群眾生活、生產環境,縮短了農村與城市之間的生活距離,加快了農村城市化進程。
二、整合力量,形成管理有序的新機制
我們充分認識到,依靠傳統模式來管理社區已跟不上形勢的需要。因此,在創建工作中我們認真整合轄區力量和資源,落實共同管理,使社區管理走上科學化、規範化、制度化的軌道,逐步形成一套管理有序的新機制。
加強黨員幹部隊伍建設,提高管理能力。社區的穩定和發展,班子是關鍵。因此,我們十分注重班子自身建設,以身作則堅持不懈地學習,“兩委”成員每人訂一份黨報和一份黨刊,每天堅持讀書看報,了解社會動態及信息,緊跟社會脈搏跳動,不斷提高班子成員的理論水平和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自覺性,提高班子的執政能力和駕馭各項工作的本領,較好地發揮黨支部戰鬥堡壘作用,以實際行動凝民心、聚民力、保穩定、促發展。
加強民主管理,增強管理合力。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生活水平的不斷提高以及群眾民主意識的不斷增強,群眾參政議政的積極性也日益高漲。因此,實行民主管理勢在必行。為確保居務、財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落到實處,社區注意建立健全各項民主管理制度,落實監督機制。首先,堅持居務、財務公開,實行陽光作業,增加辦事的透明度。做到凡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和社區建設的重大問題都通過有效形式向居民公開;凡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大事,都由居民代表大會討論決定,並設立三個公布專欄,居務、財務逐月定期公開。建立起連心橋,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
加強治安管理,確保穩定。我們十分重視處理好穩定與發展的辨證關係,以發展促穩定,以穩定保發展,堅持大事不出街,小事不出居的工作原則。一是社區治保組積極協助政府有關部門開展社區警務、治安聯防、矛盾糾紛調處、外來人口管理、預防青少年違法犯罪及禁毒等工作;二是重點抓好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機制,建立暢通的訴求渠道和利益維護保障機制;三是建立群防群治,社區群眾團結一致,治安人員24小時不定期巡邏,提升社區防範水平,確保社區穩定。由於社區治安管理到位,群防群治,網路健全,安全防範體系完善,社區秩序井然。
新興居委(原官埭新鄉) 北宋末年宣和三年(1121)前,屬潮州府海陽縣延德鄉蓬洲都。明朝嘉靖四十二年以前,屬揭陽縣延德鄉蓬洲都官埭里(扶龍鄉)。明朝嘉靖四十二年癸亥(1563年)設置澄海縣,蓬洲都改屬澄海縣轄。
1921年,澄海縣廢都設區,屬澄海縣下蓬區。1932年屬澄海縣第八區(下蓬區)。1937年屬澄海縣第三區(上蓬、下蓬、鮀浦合併)。1946年屬澄海縣官埭鎮級鄉(俗稱官埭十八鄉)。1948年屬澄海縣第三區(上蓬、下蓬合併)。
1949年10月解放后,屬澄海縣第六區(下蓬區)。1956年3月屬澄海縣官埭鄉(鎮級鄉)。1957年12月屬澄海縣下蓬鄉(鎮級鄉)。1958年9月屬汕頭市紅光人民公社。1959年3月屬汕頭市下蓬人民公社官埭大隊。1961年3月屬汕頭市官埭人民公社官一大隊(原官埭大隊與官埭公社同名,更名為官一大隊)。1965年6月屬澄海縣官埭公社官一大隊新鄉聯隊。1970年2月16日屬澄海縣下蓬人民公社(下蓬、官埭兩公社合併)。1974年11月5日屬汕頭市郊下蓬人民公社。1984年1月1日屬汕頭市郊下蓬區公所。1987年1月屬汕頭市郊區下蓬鎮官一管理區(既官一村委會)。1991年11月1日屬汕頭市龍湖區下蓬鎮。1996年經汕頭市龍湖區人民政府批准,撤消官一管理區設立新興等四個社區居委會,原官埭新鄉更名為新興社區居委會屬汕頭市龍湖區龍祥街道。2002年1月屬汕頭市龍湖區龍祥街道(龍祥街道和龍津街道合併)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