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根據《中共曲靖市委辦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曲靖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曲辦發〔2010〕43號),設立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為曲靖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正處級,加掛曲靖市外國專家局牌子。
(二)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人力資源流動政策,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創業服務體系,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擬訂就業援助制度,牽頭擬訂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
(四)統籌推進建立覆蓋城鄉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擬訂養老保險統籌辦法和全市統一的養老、失業、工傷保險關係轉續辦法。組織擬訂養老、失業、工傷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制度,編製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參與擬訂相關社會保障基金投資政策。會同有關部門實施全民參保計劃並建立全市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台。
(五)負責就業、失業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相關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統籌擬訂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製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商協調機制,落實職工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保障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法案件。
(七)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繼續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留學人員來曲(回國)工作或定居政策。組織擬訂技能人才培養、評價、使用和激勵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健全職業技能多元化評價政策。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表彰獎勵制度,綜合管理全市表彰獎勵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地廳級以上表彰獎勵獲得者的管理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承辦以市委、市政府名義開展的國家級表彰獎勵活動。
(十)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建立健全企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決定、正常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落實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農民工工作的綜合性政策和規劃,推動相關政策落實,協調解決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二)承辦市委管理的部分領導人員的行政任免手續。
(十三)負責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對外交流合作。
(十四)負責規劃、建設、管理市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系統;承擔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綜合統計、信息發布工作;負責市直事業單位幹部職工檔案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市委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有關職責分工。
1.與曲靖市教育體育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曲靖市教育體育局等部門擬訂。市屬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曲靖市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后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2.關於職業衛生監管與曲靖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曲靖市應急管理局、曲靖市總工會的職責分工。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勞動合同實施情況監管工作,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依據職業病診斷結果,做好職業病人的社會保障工作。
曲靖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長:荀建所
2020年12月,獲得全國農民工工作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2021年4月,被授予“雲南省脫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