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州市審計局

欽州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欽州市審計局是欽州市政府的工作部門。

2017年11月,欽州市審計局獲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

工作職責


(一)主管全市審計工作。負責對國家財政收支和法律法規規定屬於審計監督範圍的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和社會健康發展。對審計、專項審計調查和核查社會審計機構相關審計報告的結果承擔責任,並負有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的責任。
(二)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審計工作發展規劃和專業審計工作規劃,制定並組織實施年度審計計劃;擬定全市地方性審計法規、規章和相關規定並監督執行;參與起草地方性有關財政經濟及其相關的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對直接審計、調查和核查的事項依法進行審計評價,做出審計決定或提出審計建議。
(三)向市長和自治區審計廳提交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糾正和處理結果報告。向市人民政府報告對其他事項的審計和專項審計調查情況及結果。依法向社會公布審計結果。向市直有關部門和縣、區人民政府(管委)通報審計情況和審計結果。
(四)直接審計下列事項,出具審計報告,在法定職權範圍內做出審計決定或向有關主管機關提出處理處罰的建議:
1.市本級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市直各部門(含直屬單位)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
2.縣、區人民政府(管委)預算的執行情況、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中央、自治區和欽州市財政轉移支付資金
3.使用欽州市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
4.市人民政府投資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資為主的建設項目的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
5.市國有企業和金融機構、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欽州市國有資本占控股或主導地位的企業和金融機構的資產、負債和損益。
6.市人民政府、縣(區)人民政府(管委)管理和其他單位受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委託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
7.根據自治區審計廳授權,對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和項目執行情況。
8.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市審計局審計的其他事項。
(五)按規定對縣處級領導幹部及依法屬於市審計局審計監督對象的其他單位主要負責人實施經濟責任審計
(六)組織實施對國家財經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宏觀調控措施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等與國家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進行專項審計調查。
(七)依法檢查審計決定執行情況,督促糾正和處理審計發現的問題,依法辦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提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或市人民政府裁決中的有關事項。協助配合有關部門查處相關重大案件。
(八)指導和監督內部審計工作,核查社會審計機構對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出具的相關審計報告。
(九)與縣、區人民政府共同領導縣、區審計機關。依法領導和監督縣、區審計機關的業務,組織縣、區審計機關實施特定項目的專項審計或審計調查,糾正或責成糾正縣、區審計機關違反國家規定做出的審計決定。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協管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
(十)指導和推廣信息技術在全市審計系統的應用,組織建設欽州審計信息系統。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審計檔案、後勤管理等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有關報告、文件及管理制度的起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政務公開以及組織、協調、指導和管理全市審計系統的信息化建設。負責局機關各科室計算機技術服務,配合業務科室開展計算機審計和輔助審計業務;負責局網站建設、電子政務管理以及審計系統網路維護;負責辦理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製、人員調配、工資福利等事項;協助管理縣、區審計機關負責人任免事項。
2、法規綜合科
負責承辦與審計有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審核工作;編製審計工作規劃,制定年度審計項目計劃並監督實施;草擬年度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報告等重要審計文稿;審核局機關的審計文書和市公共投資審計中心、經濟責任審計中心重要審計文書;負責審計統計和全市審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考試、報評工作;組織和指導全市審計系統審計人員業務培訓工作;負責檢查審計決定的執行和審計意見、建議的採納情況;對社會審計組織出具屬於審計機關審計監督對象單位的相關審計報告的質量進行核查;指導和監督全市內部審計業務工作;開展全市審計系統審計項目質量檢查和優秀項目評比工作;受理審計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指導縣、區審計機關的審計法制工作。
3、財稅審計科
對市本級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審計廳提出審計結果報告;對市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縣、區政府(管委)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與財政收支有關的特定事項,向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專項審計調查,向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審計廳報告審計調查結果;對縣、區審計局的財政稅務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4、行政事業審計科
對市本級行政機關等部門的預算執行、決算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使用市本級財政資金的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相關專項審計調查。負責組織全市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審計、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縣、區審計機關行政事業審計業務。
5、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科
對國家建設項目總預算或者概算執行情況、年度預算執行情況和年度決算、單項工程預算控制價和工程結算、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國家建設項目直接有關的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採購、供貨等單位的財務收支進行審計監督;對財政性資金投入較大或者關係國計民生的國家建設項目的前期準備、建設實施、竣工投產的全過程進行跟蹤審計;對專項建設資金的徵集、管理與使用情況和與國家建設項目有關的重要事項或者傾向性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對縣、區審計局的投資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6、企業審計科
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的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使用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的合法、合規和效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承建政府重大技改項目的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跟蹤監督檢查;對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法定代表人任期經濟責任進行任中或離任審計;對縣、區審計局的企業審計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7、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科
對市政府有關主管部門管理的農業、林業、水利、環保和土地資源資金的籌集、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對全市農業、林業、水利、環保和土地資源等部門及下屬單位進行財務收支審計、專項資金審計及審計調查;指導縣、區審計局的農業與資源環保審計業務。
8、社會保障審計科
對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等社會保險基金以及各項社會福利、救濟、扶貧開發、優撫安置和社會捐贈資金的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開展專項審計和審計調查;指導縣、區審計局社會保障審計業務。
9、經濟責任審計分局
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委託,組織協調對市轄縣區主要負責人和市直機關、群團組織、企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組織對市國資委委託社會審計機構承辦企業單位主要負責人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業務質量進行監督;指導縣、區審計局和經濟責任審計專職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業務;承辦市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10、金融外資審計科
對上級審計機關授權的國家金融、保險機構和非銀行金融機構及其分支機構資產、負債、損益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審計市政府各部門、經濟實體接受國際組織、外國政府貸款、援助和贈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對外提交審計公證報告;對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主導地位的中外合資、合作企業資產負債損益進行審計;對市政府及部門駐境外機構、企業財政財務收支進行審計;開展涉外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指導縣、區審計局外資運用審計業務。

現任領導


局長張日輝

獲得榮譽


2017年11月,欽州市審計局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五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