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爾·蘭普雷希特
卡爾·蘭普雷希特
卡爾·蘭普雷希特(Karl Lamprecht,1856-1916年,國內也譯作蘭普雷茨)德國歷史學家,曾任德國萊比錫大學歷史學教授。他針對蘭克史學以研讀檔案資料為主要研究方法的“事件歷史”的研究,提出了文化史(Kulturgeschichte)的概念,並開創結構史學的方法論。
卡爾·蘭普雷希特(Karl Lamprecht,1856-1916年,國內也譯作蘭普雷茨)德國歷史學家,他針對蘭克史學以研讀檔案資料為主要研究方法的“事件歷史”的研究,提出了文化史(Kulturgeschichte)的概念,並開創結構史學的方法論。
1874年起先後在哥廷根、萊比錫和慕尼黑三所大學主修歷史和哲學。受當時的心理學、經濟史和藝術史的影響,蘭普雷希特主張歷史學應當超越個體和精神的層面,探索和把握那些物質的、集體的和普遍的東西,同時吸收其他學科的理論方法,並將目光從傳統的政治、軍事和外交領域擴展到經濟、社會和文化的各個方面。1888年這位德國史學界的“離經叛道者”以32歲的年齡開始執掌馬堡大學中世紀史的教席,後轉投萊比錫大學,開始執教於這所就歷史學而言僅次於柏林大學的著名學府。
蘭普雷希特1895年主持出版“歐洲國別史”叢書(該書到1932年完結時共出版七卷)。因為其在《德國史》(Deutsche Geschichte)一書中宣揚歷史學要在大規模集體現象中發現某種普遍規律,而遭到德國主流史學界排斥。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后,蘭普雷希特於1914年8月31日在《柏林日報》(Berliner Tageblatt)上發表文章,公開為德國的戰爭行為辯護:德國對比利時及其他國家的軍事行動是“理所應當的”,因為這正是“高人一等”的德意志文化之使命所在。正如比利時著名歷史學家亨利·皮雷納(Henri Pirenne, 1862-1935)於1921年所批評的那樣:“單看卡爾·蘭普雷希特的《德國史》,我們也能感受到書中所包含的沙文主義氣息。”
蘭普雷希特在萊比錫大學就學時深受在那裡任教的德國古典經濟學家威廉·羅舍爾(Wihlem Roscher,又譯作威廉·羅雪爾,1817-1894年)的學術影響,因此他在提出“文化史”這個概念時強調,這不是一種僅包括藝術、音樂、文學在內的狹義文化史,而是一種廣義的、用傳統的政治史以及經濟史和社會史無法進行解釋的、過去所發生的、包括所有一切的文化史。他將這種文化史歸結為五個發展階段,即佔領式經濟的象徵主義時期(Symbolismus,自史前至350年)、具有馬爾克群體性質的自然經濟的類型主義時期(Typismus,350-1050年)、領地式自然經濟的契約主義時期(Konventionalimus,1050-1450年)、合作貿易和貨幣經濟的個體主義(Individualismus,1450-1700年)、貨幣經濟以及個體貿易和工業的自我主義時期(Subjektivisums,自1700年起)。蘭普雷希特的文化史概念與同時代的英國著名歷史哲學家湯因比和德國著名歷史哲學家奧斯瓦德·斯彭格勒(Oswald Spengle,1880-1936年)提出的文化哲學的概念在某些方面有類似之處。
1885年,蘭普雷希特出版了多卷本的《中世紀德意志的經濟生活》。他在這部著作中,把經濟史看作包括社會、法律和制度在內的“物質文化”的歷史,即把物質和精神合為一體的文化史。他認為,民族意識的發展與這種文化史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係。蘭普雷希特強調,歷史學家不僅應考察“集體的”事件,還應考察“個體的”事件;抑或可以這樣說,不應僅僅從政治的和國家法律的視角考察歷史,而應採用結構的研究方法從經濟的、社會的和文化的多個視角進行考察。
蘭普雷希特提出的史學方法在19世紀末期的德國史學界猶如“一石激起千層浪”,引發了一場有著歷史學研究方法論的大辯論——“蘭普雷希特辯論”。新蘭克史學派的格奧爾格·馮·貝洛(Georg von Below)、馬克斯·倫茨(Max Lenz)、費利克斯·拉赫法勒(Felix Rachfahl)等學者對蘭普雷希特採用的研究方法進行激烈的抨擊。他們認為,蘭普雷希特雖然也注重於史料的整理和考據,但他在使用這些資料的方法上是武斷的,對歷史的解釋反覆無常。新蘭克史學派只注重有關國家史和民族史的研究,堅持對政治傳統的研究。他們認為,歷史學家的任務就是要了解國家的起源,因為國家和民族的本性就蘊藏在其自身的歷史中,必須考察其歷史回溯至古代社會。他們批評那些注重研究文化史的歷史學家走在岔路上。在這個時期的德國歷史學界,蘭普雷希特並不完全是一位“孤獨者”,他的著作獲得了弗蘭茨·梅林(Franz Mehring,1846-1919年)的好評。英國學者古奇稱讚蘭普雷希特的著作是一部“稀有的智慧力和創造力的作品”。但對它的評價卻很慎重,他認為,這部著作“對經濟因素的堅持,它關於有規律的心理轉變的理論,以及它對藝術和文化的強調,都有助於擴大歷史的概念,但由於存在嚴重的錯誤,所以不能將它歸入一流作品之列”,因為蘭普雷希特雖然精通經濟和藝術,但對政治史和宗教史方面有很多不足之處。
這場有關史學研究方法的“蘭普雷希特辯論”持續了長達25年,這場辯論有著較為深刻的社會根源。20世紀以前的德國歷史學家們秉承蘭克史學排斥蘭普雷希特結構史學有著深刻的社會原因。英國和法國先後經歷了工業革命和政治革命,無論是在政治制度方面還是在社會經濟方面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站在了歐洲乃至世界的前列,仍然處於帝國政治制度形態的德國遠遠地落在了後面。德國人文學科各個領域的學者們都從各自的學術角度對此進行反思,歷史學家們則十分重視從法學和政治學的角度對政治制度史進行研究,由此造就了一批在中世紀史研究方面卓有成效的學者,其學術成果至今影響頗深,同時也形成了德國歷史學注重政治制度史和法律史研究的傳統。19世紀30年代德國開始走上了工業化的道路,在此後幾十年的時間裡,德國的經濟飛速發展,很快上升為世界第二工業強國。19世紀60年代之後進行的三次王朝戰爭,增強了德意志的民族情感,要求民族統一的呼聲日益高漲,最終於1871年在俾斯麥在領導下實現了德國統一。德國的統一不僅為其經濟的發展提供了有利的政治條件,同時增強了德意志的民族情感。這種民族主義的情緒在歷史學領域也非常明顯地表現出來,新蘭克史學堅持對政治史和制度史的研究在歷史學界成為一種主流,獲得學界較為廣泛的支持。馬克斯·韋伯等著名的學者都是蘭克史學的支持者,新蘭克史學始終處於上風,獨霸德國歷史學界,這就使得蘭普雷希特提倡的文化史研究在德國歷史學界沒有獲得廣泛的認同,同時也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結構史方法的採用。但是,在這場大辯論中產生了以新康德主義為代表的批判歷史哲學,批判是歷史科學化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