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社火

起源於宋元時期的傳統民俗

庄浪社火是具有悠久歷史的地方傳統民俗文化活動。庄浪社火起源於宋元,普及於明清、盛行子民國。發展在改革開放的八九十年代。現已發展成有固定臉譜、服飾、道具和表演時間的群眾性的傳統民俗藝術娛樂活動。相傳大宋劉滬將軍因收復水洛城並築城守護當地百姓而受到世代敬仰,因此每年的正月十二庄浪各方百姓自發組織社火隊進城表演,紀念“將軍爺”的不朽功勛。以後由於社火規模逐年擴大,內容推陳出新,就演變為一個全縣民眾廣泛參與的重要年俗,並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

民俗文化


庄浪社火
庄浪社火
庄浪人耍社火具有悠久的歷史,每年的正月十二庄浪全縣人民都要聚集在縣城所在地——水洛城鬧社火,來紀念北宋期間護築水洛城的名將劉滬將軍。如今,這項活動已經演變發展為庄浪人歡度新春的重要形式。庄浪社火也被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天,四面八方的庄浪人潮湧般趕到庄浪縣城看社火。到了正月十二的凌晨1點鐘,農村裡的高音喇叭就開始吆喝著裝社火。還在夢鄉中的人們也早早起來,穿上新衣服,打扮一番,吃過早飯,或騎摩托車,或坐公交,或乘自駕車,像潮水一樣從東西南北匯聚到庄浪縣城看社火。每年春節,正值農閑,老百姓集結起來耍社火,喜慶新春佳節,預祝來年五穀豐登、六畜興旺、無病無災、生活美滿,久而久之,即成習俗。庄浪社火按演出時間可分白天社火和夜間社火兩種,其中以每年縣城舉辦的正月十二社火最為隆重。

基本類型


白社火

白天社火
白天社火
白天社火主要有高抬、馬社火、高拐子、春牛、跑社火等。庄浪高抬是一種立體空間造型藝術,它是在木台上安裝鐵柱,取一神話傳說或歷史典故中的凝固情節,用彩條、綢布扎造山水、花木、禽獸或器物,偽裝鐵柱,再扎綁裝扮角色的兒童,執道具亮相扎勢,把人物烘托起來,用誇張的手法構成藝術形象,具有很高的藝術性和觀賞性。馬社火又叫“馬故事”,圓實的騾馬披上艷麗的被褥,裝扮后的山裡娃雄赳赳端坐其上,隆隆的鼓聲在前開路。裝扮者化妝歷史故事人物,馬背造型,憑臉譜、裝扮及手中道具辨識情節。庄浪縣朱店、陽川一帶喜文,以身架挺俏為優,穿長袍、套馬掛、腰系彩帶、恭手或執茶酒具,不穿戲裝。其他地方武士居多,裝扮者手執道具,甚至繡球、鏡子滿身,人馬挂彩,富麗堂皇。高拐子即高蹺,又叫“木拐子”“柳木腿”。有一米多高,也有兩米高的,演出時亦化裝成各種歷史故事人物,手中甩動拂塵或武器保持平衡,也有個別人玩翻身之類的特技。走高蹺的有50多歲的老人,十幾歲的孩子,也有年輕媳婦。跑社火裝扮比較隨意,演員步行前進,形式不一,多是唐僧師徒在前開路,農人拉著木犁緊跟其後,身後跟著幾個用鍋墨塗的黑臉人,胸前掛一隻糞斗,裡面裝著草木灰,專往姑娘家臉上撒。最後是一群載歌載舞的姑娘小伙,吵吵嚷嚷,唱唱說說。
白天社火規模最大的是正月十二水洛城開集日,屆時,來自全縣各地的彩車、馬社火、秧歌隊、腰鼓隊等雲集水洛城,排成一條長龍,自西向東浩浩蕩蕩一路緩緩開過,場面頗為壯觀。

夜社火

夜社火
夜社火
“夜社火”也稱“夜故事”“地攤”,流行全縣,庄浪縣人習慣叫“耍地毯”。從農曆正月初一開始,農曆二月二日收場,也有演至清明節的。內容有跑旱船、唱小曲、笑攤、快板、戲曲、舞獅子等。唱小曲是夜社火的主要內容。形式以四男四女表演,或多名女子演唱。每人手執蠅刷(拂塵)或錢鞭子(霸拉鞭),身後尾隨小旦一人,鑼鼓音樂伴奏相繼出場;唱一節,鼓樂伴奏繞場一周,直至曲終。
庄浪小曲曲牌豐富,庄浪文化館現整理出162首,有反映男女愛情、歷史故事、勸善行孝等多種內容。笑攤是獨角或多角的說唱節目,內容以歷史古人、抑惡揚善、針砭時弊者居多。語言詼諧,形式自由,動作隨意,故事不求完整,亦說亦唱,演停隨意,一沒腳本,二不定例,全憑口傳心授,臨場發揮。庄浪文化館整理成冊的有30個節目。旱船以夜間行船形式出現,船頭船尾點燈,艄翁前引,小旦坐於船艙,船婆(丑旦)后追,詼諧表演。有的兩隻船穿插,有碰撞擱淺等,動作巧妙配合,並有船歌伴唱,跑一程唱一段,鑼鼓伴奏,熱鬧異常。
耍獅子是夜社火的收場節目,舞獅人武士打扮,一般都學過武術,跳上桌子先念四句古語:“青鬃獅子是毛團,菩薩派它下了凡,新年頭上耍一耍,耍個富貴萬萬年。”手中舞一燈籠,指揮獅子跳桌子、打滾、瞅燈籠等多種表演,並配以武術拳腳制服獅子,最後騎獅子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