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塾先生
私塾先生
古代中國,兒童啟蒙階段的教育多由遍及民間的私塾來承擔。私塾的教師即塾師,俗稱私塾先生或先生。擔任私塾先生的主要是科舉落第的秀才,其次是未中秀才的童生(儒童),此外,還有少量其他情況。
私塾先生的從教模式主要分兩種情況:一是自己開辦私塾施教,二是被延請施教。塾師自己開辦的私塾世稱“門館”或“家塾”,即塾師在自己家裡或借祠堂、廟宇,或租借他人房屋設館招收附近學童就讀。延請塾師任教的私塾又分三種情況:一是“坐館”、“教館”,即富貴人家獨自一家聘請教師在家設館,專教自家子弟及親友子弟。二是“村塾”、“族塾”,即由一村或一族延師擇址建館課其子弟,有的是一村或鄰村自願結合,推舉有名望、熱心教育的地方紳士為學董,按田畝攤派費用,聘用塾師,擇址設館,教育子弟。三是“社學”、“義塾”或“義學”,即由私人或私人團體創辦並主持、經營和管理的私塾,延請塾師教育當地百姓子女。古代中國私人所辦“義塾”最典型最感人的例子就是清末聊城人武訓通過行乞所辦私塾(學)。
私塾先生的待遇主要由脩金(或等值的實物,別稱“束脩”)構成,此外,還有膳食(即學東提供吃住)及節假日的紅包或禮物等。由於施教模式、私塾先生的學養及聲望、學東家境及態度等不同,私塾先生所獲得的收入多少也存在很大差異。
自開私塾的先生,每至臘尾歲首,就要四處託人招攬學童,費用全靠學生上繳。學童入館前,家長須填寫一張“關書”(即入學志願書),裡面要特別寫明“脩金”(學費)多少,分幾次交付,並註明“節庚包”(即逢節另送的紅包)除外。有的塾師在一個地方坐館多年,其私塾則被稱作“館地”。私塾先生與學童家長常有來往,如替他們寫信、寫春聯、寫契據、幫辦婚喪喜事等,也得到些額外收入。
被延請作塾師的,其脩金由東家(學東)和塾師商定,食宿一般都由東家供給,當然,在東家供應伙食的情況下,脩金要相應減少。私塾中並沒有寒暑假,全年只有清明、端午各放一天。每年十二月初十前後放年假,至次年正月十五開館,所以素有“先生不吃十二月的飯”的諺語。如東家富裕,出手又大方,私塾先生的日子則好過一些。除一日三餐之外,還會有點心、茶水等供應。有的大戶人家甚至還有傭人專門伺候塾師。一般來說,為了子女的良好教育,大戶人家是不敢怠慢塾師的。《紅樓夢》中的秦邦業望子成龍,只是官囊羞澀,但“因是兒子的終身大事所關,說不得東拼西湊,恭恭敬敬封了二十四兩費見禮,帶了秦鍾到代儒處拜見,然後聽寶玉揀的好日子一同入塾。”當然,也不乏一些清貧人家,為了孩子的教育而盡砸鍋賣鐵之力,不讓塾師在待遇上受委屈。但如果遇到手頭不寬裕的人家且又吝嗇的,私塾先生也是有苦說不出,既要保持一份清高,又不滿微薄的待遇,很是尷尬。
對於私塾先生在兒童啟蒙教育及以後的人生履歷中所起的作用,古人是非常看重的。一般平民家中往往用紅紙寫上“天地君親師”五個大字供在正屋中,在意寓子女學有所成、家族詩書繼世的同時,也表達出對“師”即他們心目中私塾先生的敬重。明代謝肇淛在其《五雜組》中曰:“訓蒙受業之師,真師也,其恩深,其義重,在三之制與君父等。”但就總體而言,塾師的社會地位是相當低的,明清時期更是如此。戴名世曾說:“師道在今日賤甚,而束脩之入仍不足以供俯仰。”正如俗語所謂“家有三斗糧,不當孩子王”,塾師幾乎成了仕途無望的落魄文人的象徵。鄭板橋在其《教館詩》中寫道:“教館本來是下流,傍人門戶度春秋。半飢半飽清閑客,無鎖無枷自在囚,課少父兄嫌懶惰,功多子弟結冤讎。”可謂將當時私塾先生的生活狀況及社會地位描述得淋漓盡致。當然,由於學識、人格修養等的不同,私塾先生個體的社會聲望也存在很大差異。一些知識淵博、教學有方的私塾先生往往會獲得較高的社會聲望,如《滇志》所載江西人黃良卿,博學能詩,嘉靖間游宜云南,鄉人延為師,一時士大夫多出其門。有的私塾先生由於學識或人格方面的欠缺,不僅誤人子弟,有時甚至洋相百出。明代田汝成在其《西湖遊覽志余》中載有一則流傳頗廣的笑話,大意如下:有個塾師在授《論語》時,將“鬱郁乎文哉”念成了“都都平丈我”。當新來的塾師念成“鬱郁乎文哉”時,學生都嚇跑了。時人作詩嘲曰:“都都平丈我,學生滿堂坐。鬱郁乎文哉,學生都不來。”這類笑話極盡貶低嘲諷私塾先生之能事,顯然有惡作劇成分,但不可否認,的確有相當一部分濫竽充數的私塾先生,誤人子弟,在招致世人輕視的同時,也降低了整個塾師職業的社會地位和聲譽。
私塾先生地位雖低,但世人選擇私塾先生的標準卻很嚴格,除了品行端正和學問好之外,還要求塾師教學經驗豐富,“必擇人品端方,學問通徹,不嗜煙賭,而又不作輟、不憚煩、勤於講解者,方足以當此任”。象魯迅筆下的孔乙己,之所以無人請他作私塾先生,並非僅僅因為他“連半個秀才也沒撈到”(因為私塾先生中多數為童生出身),更重要的是因為他的散漫和“好吃懶做”等壞習氣,當然,還有那副酸腐的學究氣。
對於相當一部分私塾先生來說,要教好學生,獲得好的教學聲望,實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明代作家朱載堉寫的《醒世詞》中,有一首《教學難》:“教學難,教學難,好將道義惹仇嫌。出入由人管,饑寒誰可憐。打他就說不讀罷,不打又說師不嚴。”詩中的“打”字體現了古代私塾先生極其普遍的訓教方式及態度,按照現代教育理念看來當然不科學。不過在古代私塾教育中,“打”是私塾學規及塾師施教嚴厲的重要體現,這種嚴厲有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是傳統儒家倫理觀念所褒揚的師道尊嚴的教學秩序所要求,一是恨鐵不成鋼的家長們也希望塾師嚴一些。因此,教鞭與戒尺,成為私塾中維持教學秩序震懾頑皮孩童最有效的工具,也是維持師道尊嚴的有力手段。所謂“一片無情竹,不打書不讀,父母若愛你,不必送來讀”,既是塾師的體罰理念,也為家長或社會觀念所認可。只要不是“打”得太過分,“說師不嚴”的家長並不多,相反,更多家長希望私塾先生嚴一些,這一點,與當今眾多望子成龍的家長們的心態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