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希明
賀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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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0年因參加共產黨領導的“左聯”活動被國民黨逮捕,后營救保釋回廣西。1935年任廣西航空學校政治教官。1937年抗日戰爭爆發,隨李宗仁第五路軍赴安徽抗日前線。1939年任第五戰區抗敵青年軍團政三隊訓練班班主任,壽縣縣長,擁護中共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以協助友軍抗日的名義,幫助新四軍籌糧、籌款、籌槍和擴軍,並派縣督導員檢查落實。同年底率壽縣常備隊投奔新四軍。194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淮南路東抗日根據地路東八縣聯防辦事處副主任。1944年任中共中央華中局軍政研究室主任。1945—1949年任蘇皖邊區第一行政公署專員、蘇北行政公署主任等職,從事部隊後勤和地方財經工作。為開闢淮南、蘇北革命根據地和地方民主政權建設做出貢獻。1948年11月任淮海戰役支前指揮部副總指揮,組織動員蘇北、江淮解放區數十個縣的人力、物力,保證了淮海戰役解放軍80萬部隊和200萬民工的吃、穿和軍需供給,受到淮海戰役總前委的通令嘉獎。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后,歷任中南軍政委員會財經委員會委員、中共廣西省委委員,省人民政府委員會委員、秘書長、省財政廳廳長、省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主持廣西財貿工作,實現了財政經濟狀況的好轉,鞏固了新生人民政權。1952年秋,歷任中共中央華南分局常委,華南財經委員會副主任、主任,中共廣東省委常委、廣東省副省長,兼管廣東省計委工作。1957年調任中共廣西省委書記處書記,兼任副省長。1958年3月,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委員會副主席,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1962年10月任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同年12月兼自治區常務副主席。在“文化大革命”中受殘酷迫害。1983年經中共中央同意,自治區黨委作出《關於賀希明同志平反決定》予以徹底平反,恢復政治名譽。為第三屆全國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