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是由原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合併組建的部門。

2018年6月15日上午,新組建的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正式掛牌。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的掛牌標誌著原山東省國家稅務局、山東省地方稅務局正式合併。

成立背景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發的《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提出,將省級和省級以下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非稅收入征管等職責。
國稅地稅機構合併后,實行以國家稅務總局為主與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雙重領導管理體制。

機構職能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擬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擬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標並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
(五)負責所轄區域內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徵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內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內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內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製、經費和資產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註:相關社保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職責划轉準備工作還在進行中。

現任領導


王獻玲(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
張津(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副書記,國家稅務總局濟南市稅務局黨委書記、局長、一級巡視員
劉崇俊(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孫德仁(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宋永信(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劉峰(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紀檢組組長)
黃玉遠(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經濟師)
譚中偉(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李峰(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黨委委員、總審計師)

內設機構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
主要職能:承擔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信息、政務公開、會務、信訪、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
政策法規處
主要職能:承擔依法行政工作;起草相關稅種、社會保險費和非稅收入綜合性政策文件;承擔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工作;組織協調重大稅務案件審理;承擔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
貨物和勞務稅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負責增值稅發票管理。
企業所得稅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對企業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個人所得稅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個人所得稅徵收管理工作;對個人所得稅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財產和行為稅處
主要職能:組織實施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等徵收管理工作;對相關稅種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

獲得榮譽


2020年1月,國家稅務總局山東省稅務局實施減稅降費工作專班獲得中共山東省委、山東省人民政府“勇於創新獎”先進集體表彰。 
2020年12月,入選2019-2020年節約型公共機構示範單位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