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
面向全球華人企業的非營利機構
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簡稱“世華企”)是經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批准頒發1227/ASSO/2014文件登記的合法社團。目前已有92個國家的華人、1000多個企業,26000多名會員,其中澳門企業家會員1000多名。
2016年8月,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主管的中國社會組織網曝光第十一批“離岸社團”“山寨社團”名單,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在名單中。
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是一個面向全球華人企業的非營利社團機構,並在世界各地建立分支機構。宗旨是:聯合世界華人企業家,致力於世界華人企業大聯合,建立華人企業大家庭,維護世界華人企業家權益,促進中外企業投資、發展與項目接洽,為實現及振興華人經濟,弘揚華商文化,推進全球華商整體發展而努力。本聯合會將為世界華人企業家提供包括經濟、法律、科技、教育、聯誼、交流、評選優秀企業及優秀企業家等多方面服務;全力維護會員單位與會員的合法權益;組織會員企業開展公益活動,加強華人企業合作共贏,為實現民族復興的中國夢,創造輝煌!
經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主席團研究決定,擬定發行一本《世界華人企業家》雜誌,該雜誌隸屬於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
第一條 本會名稱
本會中文名稱為“世界華人企業家聯合會”,中文簡稱為“世華企” ,葡文名稱為“Federação de Empresários Chineses do Mundo”,葡文簡稱為“FECM”,英文名稱為“World Chinese Entrepreneur Federation”,英文簡稱為“WCEF”。
第二條 本會宗旨
本會為非牟利團體。宗旨為:團結世界華人企業家,維護世界華人企業家權益,促進中外企業投資、發展與專案接洽,為實現及振興華人經濟,弘揚華商文化,推進澳門以及全球華商整體發展而努力。
第三條 本會地址
本會會址設於澳門宋玉生廣場180號東南亞商業中心10樓 I座。本會會址經理事會批准,可遷至本澳任何地方。
第四條 組織架構
本會組織機構包括會員大會、理事會和監事會。
第五條 會員大會
會員大會為本會最高權力機構。會員大會的職權包括:負責制定和修改會章;選舉和罷免會員大會、理事會及監事會成員;決定會務方針;審定和批准理事會工作報告。
會員大會由所有具完全會員資格之會員組成,內設主席團並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其中主席一名,主席團主席、執行主席、常務主席、常務副主席和副主席多名。每屆任期為五年,可連選連任。
修改本會章程之決議,須獲出席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解散本會的決議,須獲全體會員四分之三的贊同票。
主席對外代表本會,對內領導本會工作。理事會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主席不能視事時,由理事會主席暫代其職務,直到屆滿。
第六條 理事會
理事會為本會行政管理機構,負責執行會員大會決議,對會員大會負責。理事會除法定職權外,尚包括:向會員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用;制定內部管理制度和對外開展活動,以及在世界各國和地區設立分會、辦事處、事務處等事宜。
理事會由最少五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理事會主席和秘書長各一名,理事會副主席和常務理事多名。每屆任期為五年,可連選連任。
經理事會通過,本會可聘請社會知名人士、學者出任本會永遠名譽主席、永遠榮譽主席、名譽主席、榮譽主席、法律顧問、醫務顧問、特別高級顧問、高級顧問、戰略顧問、品牌顧問及顧問,併發給聘書。
理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理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決議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秘書處為本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由秘書長負責,理事會在有需要時設立執行秘書長、聯席秘書長、聯席副秘書長和副秘書長等職位多名。秘書處職責包括:負責落實會員大會和理事會的各項決議、決定;承擔本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本會資產、財務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條 監事會
監事會為本會監察機構,負責監督理事會的日常會務運作和財政收支;
監事會由最少三名或以上單數成員組成,設監事長及副監事長各一名,每屆任期為五年,可連選連任;
監事會會議每三個月召開一次,會議在有過半數監事會成員出席時,方可決議事宜,決議須獲出席成員的絕對多數贊同票方為有效。
第八條 入會條件
有加入本會的意願;
積極擁護本會章程;
熱心支持本會活動;
企業和產品在業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入會必須填寫《入會申請書》,由理事會審核認可,即可成為會員。
第九條 會員權利
會員除法定權利外,尚有以下權利:
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服務的優先權;
對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以嘉賓身份參與本會組織的各種商務活動;
及時獲得本會傳遞的最新國家和地區的政策行業資訊的權利;
入會自願,退會自由,但退會必須向理事會提交《退會申請報告》,已交之會費不予退回。
第十條 會員義務
會員除具法定義務外,尚應:
遵守章程,執行決議;
積極參與本會的各項活動;
支持和協助本會工作;
會員有繳納會費的義務和按規定交納會費;
積極傳播本會宗旨,維護本會整體形象和合法權益。
會員如果半年內不交納會費,被視為自動退會。會員應遵守本會章程和公共關係職業道德準則,不得從事有損於聲譽的活動,若有違反,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取消其會員資格,並追究責任。
第十一條 經費來源
各國政府公共部門資助、企業贊助和社會各界捐贈;
會員繳納的會費(會員入會需一次性繳納一屆會費5000元,經理事會決議,可對該金額作出調整);
擔任理事及常務理事以上職務,需自願向本會捐贈會務費;
倘有不敷或特別需用款時,得由理事會決定籌募之
第十二條 經費使用要求
本會的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及審核制度,保證財務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並接受會員大會和監事會的監督;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佔、私分和挪用。
第十三條 法律規範
本章程的解釋權由會員大會作最終解釋及決定。
本章程未有列明之事將按澳門現行之有關法律規範。
永遠名譽主席:彭樹成,田國培,馬克·奧巴馬·狄善九,蔣默涵,翁詩傑勛爵,高天錫.姍桃絲。愛心覺羅.毓嵉.李光斗.周德文.羅馬尼亞大使Sorin Vasile,張崇真,葉驚濤,陳尚成,孫武彥,羅倫詩。余
永遠榮譽主席: 何少波.黃益榮,王在榮.李強,李雄波,張茜,王保平,莫瑩套,王偉,曾功,沈學仁,葉兆佳,侯偉榮,李海珠,林小東,李紅,李敏超,曹新,胡燕秋,潘靜雅,尹鶴相,喻渭蛟,李季,鄭偉安(Te An),許希明,蔡朋宏,曾遠程,李國征,劉道權.姚健池.陳福權.吳傑.姚誠輝.曾鵬宇,關金花,曹長理,余德水,陳利波.岳德山.陳春勝,於在水,林中森.陳學才.胡克勤.呂薇.愛新覺羅.毓嵉.潘隆俊.陳超亮.郭金棟,孫志江,王倉田,張琦,楊秀和,王一,周華,王新章,許家池,雨辰,馮冰,王濱,李冠榮,董善印,劉金標,金陽,程春綱,王召法,陳錦江,袁慧蘭,梁瑞田.高德民.張正
榮譽主席: 王尚懷,蔡亞軍,陳煒,孟宏搏,裴太平,李濟華,詹震寰,劉址忠,朱德夏,蘇德旗,馬雲志,拿督徐順強(Raymond See),劉學亮,昃偉,吳強(吳大愷),孟繁超,泓森,譚鈞,王震(雨辰),任寶利,馮冰,陳旭,余貴勇.許青風.方勝利.馬毅民
終身名譽主席:李本松.
特別高級顧問:李忠文.
高級顧問: 曹善敏
戰略顧問:林俊鋒
醫務總顧問: 劉址忠,霍力為,余漢濠.房昭雄
法律總顧問: 許鳳娟,李東升,曾新智,劉清華。周淵.
會員大會主席(會長): Robent Kuok
理事會主席(理事長): Richard ZENG
監事會主席(監事長): Gangqiang CHEN
執行委員會主席: Alex TANG
執行會長: 周新
美國總會(主席):Huang Mengyin
馬來西亞總會(主席):徐順強
澳大利亞總會(主席):Charlene LUO
加拿大總會(主席):Zya
俄羅斯總會(主席):PAKOleg
義大利總會(主席):Wan Lan
中國台灣總會(總會長):潘靜雅
中國台灣總會(執行長):邵秀文
中國台灣總會(總會秘書長):方世中
中國台灣總會(副總會長):蔡子鑫,蔡青樺
中國台灣總會(副總會長兼台中會長):丁炳仁
中國台灣總會(副總會長兼台北會長):潘金嶧
中國台灣總會(副總會長兼高雄會長):何宇羚
中國台灣總會(副總會長兼台南會長):潘彥鴻
中國台灣總會(中壢會長):王瓊姿
中國台灣總會(桃園會長):王智男
中國台灣總會(總會長特助):容殿懿
中國台灣總會(秘書):陳沂蓁
韓國總會(總會長):尹鶴相
東盟委員會(主席):Veronica Tang Siok Choo
中國香港總會(總會長)陳鋼強
新加坡總會(會長):Raymond See
馬來西亞總會(總會長)徐順強.日本總會(會長):Lin Shiyong,Ma Yunzhi
菲律賓總會(總會長)張仁水
柬埔寨總會(會長):Te An
北京分會(會長):Zhu Dexia
上海分會(會長):Wu Shen
陝西分會(會長):Wang Baoping
浙江分會(會長):Jiang Guoliang
福建分會(會長):Zhang Minwang
雲南分會(會長):eng Zhouji
公益慈善基金會(主席): 周新
國際金融商學院(院長):LiliLiu
國際名人俱樂部(主席):Micchel PENG
國際名家書畫委員會主席.張毅
中國區事務委員會(主席): 趙時
東北商會(會長): 陳春勝(兼)
礦產資源委員會(主席): U HENG MENG
國際書畫藝術委員會(主席): 范建福,張帆(一凡)
健康產業委員會(主席): 潘克興
飯店與餐飲企業委員會(主席): 鄭天宇,餘慶君
青年委員會(主席): 曾新智,王芳星,王小瑩,黃寶娜
聯席主席: 肖澤葵
聯席副主席:Thomas Chen
婦女委員會(主席): 鍾定媚,李霞雲,(副主席)陳美影,(副主席)唐菀
國際青年文化交流委員會(主席): 潘壽睿,吳昕芳
戰略合作委員會(主席): 張驍勇
文化藝術產業委員會(主席): 許瑩,(副主席)張林婧
品牌事務委員會(主席): 王愛娟
旅遊事務委員會(主席): 曾慧中
儒道商學委員會(主席): 周新
常務副主席(常務副會長): 唐泰春,魏忠爵士,吳申,唐永革.潘忠文,吳東秒,范春艷,張蓉,朱德貴,陳維鵬,梁奕堅,於晶晶,希亞Zya,張毅,賴幸蔓(Lai Hsing Man),曾建明,黃朝陽,楊貴芳,劉曉霞,許晶,王雲斌,李志陽,李超,陳傳奎(陳濤),吳曉毅,王嵐, Charlene LUO,陳沈健,何志明,畢裕成,張勳,林陽陽,黃德來,崔立新,李蔚寧,李再坤,劉勇,黃桂陽,曾廣林,師征,張華明,倪勤華,張仁水,連晨光,張華明,朱曉紅,陳隆周,李煥萍,陳敏.陳東如.吳友良.林海群.陳志坤.蔡錫昌.杜偉.林國榮,胡偉萍,鮑軍,張成榮,陳勇,華敬軍,鍾永萍,曾糧源。白艷廳.
企業家雜誌社(社長): Chengben Zeng
企業家雜誌社(常務社長): 周新
秘書長:肖澤葵. 林陽陽,黃紹敬
執行秘書長:Michelle Heng
聯席秘書長: WONG LAO KAM
副秘書長: 張麗菲,Josefina Santos,謝慧詩
會員部(主任): 許金芝.組織部部長:曾雲鵬.宣傳部部長:於晶晶
婦女部(主任):李愛花
青年部(主任):趙爾牛
接待部(主任): 佟艷霞
財務部(主任): 於慶明
福利部(主任):高金文
協調部(主任): 耿萍
康樂部(主任): 高勝美
聯絡部(主任):鍾惠嬌
理事: 盛斐美,黃月顏,江慧萍,關彩鳳,袁志偉,覃正權,高勝雅,郭錦輝,林國英,黃忠康,黃醒立,李麗明,黎麗燕,陸雪玲,黃日榮,李玉婷,方務康,陳愛明,李文偉,鄭倩慈,李桂常,蕭淑群,歐陽麗華,麥國權,林衛文,梁連娣,阮明苑,李偉昇,李家健,古觀好,何麗華,歐陽彩玉,陳少珍,歐陽健富,歐陽寶城,徐嘉瑜,徐嘉麗,方容英,方容彩,黃國權,黃佩詩,方三妹,方瑞蓮,龔翰光,范秋庭,郭貴娣,肖澤葵,餘麗貞,徐水生,蕭玉球,劉良生,蘇巧珍,謝暖輝,蘇生雪,謝小玲,謝雪芬,謝瑤影,蘇小媚,李在權,梁小生,鄭曉雲,任君行,梁偉,何偉光,何伯堅,劉阿興,俞小輝,謝燕芬,鄺春發,鄺蘭芳,譚生常,譚佩顏,黃偉明,譚健梅,譚寶萍,蘇碧生,蘇碧畢,何阿軍,劉海濱,劉海生,鄭小芬,李阿華,古小蘭,蘇君,吳家裔,吳紹康,周可安,潘雪芬,劉笑歡,廖小光,張冠波,方海生,劉少英,李廣志,李廣鴻,林錦田,林鏡全,歐陽玉弟,鄭表業,尹生雪,陳漢輝,陳翠虹,陳小雪,陳迎金,陳禮峰,江鳳玲,沈秀顏,潘卓恆,潘姑娘,王力佳,王宗盛,肖玉莉,鄭玉楷,關紅,關雪姐,高生翠,高毅毓,陳彩玉,陳麗清,陳麗媚,陳秀媛,陳偉新,陳麗嫦,陳金輝,吳文傑,鄭梅,吳阿明,吳阿山,於晶,蔡玉其,陳沈健,陳剛強,亞軍,亞原,尹漢榮,王炳琪,王錦明,古秀明,吳永健,吳玉群,吳嘉敏,吳嘉豪,吳壽寧,呂小紅,吳玉娟,岑根林,李日榮,李玉婷,李時香,李桂基,李雪瑩,李惠媚,李錦秀,李煥華,伍美玉,伍美玲,伍雪清,衣秀英,何志強,何卓軍,吳玉杏,亞寶,冼永健,何美麗,吳秀琴,Cheryl,John,Lutos,Rie,steven,李麗芳,吳月群,chrism,Jadoc,Candy,楊慧,利雪桃,Jason,Kin,林立,秋珍,OBK,雅菁,尚誼,Mon,何忠明,黃麗,黃曉強,黃柳金,黃曉晴,謝慧詩,黎偉園,李詠嘉,李志揚,力佳,梁婉儀,陳惠玲,陳錦江,陳莉,陳秋,陳影,陳宇,陳源元,狄萍,馮建偉,何嘉敏,何志明,吳少達,吳雄偉,吳玉成,謝志芬,謝東鳳,謝碩文,謝偉,許超平,許朝華,許金芝,葉茂澤,曾廣林,曾麗芬,曾學智,曾遠程,正鬆開,鍾惠嬌,呂妙花,羅成,羅德明,何佩奇,歐曉瑩,洪德發,唐美君,鄺振星。陳志強.王峰榮.鍾永萍.肖澤葵.許青風.唐菀.陳敏.林東如.袁慧蘭.金善春.鄺紫湖.林偉全。張曉敏.
理事長單位和企業,理事單位和企業,會員單位和企業及會員不一一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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