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營市教育局
東營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東營市委、東營市人民政府關於東營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東發〔2009〕25號),設立東營市教育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東營市教育局是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處級。與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
2017年11月,榮獲第四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統一戰線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群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
(四)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五)負責全市教育考試招生和中等以及以下學校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六)規劃指導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布局,按照規定承擔公辦普通高中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工作。
(七)負責市級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負責提出市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按有關規定管理國(境)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
(八)負責與國外、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按照規定做好全市教育系統出國留學和中小學校接收外國學生工作。
(九)指導全市學校的教育技術裝備、電化教育工作。
(十)指導教育教研和科研工作,組織開展國家、省、市下達的科研項目研究,推動科研成果的轉化和推廣。
(十一)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衛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
(十二)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將安全教育納入義務教育學校教學內容,指導各類學校開展安全教育。統籌管理學校安全工作,對學校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指導。
(十三)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十六)關於校車安全管理的職責分工。市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做好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和上報工作,指導縣區教育行政部門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市公安局負責指導縣區公安機關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發放校車標牌和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縣區交通運輸部門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改善校車途經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置校車停靠站點預告標識和校車停靠站點標牌,施划校車停靠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文電、信息、宣傳、檔案、機要、保密、信訪、督查、接待、會務、政務公開、外事、調查研究及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工作;負責直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擔局黨委日常工作。
(掛畢業生就業指導辦公室牌子)
承擔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製和人事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擬訂全市教育系統人事和勞動工資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組織實施;規劃、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師德建設;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師資培養和培訓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制度改革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考核工作;負責支援貧困地區教育人員和下派人員的管理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
(學校安全科與其合署)
草擬全市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劃;對全市各類學校布局和結構調整進行宏觀指導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政策,監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承擔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的審核、計劃編報和經費管理工作;草擬市級教育費附加使用方案;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算建議方案;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管理直屬學校和事業單位的事業費和教育專項經費,並監督檢查經費使用情況;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協調落實各類學校的招生計劃;承擔全市教育事業統計工作;承擔國(境)外對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產管理;指導學生資助工作。負責全市各類學校安全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校舍安全工作;指導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學前教育科與其合署)
負責全市學前教育、基礎教育、特殊教育和少數民族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普通高中學校的設立、撤併、布局結構調整和年度招生規模的審批;組織實施九年制義務教育;指導基礎教育體制綜合改革和教育教學改革;擬訂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教材建設的政策規定;牽頭組織幼兒園評估定類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學校的學籍管理;指導中小學、幼兒園德育、校外教育、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參與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和校長(園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指導中小學、幼兒園教學信息化、教育條件裝備工作;參與督導評估工作;參與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掛民辦教育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職業教育、高等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和業務指導工作;指導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體制綜合改革;負責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學校布局調整、專業設置工作,參與學校的設置、撤併、評估驗收及中等職業教育學歷認定工作;負責職業中專(高中)學校的學籍管理;參與教師和校長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指導職業與成人教育條件裝備及現代化遠程教育工作;承辦全市民辦中等學歷教育學校的審批工作;指導全市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和社區教育、農民文化技術教育工作;參與相關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事件。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室
(掛政策法規科牌子)
負責全市教育督導工作,擬訂教育督導、評估工作的實施方案和規章制度;對本級人民政府的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的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實施素質教育的情況進行評價、督導;對學校的辦學方向、辦學條件、辦學質量和效益進行檢查評估;負責對全市教育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工作;協調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檢查、評估、驗收工作;參與評審教育先進集體與個人,對被督導學校負責人的獎懲、任免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對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本級人民政府或上級教育督導機構報告情況並提出意見和建議;指導教育系統普法教育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
局長:梁海偉
2017年11月,榮獲第四屆全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先進單位。
市教育科學研究院
研究擬訂全市教育科學研究規劃,並負責組織實施、指導、驗收、評估等工作;研究教育理論與政策的落實、先進教育理念的轉化以及教學內容、方法與手段的改革;開展課程改革實驗,研究總結教學規律,組織制定並落實教學常規,開展教科研活動,指導學校和教師開展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進行考試評價研究、管理和教育教學質量的監控,並承擔本地區教學評比、學科競賽和教育系統優秀科研成果評審工作;進行課題規劃、研究與管理,承擔國家、省級重大課題的攻關研究、教育科研成果和科學理論的實驗應用推廣;承擔市教育學會及各分支學會的日常管理工作。
市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辦公室
管理、指導全市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學校國防教育工作、學生軍訓工作;組織開展體衛藝和國防教育教研、教改等工作。
市教育信息中心
負責全市學校電化教育教學管理、研究、培訓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城域網和校園網規劃、建設、應用、管理工作;負責市教育信息網站的管理、維護和教育信息資源庫建設。
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
負責全市普通高校、中等專業學校、成人高校、研究生等招生考試工作;負責招生考試政策調研、宣傳、考風考紀工作。
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
研究擬定我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等專業教育自學考試、中小學教師自學考試、部分非學歷證書考試、中小學信息技術等級證書考試工作;負責考生的考籍檔案管理、畢業生資格初審工作。
市教育電視台
轉播中國教育電視台和中國教育衛星寬頻傳輸平台及省教育電視台的教育數位元組目;自辦部分有關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專題節目;聯合當地教育、教學及有關單位開展遠程教育,參與教育信息化建設。
市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學生資助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業務管理;負責全市中等學歷教育學校和市屬高校獎學金、助學金、勤工助學、學費減免等資助業務管理;負責全市大學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管理工作;負責對各區(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監督工作;負責其他有關資助工作。
市教師培訓辦公室
組織實施全市中小學教師、校長培訓和繼續教育工作;協調、指導全市教師培訓基地建設及教學管理工作;承擔全市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及普通話推廣、水平測試、用字管理等工作。
市教育條件裝備辦公室
(掛東營市勤工儉學管理辦公室牌子)
負責全市學校後勤工作的指導、協調和服務工作;負責學校教學條件裝備、現代化教育設施設備、校園環境建設及圖書館、實驗室建設和管理工作;指導中小學實驗課開設和實驗教學研究工作;指導各類中小學開展自製教具活動;負責學校食堂、學生公寓建設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學校勤工儉學和中小學素質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勞動技術教育基地)的建設、運營、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校辦企業和校園經濟的規劃建設;指導監督中小學生統一用品和學校裝備物資的招標採購工作;負責中小學、幼兒園地方教材和教學輔助資料、圖書報刊進校的審查與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校方責任險實施工作。
承擔高中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高中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初中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小學、初中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小學、初中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小學、初中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小學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改、教學任務。
承擔盲、聾等殘疾兒童教育任務。
承擔學齡前幼兒的保育、教育任務。
承擔學齡前幼兒的保育、教育任務。
承擔學齡前幼兒的保育、教育任務。
東營職業學院附設中職班、東營科技職業學院附設中職班。
東營英華職業學校
孫紅軍同志(黨委書記、局長),主持市教育局的全面工作。
聯繫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東營市一中。
陳金亮同志(黨委副書記、東營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黨委書記),負責市勝利教育管理中心的工作。
陳召華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基礎教育科、市教科院、市教育信息中心、市學校體育衛生與藝術辦公室、市教育條件裝備辦公室。
劉德強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學前教育科、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市教育宣傳和評價中心、市教師培訓辦公室,負責行政審批、教育人才流動、對口援助、下派幫扶工作。
聯繫東營市育才學校、東營市實驗幼兒園。
張賢雲同志(黨委委員、副局長),分管規劃財務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學校安全科、投資促進辦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室、市學生資助中心,負責民辦教育、政策法規工作。
聯繫東營市中等專業學校、東營市春暉小學。
曲作彬同志(調研員),指導、協調中心城區教育改革和市勝利教管中心新校建設項目。
趙汝升同志(市教育工會主席),主持市教育工會工作,分管機關黨辦,負責黨建、紀檢監察、群團、精神文明建設、教育宣傳、老幹部工作。
聯繫東營市實驗小學、東營市海河幼兒園。
仲衛部同志(副縣級督學),協助張賢雲同志工作,側重安全、職業與成人教育、民辦教育、投資促進方面的工作。
聯繫東營市晨陽學校、東營英華園學校。
劉向華同志(副縣級督學),負責市青少年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籌建工作。
聯繫市特校。
宋國香同志(副縣級督學),協助陳召華同志工作,側重教育科學研究、教育信息化方面的工作。
聯繫東營市實驗中學、東營市海河小學。
孟德根同志(市教育招生考試院院長),主持市教育招生考試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