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定國(1011年——1089年),字興仲,北宋官員,兩次辭官。
小時候是無父無母的孤兒,家境十分貧寒。但朱定國讀書卻非常聰明,而且努力。慶曆二年(1042年),朱定國考中了進士。後任
池州、貴州主簿。在任期間,他因平冤獄而聲名大振。后又遷任
饒州軍事判官。三年後又調任
梓州觀察
推官,接著又改任著作左郎。后又調至
廣德,在廣德他廢止了當地殺牛
祭神的陋俗。因而深得老百姓的愛戴。以後官位升至秘書丞,管理
合肥縣。
宋神宗即位后,朱定國又遷任太常博士。后又改任尚書屯田員外郎,主管六合縣。力阻開鑿馬昌河通
滁州,因而招至非議。於是,他就主動地請求辭官回家。元豐四年(1081年),皇上又恩賜他改任
朝奉郎。
宋哲宗即位后,又改朝散郎。79歲高齡之時他再次告老辭官回家,頤養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