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數學教學大綱
小學數學教學大綱
小學數學教學大綱是國家教育行政部門制定的小學數學教學指導文件。20 世紀 60 年代,各國開展中小學數學教育現代化運動,在小學算術科增加了一些代數、幾何和現代數學的內容,同時把學科名稱改為小學數學,相應地把國家原來制定的小學算術教學大綱改稱小學數學教學大綱。制定統一大綱的國家有中國、日本、蘇聯、法國等。各國在大綱中一般精簡了傳統的算術內容,增加了簡易方程、不等式、對稱、簡單作圖、統計等內容,還滲透有關集合、對應、函數等數學思想。
目錄
1978年中國教育部頒發《全日制十年制學校小學數學教學大綱(試行草案)》1986年中國國家教育委員會組織修訂,經全國中小學教材審定委員會審定通過,改稱《全日制小學數學教學大綱》,於 1987 年 1 月頒布實行。修訂的要點是:(l)突出小學在義務教育中的作用,加強思想品德教育和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2)更加重視能力的培養;(3)刪去原教學目的中的“初步了解現代數學中的某些最簡單的思想”,但繼續滲透集合、函數等思想;(4)刪去某些過時的內容,如市制計量單位;(5)修改各年級的教學要求,使之更加明確具體;(6)強調改革教學方法,改進成績的考查和評定;(7)在教材安排上,除對五年制小學各年級作了一些調整外,還對六年制小學各年級做出規定。1992年 6月,國家教育委員會頒發了《九年義務教育全日制小學數學教學大綱(試用)》,該大綱具有以下特點:(1)明確了小學數學在提高全民族素質中的地位和作用;(2)教學目的明確、全面,教學要求適當、具體;(3)教學內容和要求既體現了基礎性,又有彈性;(4)增強了指導教學的針對性、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