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宸殿
紫宸殿
紫宸殿,是唐長安城大明宮中的第三大殿,是內朝殿堂,群臣在這裡朝見皇帝,稱為“入閣”,地位次於其南的外朝正衙含元殿和常朝宣政殿,其北是蓬萊殿。宣政殿北35米處為紫宸門,紫宸門北60米處為紫宸殿。殿基被破壞嚴重,南北寬近50米。
2014年6月22日,在卡達多哈召開的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第38屆世界遺產委員會會議上,紫宸殿遺址所在的唐長安城大明宮遺址作為中國、哈薩克和吉爾吉斯斯坦三國聯合申遺的“絲綢之路:長安-天山廊道路網”中的一處遺址點成功列入《世界遺產名錄》。
紫宸殿
代宗李豫於大曆十四年(779年)五月駕崩於紫宸殿,此殿就是皇宮的正寢。因為是皇帝生活起居之處,所以在這裡召對、問政,比較隨便;大臣能夠入紫宸殿朝奏、議事,叫做“入閣”,是極其榮耀的事。
關於紫宸殿的儀仗禮儀,《雍錄》記載說:宣政殿謂”正衙“,設皇帝儀仗;紫宸殿是便殿,無儀仗,如此殿亦稱”入閣“。每逢皇帝御紫宸殿,則從前面的所謂”正衙“宣政殿傳喚儀仗,由閣門而入。在宣政殿前候朝的百官,也隨之而入。
朝參是唐朝在京官員最重要的政事活動,按照制度規定,唐朝朝參有三種不同的舉行時間和形式。一種是元日和冬至日舉辦的大朝會,最隆重,需要有“大陳設”,展宮懸鼓吹,陳車輅輿輦,到時皇帝“服袞冕(冬至服通天冠絳紗袍),御輿以出,曲直華蓋,警蹕侍衛如常儀”,接受群臣客使朝參禮賀(《大唐開元禮》卷97《皇帝元正冬至受群臣朝賀》)。其日有“皇太子獻壽,次上公獻壽,次中書令奏諸州表,黃門侍郎奏祥瑞,戶部尚書奏諸州貢獻,禮部尚書奏諸蕃貢獻,太史令奏雲物,侍中奏禮畢,然後中書令又與供奉官獻壽,時殿上皆呼萬歲”(《唐六典》卷4《禮部》)。朝會參加者最多,有王公諸親、在京九品以上文武官、地方上奏的朝集使、周隋後裔介公部公,蕃國客使等,朝賀結束后並有宴會。正、冬大朝會本在太極宮的太極殿,高宗以後因為居住大明宮,所以改在含元殿進行;唐朝後期也改在含元殿後的宣政殿舉行。
其次是朔望朝參。即每月的初一、十五。其日殿上設黼扆、躡席、熏爐、香案,依時刻陳列儀仗,“御史大夫領屬官至殿西廡,從官朱衣傳呼,促百官就班”。在監察御史的帶領下,群官按品級於殿庭就位,皇帝始出就御座,群官在典儀唱贊下行再拜之禮(《新唐書·儀衛志》)。朔望朝參一般也在宣政殿正殿舉行。
最後是常參。唐前期按制度“凡京司文武職事九品已上,每朔、望朝參;五品已上及供奉官、員外郎、監察御史、太常博士,每日朝參”(《唐六典》卷4《禮部》)。每日朝參就是常參,一般不用擺列儀仗,也無大排場,是真正的行政日。參加者稱常參官,人數少而級別高,都是五品以上職事要重者。常參則在宣政殿再后的便殿紫宸殿舉行。
據說唐玄宗將朔望朝參也改成在紫宸舉行,憲宗元和以後,更將紫宸殿改作常朝正殿,而紫宸殿之西的延英殿便作為禁中便殿,宰相、常參官奏事都在紫宸。常朝雖然照規矩本來每日都有,但是唐玄宗開元十八年(730),下令“許常參官分日入朝,尋勝宴樂”(《唐會要》卷24《朔望朝參》)。安史亂后“諸司或以事簡,或以餐錢不充,有間日(即隔日)視事者”(《唐會要》卷57《尚書省》),這就逐漸形成了皇帝單日坐朝,常參官雙日不復入閣的制度。
另外如果遇到假日也不入朝,而入朝日每次的時間一般也是固定的。官員們清晨入朝,拜禮加上奏事需要幾個小時。所以據說文宗時每遇延英開日,宰臣及次對官先要奏事,“比及退朝已是辰巳之間”(《唐會要》卷60《御史台》)。“辰巳之間”大體是上午九至十一點鐘,在此之後,本來是還會有一些部門長官在紫宸殿前東西松樹下等候接見,報告公務,後來被御史台以太耽擱時間而奏請取消。這樣看來,朝參再晚,也應在午前就結束,讓官員回到自己的衙內去辦公。
按《唐六典》等書的記載,”宣政之北有紫宸門,門北為紫宸殿“。他們的夯土基址已經找出,其位置與記載相符,惟基址的西部解放前已破壞無存,僅東部殘存一部分。
紫宸門南距宣政殿僅35米許,其西端有向西去的牆址一段,東邊被破壞,已無牆址的痕迹。紫宸殿在紫宸門以北60米處,南至宣政殿95米余,此殿破壞的最多,僅東邊殘存一部分夯土基,西邊僅有片段的夯土基,已不銜接,殿基南北寬近50米。這一帶的磚瓦堆積最多,按其位置來看,無疑是紫宸殿之基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