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試
府試
府試是中國古代明、清兩朝科舉考試程序中,“童試”的其中一關。通過縣試后的考生有資格參加府試。府試在管轄本縣的府進行,由知府主持。參加府試,報名、保結,與考試的場次、內容同縣試差不多,但保結的廩生要多一名。府試通過後就可參加院試。
亦稱府考。封建時期的一種科舉制度。清代由知府(或直隸州知州、直隸廳同知)主持的考試。縣試已錄取的士子得以參加,試期多在四月,報名等手續與縣試略同。第一場為正場,取錄者即可應考院試。
明清兩朝科舉的基本制度和考試程序大體是一致的,其中以進士科考試最為重要。進士科正式考試共分三級:院試、鄉試和會試與殿試。不過,在院試之前,還要經過縣試和府試,可以看做科舉前的預備性考試。
縣試和府試分別由本縣知縣和知府主持,府試及格者稱為“童生”。清朝的縣試多在二月舉行,府試多在四月份舉行。
分為“縣試”、“府試”及“院試”三個階段。也稱為童試。
縣試在各縣進行,由知縣主持。清朝時一般在每年二月舉行,連考五場。通過後進行由府的官員主持的府試,在四月舉行,連考三場。縣試合格后才有資格參加府試,府試合格后才有資格參加院試;參加縣試、府試的都稱為“童生”,童生參加由各省學政或學道主持的院試合格后稱為生員,不合格的仍舊是童生。
清朝的院試是每三年舉行兩次,由皇帝任命的學政到各地主考。辰、戌、丑、未年的稱為歲試;寅、申、巳、亥年,稱為科試。院試得到第一名的稱為“案首”。通過院試的童生都被稱為“生員”,俗稱“秀才”,算是有了“功名”,進入士大夫階層;有免除差徭,見知縣不跪、不能隨便用刑等特權。秀才分三等,成績最好的稱“廩生”,由公家按月發給糧食;其次稱“增生”,不供給糧食,“廩生”和“增生”是有一定名額的;三是“附生”,即才入學的附學生員。
生員獲得“入學”的資格后,可以到官辦的府、州、縣學讀書。不過明清的入官學基本上只是一種形式,並沒有多少真正的知識傳授。入學后經過學政的選拔,便可以參加下一級鄉試。文品、人品皆優的生員,有機會被選為貢生(拔貢),成為國子監的學生。與國子監其他“監生”不同,“貢生”是正途所出,屬一種榮譽,並且貢生可以朝選做官。
有些讀書人要多次嘗試才能通過最基本的縣、府試,亦有人得到童生的身份后,院試多次落第,到了白髮蒼蒼仍稱“童生”者大不乏人。清道光年間廣東曾經多次有百歲童生參加院試的紀錄。
鴉片戰爭后,科舉的內容一下子就完全顯現了與現代世界脫節的窘況,加上西學東漸和學校教育的崛起,科舉制度漸漸衰落。
考試科目,分帖經、雜文、策論三場,分別考記誦、辭章和政見時務,共錄五十人,分甲、乙兩等,前十名為甲等。
卯時一刻,貢院開門,數千名考生依次接受初查,魚貫入場,在四名執燈小童的帶領下分別進入四個考場,又在門口再次接受軍士的搜身檢查後方才最後進入考場,按考引(即准考證)尋到自己的位子,這次考試除考引外,考生任何一物都不準帶入,筆、墨、特用紙張等都由考場提供,頭兩場各考一天,第三場策論需考兩天,過夜的棉被也由考場提供,每名考生都被隔開,各佔一席之地。
府試院
右圖是四川南充市閬中貢院。至今已有2300多年的歷史。歷代王朝都在這裡設置郡、州、府、道。三國時期名將張飛鎮守閬中達七年之久。
清代考棚在城內學道街、清嘉靖年間重建、原由山門、廊道、考房、大殿、二殿、後殿和考生宿房組成。
現存有卷棚式廊道,縱橫共長50多米,廊道兩旁的木欄上帶有飛仙椅。左右有兩排考室,各室相隔,飾以雕花。至今保護較好,是全國僅存的兩處考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