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原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工委,COSTIND)是原國務院組成部門之一,建立於1982年5月10日,主要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劃、政策、標準及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監督。已撤銷,其大部分職能歸於現在的工業和信息化部。
隸屬國防科工委的幾所高校,也被稱為軍工類院校。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簡稱“國防科工委”)作為國務院29個部委之一,主要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計劃、政策、標準及法規的制定與執行情況監督。
根據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關於國務院機構改革的決定》,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的機構設置;將原國防科工委除核電管理以外的職責都納入到新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同時,成立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原主要職責
1998年3月機構改革時,原國防科工委改組為總裝備部,另成立一個屬政府部門的國防科工委。將原國防科工委管理國防工業的職能、國家計委國防司的職能,以及各軍工總公司承擔的政府職能,統歸新組建的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管理;同時,將各軍工總公司改組為若干企業集團;並保留了國家航天局和國家原子能機構。
研究擬訂國防科技工業和軍轉民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國防科技工業及行業管理規章;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布局、能力的優化調整工作;組織軍工企事業單位實施戰略性重組;研究制定國防科技工業的研發、生產、固定資產投資及外資利用的年度計劃;組織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研發、生產與建設,以確保軍備供應的需求;擬訂核、航天、航空、船舶、兵器工業的生產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實施行業管理;負責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的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以中國國家原子能機構(CAEA)的名義組織協調政府和國際組織間原子能方面的交流與合作;以中國國家航天局(CNSA)的名義組織協調政府和國際組織間航天活動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根據主要職能,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內設17個職能機構(司、局):
國防科工委成果展示
(二)政策法規司
研究擬定國防科技工業發展和軍轉民的方針、政策;制定行政規章;指導軍工行業的法制建設。
(三)體制改革司
組織研究和實施國防科技工業體制改革;組織國防科技工業的結構、布局、能力調整工作。
(四)綜合計劃司
組織編製行業發展規劃和計劃;安排相關投資項目。
(五)經濟協調司(民口配套辦公室)
組織科研生產資格審查和許可;指導軍轉民科技開發和技術改造工作。
(六)財務司
編製各項費用的年度預算、決算;負責國有資產管理、財務監督。
(七)科技與質量司
組織科研成果、專利的保護和推廣;制定質量、計量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範並監督檢查;組織質量保證體系認證。
(八)系統工程一司(國家航天局)
組織實施航天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指導軍工電子的行業管理。
(九)系統工程二司(國家原子能機構、國家核事故應急辦公室、核電辦公室)
組織核電建設;組織實施核、兵器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承辦國家核事故應急協調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十)系統工程三司(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
組織實施航空、船舶工業軍轉民發展規劃和重大民品項目。
軍事基地
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流通的行業管理;
負責民用爆破器材生產、經銷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和產品質量的監督管理;
負責民爆器材行政許可項目的審批。
(十二)安全保密局
組織管理國防科技工業保密工作,指導協調國防科技工業的國家安全、保衛工作。
(十三)國際合作司
組織管理對外交流與國際合作。
(十四)人事教育司
組織人才教育、培訓和交流;歸口管理社會團體。
(十五)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十六)離退休幹部局
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對直屬單位和軍工集團公司離退休幹部工作進行指導。
(十七)機關服務中心(機關服務局)
負責國防科工委相關辦公條件保障和後勤服務工作。
陳彬(1919—2000),原國防科工委主任。1982年7月—1985年任國防科工委主任。
丁衡高,1931年2月生,江蘇南京人,上將軍銜。1985年—1996年11月任國防科工委主任。
曹剛川,原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軍事委員會副主席,國務委員兼國防部部長。1996年11月—1998年3月任國防科工委主任。
劉積斌(1938-2010),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主任。1998年3月—2000年3月任國防科工委主任。
張雲川,原中共河北省委書記,河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2003年3月—2007年8月任國防科工委主任。
張慶偉,1961年11月生,河北樂亭人,研究生學歷,工學碩士。現任河北省委副書記,河北省省長。第十七屆中央委員。2007年8月—2008年3月任國防科工委主任。
成果展示
同時,組建國家國防科技工業局,由工業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信息產業部、國務院信息化工作辦公室。
組建工業和信息化部的主要目的是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推進高新技術與傳統工業改造結合,促進工業由大變強,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管理分散,不利於工業的協調發展。
根據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和《國務院關於機構設置的通知》(國發〔1998〕5號),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機關行政編製為400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52名(含正副秘書長3名,核電辦公室、民爆器材管理辦公室司局級領導職數以及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
離退休幹部工作機構、機關後勤服務機構及編製,按有關規定另行核定。
成果展示
已被列為中國“十一五”的發展重點。提高武器裝備的高新技術水平和研製生產能力,使軍隊主戰武器裝備從整體上實現了更新換代或跨代躍升,戰略威懾能力和防禦作戰能力得到較大提高。一批重大成果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特等獎”等獎勵,成為國家科技創新體系的中堅力量。
2007年初,中國自主研製的殲十戰鬥機突破了一系列航空關鍵技術,達到了世界先進水平的戰機技術要求。
“神舟”系列載人航天和“嫦娥一號”繞月探測工程成為中國自主創新、集成創新和管理創新的典範。
國防科工委組織“打好軍工企業改革脫困攻堅戰”的主要措施是:轉變觀念、明確目標,調查研究、弄清癥結,分類指導改革脫,困。
嫦娥一號
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 | 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 |
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 |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 | 中國兵器工業集團公司 |
中國航天科工集團公司 | 中國兵器裝備集團公司 |
中國航空工業第一集團公司 | 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 |
中國航空工業第二集團公司 | 中國新時代控股(集團)公司 |
國防科工委發布我國第一部造船質量行業標準
這是我國第一部造船質量行業標準。該標準總結了我國多年來的造船實踐經驗,參照了造船先進國家的造船質量標準、國際主要船級社規範以及相關國際公約與規則,體現了我國當前造船質量的整體水平。
該標準共分三篇。
第一篇為生產過程質量控制,涉及鋼材管理、加工、裝配、焊接和密性試驗,管子加工、安裝、密性和串洗,塗裝,船裝,機裝,電裝,自控和遙控、遙測設備及其試驗,系泊及航行試驗,完工交船等內容。
第二篇為圖樣送審及認可與交驗項目。
第三篇為建造精度,由船體建造、船裝、機裝,電裝,塗裝五部分組成。其中,殼、舾、塗作業的精度要求均與相應的生產過程質量控制與圖樣送審、交驗的相關要求相匹配。
該標準可操作性、適用性強。它適用於3000噸以上的鋼質船舶,可為我國造船企業船舶建造質量控制和管理,以及船東、船檢、設計單位、船廠相互間協調質量意見提供依據,也可為船舶經營、貿易談判活動提供我國造船質量技術文件。它的發布與實施將進一步規範我國船舶工業,為提高我國船舶建造質量發揮積極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