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俊

清朝名臣

王士俊(1683-1750)生於清康熙二十二年(1683),貴州平越(今福泉)牛場渚滸人。字灼三,號犀川,出身書香門第、官宦世家。“10歲即能詩善文,19歲入平越府學,廣交良友,不恥下問。見事不平,據理爭辯。”康熙四十五年(1706)冬,王士俊鄉試不成,時年23歲,便往河南豐潤縣探望做官的父親,一面幫父親做一些文書事項,一面也研習朝廷律令、熟識政務吏治。

《清流縣誌》的主編是王士俊,但此王士俊三韓籍人,字竹庵。康熙40到清流縣知縣到康熙43年離任,和貴州的王士俊恐非同一人。

參考清流縣誌

生平簡介


王士俊返鄉於康熙五十六年(1717)考中舉人,六十年(1721)赴京會試,中進士改庶吉士,入翰林院任檢討。雍正皇帝即位,號召天下百官士子向朝廷進言,王士俊也提交了幾條意見,被接納後於雍正元年(1723)選送河南任許州知州,自此開始其官宦生涯。當時許州瀕臨黃河,黃河經常決口,地方河防物資年年缺乏,災荒時時發生,百姓困苦。王士俊到任后,施以仁政“革除衙門買賣官價,國課重耗,派辦物料等陳規”,以市價買賣防河材料,杜絕以往官價高於市價弊端,又“嚴懲盜賊,平反冤獄錯案”,“減免賦稅,鼓勵農耕”,許州百姓生活得以緩解。不久,王士俊又兼任祁縣知縣,廉以勤政,以培育人才為當務之急,並協助審理宜陽疑案,平反昭雪,使無辜者得以解脫,真正的強盜伏法。經河南巡撫推薦,調任河南第一縣祥符。在離開許州時,百姓感恩,依依不捨,“擁留有脫輪斷鐙之風”。
祥符雖為河南首縣,河災更為嚴重,百姓負擔較許州增多。王士俊到后經調查了解,當即免去民工每年幫堤工銀二萬餘兩。該縣在每次黃河決口后,田土都被泥沙壓埋,不能耕作,但百姓仍要繳納賦稅銀二萬餘兩。王士俊很同情,便擬出要求豁免此項款銀的條陳呈送巡撫,巡撫漫不經心稍作閱覽便擲甩於地,王士俊從容拾取又呈上,然後正襟危坐,等待答覆。巡撫怒而責怪他這是為博取好名聲才這樣做的,王士俊仍不為其動,據理力爭,並說“官可不做,民命不可不恤。”巡撫終究被迫同意,下令重新勘查,然後上報朝廷。經朝廷複查后,免去祥符這二萬二千餘兩地正額銀賦,百姓又得復甦生息。
雍正三年(1725),王士俊得廣東巡撫楊文乾賞識,奏准帶他赴廣東任事,任命為瓊州(今海南)知府、分巡嶺西道。王士俊上任伊始,便著力革除官府苛斂錢糧多種弊端和各州縣為迎接新任官員要送銀五千兩的陳規,他的這些措施得到時人的稱讚,並有人送上“清洗十萬贓名”條幅。不久,王士俊即署理廣東按察使。雍正五年(1727),由於王士俊廉正不阿,得罪不少廣東本地官員,這些人便以不能任事參劾他,雍正皇帝“洞燭其私”,不聽。次年,升任廣東布政使,欽賜貂皮、綢緞,得“專摺奏事”特權。雍正八年(1730),主修《廣東通志》。旋升遷湖北巡撫,得雍正皇帝三次召見,賜物。王士俊到湖北任后,經了解立即禁止了原湖北官場上下屬向上司送禮之歪風。當時,衙門內有公費外餘款銀二萬餘兩,向來均被督撫等官員私分享用。王士俊則認為,官員“廉俸外皆非所應得”而堅決不接受這種額外銀兩,並奏請朝廷,將這一部分款項收為庫存,作為防修長江大堤之用。
雍正十年(1732),王士俊調遷河東總督。清制,河東總督專管山東、河南兩省內黃河事務,不涉及地方行政和官員的管理。由於王士俊在其他地方為政“直聲久著”,兩省州府郡縣官員,還是很畏懼他的到來,在某些程度上還“甚於(本省)巡撫”,故不久兩省的貪污腐敗事類基本收斂,而王士俊也正是這樣,不畏任何強權酷吏。河南學政俞鴻圖在科考時,收受考生賄賂,被王士俊參奏,朝廷查實后即將其正法。知曉此事的各地官員,“莫不股慄”。雍正十一年(1733),王士俊受命兼任河南巡撫,直到雍正十三年(1735)。此期間的雍正十二年,因王士俊政績突出,雍正皇帝特賜王士俊孔雀花翎。清制,凡進士出身而任過翰林院職務的官員,皇帝是不賞賜孔雀花翎的。而自從王士俊得此殊榮后,雍正以後歷代皇帝才開始賞賜翰林出身的臣下孔雀花翎。終雍正一朝,王士俊歷任數省督撫,政績聲譽皆佳,得皇帝寵信不亞於他人,史稱“世宗(即雍正)不次用人,士俊被特達之知,與李衛田文鏡並稱”。
雍正善用人也疑人,王士俊雖得寵信,但仍為雍正不放心和猜疑。故事:王士俊在赴河東任前,將離京,大學士張廷玉推薦一個男僕隨之前往,此人在王士俊府上辦事甚為得力,也很勤快、謹慎。在王士俊即將任滿回京時,此人向王士俊辭別,王士俊很是驚奇,問是什麼原因,此人答道:我本是宮中侍衛,奉皇帝之命隨你赴任,實為監督。幾年下來,看你無什麼大錯,現先行回京復命,故前來辭行。此事過後,王士俊仍為之“股慄者累日”。這件事,一方面看出雍正對任何人都是不放心,另一方面,也說明王士俊做官為政是清明廉正的。雍正十三年(1735),雍正皇帝去世,乾隆即位,未改元,以明年為乾隆元年。是年十一月,王士俊因墾荒勸捐、虛報田畝數一事被戶部尚書史貽直彈劾,解任回京,任兵部侍郎。乾隆元年(1736)四月,以兵部侍郎銜署理四川巡撫。王士俊到達成都后,曾先後捐銀650兩,分賑成都火災災民和給參加鄉試的窮苦考生購買肉米食用。不久,因越職上奏言事被參劾,逮捕回京,下刑部獄。乾隆二年(1737),皇帝下詔,削職為民回籍。乾隆二十一年(1750),病逝於家。

成就


王士俊官聲卓著,也很有學術成就,著有《河南山東古吏治行》、《河東從政錄》、《困之錄》、《清流縣誌》等書稿行世。王士俊做官,不論在州縣還是在督撫任上,都極力提倡獎掖人才、使用人才。如經他推薦的山東菏澤人劉藻,后官至貴州巡撫、雲貴總督。現貴陽弘福寺里就留有劉藻題寫的《黔靈山》詩一首。王士俊回原籍至終老,數遭家難,“囊中無資”,死後已無家產留給後人。劉藻在雲貴總督任上,曾派出使者,前來祭掃王士俊墓,並“贈金三百”,以解決其子孫之貧困。王士俊從政僅僅十六年,官至封疆大吏,但他從不畏懼強權,凡他所到地方,“必以興利除弊,摧鋤奸貪,忠精於濟,百折不回。卓然為一代名臣所不愧焉!”這才是歷史給他的公正評價。

文獻載事


雍正元年,上特命以知州發河南待缺,除許州。田文鏡為巡撫,惡以科第起家者,有意督過之,士俊懼將及。文鏡增鹼地稅,民不堪,士俊具牒爭,冀以是劾罷邀名。布政使楊文乾奇士俊,曲護之。
三年,文乾遷廣東巡撫,奏以士俊從。四年,題授肇高廉羅道。五年,署巡撫阿克敦察士俊所轄黃江廠稅虧稅銀千餘,疏劾。上諭之曰:“王士俊尚有用,小過猶可諒。當嚴飭令悛改。”尋召士俊詣京師。士俊發黃江廠庫官為布政使官達索規禮,阿克敦即令官達按鞫。士俊請改員嚴訊,阿克敦令按察使方原瑛會鞫。士俊即以阿克敦、官達、方原瑛朋謀徇私,揭吏部奏聞。會文乾亦以他事劾阿克敦、官達,上命解官達、原瑛任,令總督孔毓珣及文乾會鞫,並令士俊署布政使。士俊行至曲江,聞命,還廣東上官。會文乾卒,上命傅泰署巡撫,復遣通政使留保等如廣東會鞫,阿克敦等皆坐譴。
六年,實授廣東布政使。九年,擢湖北巡撫。
十年,文鏡解任還京師,擢士俊河東總督,兼河南巡撫。
十一年,疏劾學政俞鴻圖納賄行私,命侍郎陳樹萱按鞫,得實,鴻圖坐斬。文鏡在河南督州縣開墾,士俊承其後,督促益加嚴,又令州縣勸民間捐輸。高宗即位,戶部尚書史貽直奏言:“河南地勢平衍,沃野千里,民性純樸,勤於稼穡,自來無土不耕,其不耕者大都斥鹵沙磧之區。臣聞河南各屬廣行開墾,一縣中有報開十頃、十數頃至數十頃者,積算無慮數千百頃,安得荒田如許之多?推求其故,不過督臣授意地方官多報開墾,屬吏迎合,指稱某處隙地若干、某處曠土若干,造冊申報。督臣據其冊籍,報多者超遷議敘,報少者嚴批申飭,或別尋事故,掛之彈章。地方官畏其權勢,冀得歡心,詎恤後日官民受累,以致報墾者紛紛。其實所報之地,非河灘沙礫之區,即山岡犖確之地;甚至墳墓之側,河堤所在,搜剔靡遺。目下行之,不過枉費民力,其害猶小;數年後按畝升科,指斥鹵為膏腴,勘石田以上稅,小民將有鬻兒賣女以應輸將者。又如勸捐,乃不得已之策,今則郡縣官長,驅車郭門,手持簿籍,不論鹽當紳民,慰以好言,令其登寫,旋索貲釒強。地方官一年數換,則籍簿一年數更,不惟大拂民心,亦且有損國體。請敕廉明公正大臣前往清察。”上諭曰:“田文鏡為總督,苛削嚴厲,河南民重受其困。士俊接任,不能加意惠養,借墾地之虛名,成累民之實害。河南民風淳樸,竭蹶以從,甚屬可嘉。然先後遭苛政,其情亦至可愍矣!河南仍如舊例,止設巡撫。”以傅德代士俊。士俊至京師,命署兵部侍郎。
乾隆元年,復命署四川巡撫。士俊在河南,上蔡知縣貴金馬奉檄開墾,迫縣民加報地畝錢糧,武生王作孚等詣縣辨訴。貴金馬以聚眾閧堂揭士俊,士俊諭定讞毋及開墾,妄坐作孚等勒減鹽價,擬斬。傅德疏劾,下部議,士俊當奪官,上命仍留任。士俊密疏陳時政,略言:“近日條陳,惟在翻駁前案,甚有對眾揚言,只須將世宗時事翻案,即系好條陳。傳之天下,甚駭聽聞。”又言大學士不宜兼部,又言各部治事,私揣某省督撫正在褒嘉,其事宜准;某省督撫方被詰責,其事宜駁。不論事理當否,專以逢合為心。又言廷臣保舉,率多徇情,甚或藉以索賄。上覽奏,怒甚,發王大臣公閱。御史舒赫德因劾:“士俊奸頑刻薄,中外共知。其為河南總督,勒令州縣虛報墾荒,苦累小民。近日巡撫傅德論劾,外間傳說士俊已命逮治,皇上猶冀其改惡向善,曲賜矜全。乃士俊喪心病狂,妄發悖論,請明正其罪。”上召王、大臣、九卿等諭之曰:“從來為政之道,損益隨時,寬猛互濟。記曰:‘張而不弛,文武弗能;弛而不張,文武弗為。’堯因四岳之言而用鯀,鯀治水九載,績用弗成;至舜而後殛鯀。當日用鯀者堯,誅鯀者舜,豈得謂舜翻堯案乎?皇考即位之初,承聖祖深仁厚澤,休養生息,物熾而豐;皇考加意振飭,使紀綱整齊,此因勢利導之方,正繼志述事之善。迨雍正九年以來,人心已知法度,吏治已漸澄清,又未嘗不敦崇寬簡,相安樂易。朕纘承丕緒,泣奉遺詔,向後政務應從寬者悉從寬。凡用人行政,兢兢焉以皇考諴民育物之心為心,以皇考執兩用中之政為政。蓋皇祖、皇考與朕之心初無絲毫間別。今王士俊訾為翻駁前案,是誠何心?朕躬有闕失,惟恐諸臣不肯盡言;至事關皇考,而妄指前猷,謂有意更張,實朕所不忍聞。至謂大學士不宜兼部,大學士兼部正皇考成憲,士俊欲朕改之,是又導朕以翻案也,彼不過為大學士鄂爾泰而發。士俊河南墾荒,市興利之善名,行剝民之虐政,使敗露於皇考時,豈能寬宥?彼欲掩飾從前之罪,且中傷與己不合之人,其機詐不可勝詰。至謂部件題駁,懷挾私心,保舉徇情,夤緣賄囑,諸臣有則痛自湔除,無則益加黽勉,毋為士俊所訕笑,以全朕委任簡用之體可也。”解士俊任,逮下刑部,王大臣等會鞫,請用大不敬律擬斬立決,命改監候。
二年,釋為民,遣還里。
六年,以爭占甕安縣民羅氏墓地,縱仆毆民,民自經死,民子走京師叩閽。命副都御史仲永檀如貴州,會總督張廣泗鞫,得實,論罪如律。
二十一年,卒。

影視劇形象


2001年拍攝的電視連續劇《天下糧倉》中的王士俊在河南巡撫任上因墾荒勸捐、虛報田畝數一事被劉統勛參倒、查辦,被描寫成一個老奸巨猾、手段毒辣的貪官酷吏,其目的雖然是烘托全劇的發展和陪襯劉統勛等正面人物,但該劇對王士俊的描寫是不合符史實依據的。首先,《天下糧倉》中的王士俊任河南巡撫被參查辦時,是在乾隆元年(1736),但歷史上這一年他卻在四川巡撫任上。這裡就有一個時間的計算問題。雍正十三年(1735)八月,雍正皇帝去世,乾隆即位並未改元,十一月王士俊被參,旋調入京任兵部侍郎,故王士俊被查辦仍應在雍正十三年而不是乾隆元年。其次,王士俊是一位不為人們所熟悉的歷史人物,但他的一生卻是很有作為的,他與田文鏡、李衛同是清雍正一朝名臣。雖然文藝作品人物與歷史人物不能相提並論,但文藝作品特別是反映歷史的文藝作品中的人物,必然須以歷史事實為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