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
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簡稱市僑辦,是廣州市政府主管全市僑務工作的工作部門。
廣州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簡稱市僑辦)是廣州市政府主管全市僑務工作的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和服務項目包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的僑務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擬僑務工作地方性法規、規章和制定僑務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負責榮譽市民推薦人選(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下同)的資格審核和榮譽市民的聯絡、服務工作,牽頭承辦市政府授予廣州市榮譽市民稱號儀式。
三、負責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的審核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推動涉僑經濟、引智引資、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
六、統籌協調有關部門和社會團體涉僑工作,配合有關部門研究處置涉僑突發事件;指導區、縣級市的僑務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廣州市海外交流協會的工作;指導廣州市僑商會的工作。
七、調查研究國內外僑情和僑務工作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僑務部門提供僑務信息,組織開展僑務政策、理論和僑務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向涉僑部門通報僑務工作情況。
八、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僑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根據上述職責,市僑辦設6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文電、機要、檔案、會務、財務、國有資產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綜合、保密、督辦、安全、政務公開及涉僑突發事件的協調等工作;負責僑務工作調研和僑務理論研究工作;指導區、縣級市開展僑務工作;負責全市僑務幹部的業務培訓;管理廣州市僑辦機關服務中心;指導廣州華僑研究會的工作。
二、對外聯絡處(掛港澳同胞聯絡處牌子)
負責海外僑情的調查研究,提供海外僑情信息及提出海外僑務工作的意見建議;承擔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誼和服務工作;負責榮譽市民的聯絡、服務工作;負責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承擔廣州市海外交流協會的日常工作。
三、僑政處(掛政策法規處、信訪室牌子)
負責國內僑情的調查研究;組織檢查僑務政策、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制定僑務規範性文件和擬訂地方性僑務法規、規章;處理有關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歸僑、僑眷的來信來訪;承擔指導、協調華僑農場改革和發展工作;開展特困歸僑、僑眷的救濟工作;組織、協調落實華僑房屋政策工作,辦理落實僑房政策業主身份及拆遷華僑房屋的確認;辦理歸僑青年、歸僑子女、華僑在國內的子女(“三僑考生”)身份的確認;承辦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興辦公益事業的審核、審批、備案及監督管理;會同有關單位做好歸僑、僑眷代表人物社會職務安排的具體工作;承辦涉僑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工作。
四、經濟科技處
研究推動涉僑經濟科技工作並提出意見建議;積極開展引智引資工作,配合市政府開展涉外重大經貿交流活動;承擔做好中國留學人員廣州科技交流會及海外、港澳專業人士的聯絡服務工作,推動華僑、華人、港澳同胞與本市開展經濟科技的合作與交流;承擔廣州市榮譽市民推薦人選的審核工作;組織開展為僑資企業服務,聯絡海外、港澳企業及商會,承擔協調涉僑經濟維權、投訴等具體工作;指導廣州市僑商會工作。
五、文教宣傳處
負責僑務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僑務新聞工作;聯繫海外華僑、華人社團、華文教育機構和傳播媒體開展涉僑文化交流和華文教育工作;指導區、縣級市僑辦做好涉僑宣傳工作;承辦海外華裔青少年夏(冬)令營工作;負責廣州地區僑刊鄉訊創辦、出版、發行的審核、指導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廣東華僑中學,做好各類僑校和華文教育基地的指導和服務工作。
六、人事處/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直屬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機構編製、黨務、紀檢、監察、勞資、福利、醫療、保險、計生和工、青、婦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素質教育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政治學習、思想教育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辦僑務出訪和出境報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和服務工作。